有关德国的工作合同和试用期的问题
刚刚在bayern找到工作,本人现在NRW,昨天接到老板的信,说准备录用。但是开始有3个月试用期。发实习工资。400欧每个月。个人认为不太合理。因为毕竟不是普通实习,而是正式festangestellt工作的试用期。工资水平应该比正式稍低才对。他正准备出合同,请问大家,德国试用期的工资和时间长短有没有什么规定。还有正式工资也应该写明在合同里才对吧。试用期能不能由公司决定延长呢?:) 着急,请大家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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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认为这家公司不正规, 你还是别去了, 400块你工作居留都拿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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