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时遇到的问题
刚刚在bayern找到工作,本人现在NRW,昨天接到老板的信,说准备录用。但是开始有3个月试用期。发实习工资。400欧每个月。个人认为不太合理。因为毕竟不是普通实习,而是正式festangestellt工作的试用期。工资水平应该比正式稍低才对。他正准备出合同,请问大家,德国试用期的工资和时间长短有没有什么规定。还有正式工资也应该写明在合同里才对吧。试用期能不能由公司决定延长呢?:) 着急,请大家指点 $送花$ 试用期工资太少了,感觉有点离谱。不过口头的都是没用的,具体合同上写的才是真正有效的 楼主先等拿到合同的原件以后,再到坛子里来问。在你签字之前,这个合同还没生效呢。 谢谢大家的意见,先让他寄个草稿过来
法国是企业可以自动延长一个试用期的时间的,无论合同里有没有写,德国应该不是吧。 400欧一个月,在Bayern:o 什么样的合同$frage$ 我曾经收到一份合同,和楼主的差不多,试用期给800呢,申请都被拒了。估计楼主的这份offer更不可能了。
还是跟他据理力争吧。 真的是太少了点,离谱! 钱倒是小事,关键签证可能会被卡吧
试用期应该和平时的工资没区别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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