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可救药 发表于 2008-5-24 21:23

LZ你的女友是不是应该先搞清楚这个房子是不是LG前妻儿子名下的??

mausreis 发表于 2008-5-25 07:18

楼上的问题不存在,一般离婚后保留房子的一方就是有能力是买下房子跟还贷款的一方,房产簿上也更名的。这孩子生在德国命不错了,至少有德国家规定的12%拿,要是在中国一定啥都得不到。

爱下沉 发表于 2008-5-25 11:03

首先谢谢各位的好意!
我的女友没有想独贪房子。另一个儿子独自已经继承了一栋大房子。只是她的这套房子将来会被几个人瓜分。她想把这个房子留给小儿子。她只是担心大儿子会要钱。她没有多少节余,怕到时候不得已要卖房子。他的老公年纪比较大了,身体也不很好。女友的年纪也不小了。如果他不在了,假如大儿子要分财产,她就只能卖房子了。那样,她自己的生活也就没有保障了。立遗嘱吧,怕她老公不高兴,也显得她对待两个儿子不公平。谁能没有点私心呢?毕竟小儿子是她自己亲生的,况且大儿子现在的生活已经很好了。不是每个中国人在这里生活得都很好,她很不容易的。我自己也不懂有关的法律,只好求助于大家的帮忙了。:)

爱下沉 发表于 2008-5-25 11:06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3 12: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又是这种帖子,但是这种帖子也未必就很不好,关键在于发帖人的立场。

如果是房产所有人发帖求助,希望把自己的房子全部留给配偶,那么肯定大家很赞,说爱的如此之深。如果发帖人想要获得目前不属于自己 ...

谢谢!

爱下沉 发表于 2008-5-25 11:19

原帖由 @dolc.de 于 2008-5-23 12: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确实有个可以解决这个问题的对策,而且实践证明是有效的。

可是问题在于,如果我告诉了你这个方法,那么我就不再是好心人了,至少以我的道德标准,当然啦,也不会因为告诉你这个方法就一下子变成了坏心人。 ...

$郁闷$ $郁闷$ $郁闷$

baobell 发表于 2008-5-25 14:22

不太懂,也不知你的内情.做到问心无愧.
帮顶:)

@dolc.de 发表于 2008-5-25 16:35

爱下沉 发表于 2008-5-27 19:57

回复 31# 的帖子

我只同意你的一句话,那就是“同样一件事情,在不同人的眼里看法是不同的”。我是她的朋友,当然我会站在她的立场上了。如你所希望的那样,人人都良心大大的,我看在这个世上是几乎找不到的。我不想和你争论谁是谁非的问题,我只是想帮我的女友在合理的前提下尽量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她并没有想独吞,我开始写得很明白)。我把这件事写到这里,并不意味着我的女友想独吞房子。而是希望寻找到一条合理的途径来解决房子的问题。你没有看明白就大加指责,是否你对这个问题太敏感了?另外,我想你大概不会是那种只为别人考虑,从来不为自己,也不为自己的子女考虑的那种“大公无私”的人吧。希望你将来的生活当中永远不会遇到类似的问题。

从来都是指责别人很容易,当自己碰到同样的事情时,说不定会更过激。

xumeng 发表于 2008-5-28 02:29

$m14$ 记得有一个赋予永久居住权的协议,无论房子以后怎么转手,得到这个协议的人都可以一直生活在里面

xumeng 发表于 2008-5-28 02:34

方法肯定有,在你老公死之前, 就把房子卖掉, 然后把钱转走,这样就算他儿子有权得到这所房子的一部分也没用

根据BGB 善意第三方取得的规定, 你的房子不是靠偷窃得来,他也确实不知道你没有资格卖这个房子, 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这个买方了,而你得到钱,只要把钱转移走, 那斯一个子都得不到$m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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