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逃吧, 斯图的还在牢里呢:cool:
在这里我暂时认为你是好心提醒我,所以谢谢你。
不过我销售的不是伪冒产品,顶多属于产品侵权,而且没有通过这类销售牟取暴利,与斯图加特那位性质不同,所以我个人不认为此类商业纠纷存在这样的风险。
咨询律师
是不是抄袭,这个需要专业鉴定,比如很多德国媒体说我们某某车型抄袭他们,生产商也这么说,但是到现在也没开庭,就算开庭,德国也不一定能赢,现在车还在销售,所以,除了抄袭以外,如果你不存在别的违法问题,那么你可以跟他们对抗到底,你不过是一个经销商而已,要告,也是告厂家,等官司打完,也好几年了。 个人觉得,apple不会来干这事,这就跟当年思科告华为一样搞笑 谢谢楼上各位的回复,目前综合所有迹象来看,估计是不良律师自行创收所致,今天上午已经与自己这方律师取得联系,律师在分析,结果尚未知。后续我会持续报道进展,以便其他国人可以为鉴。今天还收到另外一份另外一个律师受一家同样网店委托,声称我们销售的手机没有CE,不符合销售规则,要求我公司给付对方律师700欧元费用,停止销售。
感觉德国流氓太多,都想打着堂而皇之的旗子骗钱,气愤。
希望精通法律的人士提供反诉的可能性。 原帖由 mzyqq 于 2008-5-26 13:1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德国流氓太多,都想打着堂而皇之的旗子骗钱,气愤。
4 u+ H0 p! z* V1 A希望精通法律的人士提供反诉的可能性。
到底是谁流氓,还反诉?你告苹果去啊?
第1页就有朋友说把EBAY链接发上来看看到底像不像,到底有没侵犯知识产权,您怎么到现在都不敢发呢? 不好意思,你自己心里阴暗,就别把大家想得都不堪了,想看网页链接,现在就可以给你,没往上放不是不敢,是没在意,既然你这么想看,满足一下你的好奇心。
http://cgi.ebay.de/PHONE-HI-PHONE-F1-I32-MP3-MP4-SIMLOCK-FREI-AUS-DE_W0QQitemZ220239253321QQihZ012QQcategoryZ9374QQssPageNameZWDVWQQrdZ1QQcmdZViewItem
[ 本帖最后由 mzyqq 于 2008-5-26 20:34 编辑 ] 靠,山寨 HIPHONE,没悬念了$汗$ 有些国家,要相似80%以上才算抄袭,而有些国家只要相似30%以上就算抄袭了。德国是多少,不是很清楚。但是这个在德国应该抄袭了。而且LZ是正式的商业用途。看来只有罚款了。而且金额是不会便宜的。 商场不讲道德,只讲法律。要玩法律,就得有钱聘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