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29

【山城图书馆】人类学

人类学

——人及其文化研究

[英]爱德华.泰勒 著

连树声 译



序言

第一章 古代人和现代人

第二章 人和其他动物

第三章 人类种族

第四章 语言

第五章 语言(续)

第六章 语言和种族

第七章 文字

第八章 技术

第九章 技术(续)

第十章 技术(续)

第十一章 技术(续)

第十二章 文艺

第十三章 科学

第十四章 精灵世界

第十五章 历史和神话

第十六章 社会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0

序 言

  在教育科目日渐增多的时代,在研究者负荷很重的双肩上再放上一种新学科,乍一看像是增加他的困难。但事实说明,人类学只会快捷地促使研究负担的减轻,而不会加重。在山区可以见到,挑夫搬运重物时,除了这些重物之外,还甘愿增加一条挑这些重物的扁担,因为他们发现,扁担的重量可以用扁担挑运的极大方便作为更大的报偿,它既能担承货物,又能使挑物平衡。关于人和文明的科学,也是这样的一种科学,它把日常教育的零散科目合为一个便于掌握的整体。研究和学习时最大的困难在于,研究者不能十分清楚地了解每一门科学或艺术因何而存在,它们在一系列生活需要中占着怎样的地位。当他多少了解了它们的早期历史,并且知道它们是怎样由于人类生存的最简单的需要和条件而产生时,他就会发现自己更有能力掌握它们,否则他就不得不——这是极为常见的——在从事某种并不清楚的科目的研究时,不是从头开始,而是从它的中间开始。当他熟悉了人通过动作和呼喊声来表达自己思想这种原始方式,并且认识到字音清晰的语言的高级方式不过是类似的低级方式的改进时,他就会在语言科学的研究中做出更好的成绩,强似他在事先没有任何准备的条件下直接陷入语法的全部精细结构当中。这种精细的结构如果不加应有的说明,就会使人认为是杂乱无章的规则,这些规则与其说是启发研究者,倒不如说很快就把他搞糊涂了。许多初学者不愿意按欧基里德所讲述的方式来学习几何学,三个学生中未必有一个真正理解他究竟在做什么——这首先是因为人们没有一开始就把具有实际意义的理智的出发点教给学生,而古代的木匠和建筑师们,当他们在自己的生产劳动过程中开始确定高度和距离的关系时,却能站在这个出发点之上。研究法律学的人也是如此,他们会一下子扑向法律系统的一切烦琐和混乱之中。这个法律系统在成千年的过程中,通过斗争、改造乃至失败而大大发展了——但如果他对适合于蒙昧和野蛮部族需要的最简单的法律形式如何发生有所认识,那他的途径也就会清晰得多。我们没有任何必要列举科学和艺术领域的全部学科——没有哪一门学科会不因为首先熟悉其历史和熟悉它在整个关于人的科学中的地位,而学起来更易深入。

  基于这一目的,本书与其说是人类学大全,毋宁说是人类学引论。它不研讨那些为已经获得或正在接受英国普通高等教育的读者所难以理解的十分专门的课题,例如阐述关于按照头颅的测定来区分人种的最新的细致研究等等,除了研究解剖学的人以外,这对其他人并没有什么用处。我们尽可能详尽地按照各学科(下类来写定各章,但是,对这些问题的更为细密的研究,还是应该让专门从事这种研究的人来做。

  人类科学的各部门是极为多样的,扩展开来可分为躯体和灵魂,语言和音乐,火的取得和道德,然而同时它们又全都涉及到这样一些对象,其本性和历史都需要从每一个有知识的人的方面来注意和思考。但是,面对如此丰富多样的对象,即使大胆地做最为基本的处理,对任何一个单独的作者来说,也是十分困难的。由于是这样的一项任务,我有权请求读者以宽容的态度来对待完成这一任务时所出现的错误和不完善的地方,如果没有那些在各个知识部门占据荣誉地位、我可以把各种疑难向之请教的人士的齐心协助,我甚至不可能试图完成这一任务。我应当特别感谢赫肯黎教授、艾·阿·弗利曼(E. A. Freeman)博士、亨利·梅因(Henry Maine)先生、伯奇(Birch)博士、弗兰克斯(Franks)先生、弗劳尔(Flower)教授、皮特-里弗斯(Pitt-Rivers)陆军少将、塞斯(Sayce)教授、贝多(Beddoe)博士、德·塔克(D.H.Tuke)博士、乌·克·道格拉斯(W.K.Douglas )教授、拉塞尔·马蒂诺(RusseI Martineau)先生、加尼特(R.Garnett)先生、亨利·斯维特(Henry Sweet)先生、拉德勒(Rudler)先生和其他许多人,对其他一些人我叫不出他们的名字,只能表示感谢。种族图像是根据照片制版的,其中许多是征得哈德斯菲尔德(Huddersfield)的达曼(Dammann)先生的同意,从他们著名的《民族学像集》中借取来的。

E. B. 泰勒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1

第一章 古代人和现代人

  人类之古——种族、语言、文明的发展所必需的时间——石器时期人的遗迹——以后阶段——冲积层的早期

  谁要了解人类如何达到现在的生活状态和生活方式,就应当先明确知道:人们是不久前才到达地球的外来者呢,还是地球上的固有居民?他们是一出现就分成各种不同的种族并具有现成的生活形式呢,还是在许多世纪的长时期中,才逐渐形成这些种族及其生活形式?为了解答这些问题,我们的首要任务是对人类各个不同的种族,他们的语言、文明和最为古老的文化遗留作一番大略的认识,并且看一看用这种方法所能得到的那些有利于说明人类自古就生存在地球上的证据。有了这些认识同时也有助于以后各章对人及其生活方式进行较全面的分析。

  我们先从人类的不同种族说起,我们设想一下,我们站在利物浦或伦敦的某个码头上观察一群群各种不同种族的人们,跟我们的种族差别最大的,是大家所熟悉的非洲黑种人的形象:他们的皮肤是如此棕黑,俗称他们为黑人;他们的头发是如此漆黑又天然鬈曲,我们称之为浓密鬈发。但是,这些并没有完全说明他们跟我们不同的特征。白人用黑颜料把自己的脸涂黑,把自己的头发髦曲起来,也可以使自己具有黑人的外貌。而实际上,这种伪装假扮是极不高明的,因为黑人的面部特征跟我们完全不同:我们都十分熟悉他们那扁平的鼻子,宽阔的鼻孔,厚而凸起的嘴唇,而当观察他们的侧睑的时候,就会看到十分突出的下颚。卖带檐帽的人很快就会发现,黑人的头颅要比通常为英国人准备的带檐帽的椭圆狭窄一些。即使是在黑暗之中,根据接触皮肤所得到的特别光滑的感觉,尤其是根据那种一下子就能闻到的、跟别人全不相同的特种气味,就能够把黑人跟白人区别开来。在同一码头上,在东方轮船的乘务员中间,我们可以看到另一些明显的别的类型的人。南印度土著部族的人氏不像肤色较淡的上等印度人那样,而具有棕黑色的皮肤,黑色的、像丝一般的波状头发,面部有宽阔的鼻子、大下巴和肥厚的嘴唇。中国人的形象是大家所熟悉的,观察者根据他们较欧洲人短小的身材,根据他们的黄肤色和平直的黑发,就可以从人群中辨认出来。他们的面貌的特点,可以从他们国家的瓷器和屏风的图像上细致地看出来;在这些器物图像上,可以看到鼻孔略略上翘的鼻子、突出的颧骨、眼角向上的眼睛。我们把手指按在我们自己两眼的外侧角上,向上抬起两个眼角,就能模仿这种眼睛。把诸如此类种族的人跟我们国家的人进行比较,我们就会发现,人在体形和面貌上的特征是极为不同的。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白人——好像我们已经商定这样来称呼自己—一至少也有两种不同的种族类型。当乘坐一艘从哥本哈根开出的商船时,我们会发现船员大部分是由浅色皮肤、金发、碧眼的人组成;这和停舶在我们船旁的热那亚船只形成鲜明的对照,那艘船上的水手几乎全是黝黑的脸色、明亮的黑眼睛和黑头发。这两种种族类型正确表明为金发白人(fair-whites)和黑发白人(dark-whites)。

  种族的划分到最近一个时期才借助科学的方法有了改进。由于种族的划分跟关于本国人和外地人、侵略者和被征服者、自由人和奴隶等政治问题都有联系,它从一开始起就引起人们的注意,因此,种族的特征从来就成为人们热心观察的对象。在美利坚合众国南方的一些州,直到消灭奴隶制度以前,黑人出身的种种特征仍要十分精确地登记下来。不仅精确地将混血种分类为黑白人混血儿,再混血儿,多混血儿,而且即使混血已经十分微弱,除了人所常有的脸孔肤色略黑一点以外,一般的眼力再也看不出什么,但作为一个可疑的陌生人敢于坐到公共餐桌旁的时候,人们就要强迫他伸出手来,并根据指甲根的黑色认出他祖源于非洲的标记。

  既然大量的种族差别如此明显,就可能期望古代的题铭和绘画也能提供某种关于有史时代最初的人类种族概念。埃及为我们提供了这样的资料。在埃及,我们发现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献,四千多年前埃及人的绘画,画中的埃及人有跟现代人同样的特征。在第六王朝时代,在大约公元前三千年,著名法老的题铭提到了纳西(Nahsi)或黑人,他们成千上万地聚集在一起,在埃及军队中服役并接受训练。在第十二王朝时代,在克奴赫特普(Knumhetp)的墓壁上描绘了阿木人(Amu)的行列。根据他们的特征可以得出结论:他们跟叙利亚人(Syrians)和希伯来人属于同一种族。在第十八王朝,在法老墓的壁画中,很好地保留了用彩色描绘的由埃及人划分的四大种族形象。首先是棕红色的埃及人;其次是巴勒斯坦(Palestine)居民,他们侧脸如鹰,肤色黝黑;然后是扁鼻厚唇的非洲黑人;最后是白皮肤的利比亚人(Libyans)。由此可见,当时人类由于肤色和特征不同,已经分成十分显著的种族。古代的这种类型划分清楚到这种地步,以致现在还仍然能够识别出来。古代遗迹上的埃塞俄比亚人(Ethiopian),在今天还能找到完全相像者。埃及尽管遭受过无数次外国侵略,大量农村居民仍然保留了十分纯洁的血统,所以从他们中间能毫不困难地挑出与法老王时代完全相像的人。只要用旧文献的古体风格描绘一下他们的肖像:在转为侧睑和侧身姿态时眼睛直瞧着观众,那么,那样的一些埃及人立刻就会浮现在我们面前,他们在旧时即抓以色列人(Israelite)作奴隶的时期就照这种方式来描绘自己。同样,古代埃及人的巴勒斯坦人、叙利亚人、腓尼基人或希伯来人俘虏的画像,同样显示着那些以色列型的最为鲜明的特征,而这种特征,现时在欧洲任何城市中都可以见到。简言之,古代文献、地理和历史的材料都证明,伟大的人类人种的划分并非始于近时,而是早在史前就确定了。很明显,如果将通过种族通婚(intermarriage)而形成的混合种族除外,从那时起种族的变化是很微弱的。

  由此可见,应当把有史时代仅仅看作是人在地球上生活的最新时期。在它的后面还有前历史时期,在这个时期里,完成了人类种族形成的主要历程和它们在全世界的传布。虽然没有任何确定这一时期久长的标准,但我们仍然有充分的理由把它作为一个极长的时期。如果看一看用各种颜色标明每一地区居住的种族的民族学地图,那我们就会一目了然,世界居民的种族并非是偶然配置的,这里是白种,那里是棕种,在它们之间或是黑种。与此相反,在广大地区种族的整个传布,像是人在那里生活成长,就成了那里的一种特殊的种族类型,显然,这是或多或少跟居住地区的气候有关的。十分明显,大量的黑种人,属于近赤道的非洲和东方列岛;黄种人,属于中亚和南亚;白种人,属于气候温和的亚洲和欧洲。依据地图甚至可以推测出某些地方是某地区最初的中心,各种族在这些中心区形成以后,逐步从这里开始广泛深入地向外传布。当然,如某些人所设想的那样——黑种人、蒙古种人、白种人以及其他种族若是各自分离的,每一种族都是在他们自己的地区中单独产生的话,那么,不需要太长的时间,人就可以把地球住满,因为各种族只需从各自的诞生地向外传布就够了。但是,以研究动物的类别和品种为职分的现代动物学家们,是这一问题的最好评判人。他们依据两个主要原因,反对这种人类多元起源论。第一是因为,所有的人类部族,从最黑的到最白的,其躯体构造和智力机能具有如此普遍的相同点,这种相同点或许只有用起源于同一的、时间不论有多么遥远的共同祖先来解释才最完满、最合理。第二是因为所有人类种族,不管其形态和肤色如何,都能够通婚并形成各种混血种,如新大陆上由于欧洲人、非洲人和美洲土著人进行通婚而产生的千百万黑白种混血儿以及西班牙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混血儿;而这正好为所有人类种族指明有个共同的祖先。因此,我们可以用人类种族统一论来作为最符合日常经验和科学研究的理论。但是,迄今为止,对于解决下列问题来说,我们所掌握的手段是极不完善的。那问题是,现在的黑人、鞑靼人(Tatars)和澳大利亚人的种族祖先,在还未分成独立分支时,这些人类祖先的体形和智力的特征究竟是怎样的。同样,我们暂时也还不清楚,是在什么原因的影响下,这些分支或种族形成了各不相同的头颅型式,形成了不同的皮肤和头发的颜色。现在,我也还没有弄清楚,各种族先祖的特征有多少是由他们的后裔继承了,并由同一种族各成员之间的联系而巩固了下来;或者,荏弱、愚钝的部族为了基地和生存在斗争中逐渐消亡,强悍、勇敢、有才能的部族得以生存下来。从优胜者传下来的民族,在他们身上留下了多少祖先的印记;或者,全是迁徙来的部族,由于气候、食物和习惯的改变,在人体上发生了多少变化,因为人类住遍全球是和适应不同地方生活的新种族的发展同时进行的。在人类种族变化过程中,不管有哪些明显的和较不明显的原因在起作用,不能设想,这样的一些差别,例如英国人和黄金海岸黑人之间的那些差别,是由某些微末的种的变化来决定的。与此相反,这些差别在动物学上具有如此之大的重要性,以致人们拿它跟自然科学者用来确定品种归属的动物之间的差别相比拟,例如圆前额的棕色熊和白毛、长扁头的两极熊之间的差别。因此,假如我们设想的非洲人、澳大利亚人、蒙古人和斯堪的纳维亚人的先祖确有个统一的整体的种族时代,那么,种族同一起源的理论理应得以成立,这一设想有十分充足的理由和经历这种变化的漫长时间,它远比历史上发生过的所有事情的变化的时间更长。按照我们的假设,我们站在码头上,如果以这种观点去观察黑种人、棕种人、黄种人和白种人,去研究他们,就会在他们中间看到遥远的过去,因为每一个中国人或黑人,在他们的脸上都带着古代人类的生动表记。

  现在再走得远些。是什么能告诉我们人在地球上生存之远古时代呢,是人的语言吗?原来在世上彼此不同的语言有近千种。但是,一眼就能发现,它们完全不是单独产生的。有一些语言在语法和词汇方面显示出十分接近的相似性;这种相似性说明这些语言都起源于同一种原始语。这些语言就称作为一个语族,可以把最著名的语族之一作为语言形成方式的例证。在古时,拉丁语(我们是在广义地使用这个词)是罗马和其他意大利地区的语言,然而随着罗马帝国领域的扩张,它也就传到广远地方,取代了各地方原来的语言。在到处都发生某种变化的情况下,拉丁语使为罗曼语族开了端。众所周知,这个语族包括有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在分别经历数个世纪之后,这些语言已经彼此不同到哪种程度,可以用下列事实来判断:迪耶普(Dieppe)来的水手说的话,在马拉加(Malaga)就不能听懂意思;而通晓法语的却不能读但丁。但罗曼语保留的共同起源于罗马的痕迹达到如此程度,可以拿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法语的每个句子,把它们的每一个词都追溯出相近的古典拉丁语的词;具有一般特点的拉丁语,可以视为这些语言的最初形式。在这里,我们引几句众所周知的谚语来作例子,但要预先告诉读者,为了比较的方便,完全没有使语言结构具有精确的语法形式。意大利语E meglio un uovo oggi che una gallina domani.est melius unum hodie quid una gallina de mane.意为:今日之蛋,胜似明日之鸡。Chi va piano va sano, chi va sano va lontano.qui vadit planum sanum, qui vadit sanum vaditlongum.意为:走得缓,就走得安全;走得安全,就走得远。西班牙语Quien canta sus males espanta.quet cantat suos malos expav(ere).意为:歌唱可以驱走苦难。Por la calle de despues se va a la casa de nunca. per illam callem de de-expost sc vadit ad illam casam de nunquam.意为:顺着大街“快”奔回家,“永远”不能到达。法语Un tiens vaut mieux que deux tu l'auras.unum tene valet melius quod duos tu illum habere-habes.意为:“自己拿”一个,比“人家给”两个好。Parler de la corde dans la maison d' un pendu.parabola de illam chordam de-intus illammansionem de unum pond(o).意为:(任何时候也不应)在吊死人的家里说起绳子。

  从上面所引句子中,可以十分清楚地看到,意大利语、西班牙语和法语实际上是拉丁语的改造;它们的单词从母语而来又随着漫长的时间一代代地发生变化。即使在假定拉丁语失传的情况下,语言学家仍然能够通过对一系列罗曼语的比较,得出某一时期曾存在过这种由它产生出许多语言的母语,——当然,这样所复原的拉丁语,只能提供一点有限的关于词汇和关于语法上的单词变化的概念。借助这种论断,已经失传的母语,可以根据派生语之间的相似点重新复原。这类方法也可以顺利应用到别的欧洲语言上。我们设想,仔细听一群荷兰海员的谈话。他们的话起先听起来可能不大明白,但过一些时候,敏感的耳朵就会听出一些很熟悉的(对英国人来说)词的声音,连成整个句子或许就像下面这样:“Kom hier!Ga aan boord!Is de maan op? Hoe Is het weder?Niet goed.Het Is een hevige storm, enbetter koud nu.”这些词由于跟我们英文书写不同,掩盖着它们之间的相似性,但在发音方面,这些句子跟相应的英语句子是极为接近的,例如,“Come here! Go on board!the moon up?How is the weather? Not good. It's a heavy storm, andbitter cold now.”(意为:请到这儿来!到船上来!月亮升起来了吗?天气怎么样?不好。有狂风暴雨,现在冷得厉害。)

  很明显,假如不是起源于同一母语,任何两种语言也不可能如此近似。这种论断实际上跟各民族本身起源的论断极为相似。正如我们说的,荷兰人和英国人彼此有如此相近的气质,必定是来自同一个种族;我们也可以这样断言,他们的语言彼此如此相似,必定是起源于同一种语言。因此可以说,荷兰语和英语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弗赖斯兰(Friesland)语原来跟它们也是这样亲近的。由此可得出结论,在某个时期曾有过某种母语(或是一种方言),它或称为原始的低荷兰语(Low-Dutch)或低地德语(Low-German),虽则这种语言实际上并未发现,因为它没有传到能笔录而且能用这种方法保留下来的时候。

  不难了解,随着时光的流逝,随着属某一语族的各种语言各自走上单独的道路,借助对整个句子的比较来查明它们的族系关系,变得越来越有可能。如果两种语言不仅在词汇中显示出各单词之间相对应,而且在实际言语中,这些单词的组合也借助相似的语法形式,那么,语言学家起先还不得不把结论基于不够完善的相似性上,而现在能说明结论的材料就越来越充分了。因此,将印度婆罗门的古代语言——梵语跟希腊语和拉丁语加以比较时就会发现,梵语的动词“表现给”这个概念,通过重复和附加人称冠词应用,就变成dadami,类似希腊文的didomi ,梵文由同一个同根产生的未来式的形动词dasyamanas,跟希腊文dosomenos相符,同时梵文datar也符合希腊文doter——给予者。正是这样,拉丁文vox, vocis, vocern, voces, vocum,vocibus跟梵文vak, vacas, vacam, vacas, vacam, vaggbhyas相符。在某些独立语言之间,一下子就能找到如此多的类似现象,而这种类似现象又是在梵文、希腊文和拉丁文之间发现的,这除了认为它们全都来自某一种古代母语,后来只是各朝不同方向发展而偏离了母语以外,找不到任何别的解释。这种方法证明,不只上面提到的三种语言由于同一起源彼此是亲近的,而且对于亚洲和欧洲的某些古代语和新语来说,对于印度类型语言来说,对于波斯语、古希腊语或希腊语、意大利语或拉丁语,对于俄语所从属的斯拉夫语,对于英语为其支系的条顿语,对于威尔士语(Welsh)所从属的凯尔特语等来说,这种方法也能证明这一点。上述这些语种全是一个原始共同语的后裔,这种原始共同语现时在理论上称之为雅利安语,虽然它实际上只不过是借助于对其后裔的比较而推测确定的。我们能够在现今谈论古代,是因为雅利安语中的某些语言以极古的形式传到了现在。印度和波斯的经典保留了梵语和任德(Zend)语。语言学家看来,这两种语言在结构上表明它们的起源,较之最早的希腊和拉丁的题铭和属于大流士(Darius)时代的岩壁上的古波斯楔形题铭更为古老。但是,我们所能知道的最古雅利安语各支,彼此就已十分不同,发现它们的共同起源本身,是现代语言学最伟大的、经过很大困难才获得的功绩。那些能够说明威尔士语跟希腊语和日耳曼语有亲族关系的微弱的相似点,向我们提供了某个十分遥远的时代的信息,那时所有这三种语言分别从远在有史时期之前已不存在的最初的雅利安语开始发展起来。

  在世界历史中,古民族语言中还有一组伟大语言占有崇高地位。这就是包括希伯来语和腓尼基语在内的闪米特语族,其中还有按照尼尼微(Nineveh)的楔形文字阅读的亚述语。《可兰经》的阿拉伯语是这一语族的伟大的现代代表,从一些众所周知的句子的比较中可能看出它跟希伯来语的密切关系。阿拉伯人(Arabs )到现在为止还用salam alaikum([将赐予」你和平)这两个词来欢迎外国人,这跟古代希伯来人(Hebrews)的下列说法相近似:Shalom lachem,亦即“和平幸福属于您”;还有常常听到的阿拉伯人的感叹语:bismillah,可能是希伯来语 be-shemha-Elohim(以上帝的名义)的转述。正是《圣经》中所提到的希伯来的名字,为阿拉伯许多私人名字提供了解释,例如,Ebedmelech,从牢狱中解救出杰里迈亚(Jeremiah)“国王之仆”,跟伊斯兰教历史上的哈里发的名字Abdel-Melik 有极为近似之处。但是,这些闪米特族语言中没有一种是对整个语族具有母语意义的,就像拉丁语对于意大利语和法语那样。所有这些语言——亚述语,腓尼基语,希伯来语,阿拉伯语——仅仅是互相亲近的分支,这些分支指出,曾存在过某种早已消失的母语。象形文字的古代埃及语言,不可能是闪米特语族的一员,虽然它也表现出跟它们有某些相似的特征,这些特征仅能指出它们有某种非常遥远的亲近关系。同样清楚,在公元前两千年还存在过两种语言,它们既不属于雅利安语,也不属于闪米特语,这就是古代巴比伦语和古代汉语。至于世界较远地方的语言,例如美洲的语言,对它们的认识也证明,它们同样是由无数单独的语系或语族组成的。

  这个在世界上最早的、为我们所熟知的语言状态的粗略轮廓,对于做出下列这个重要结论来说是足够的。那个结论是,创立语言的主要过程是在前历史时期完成的。在语言学能够帮助我们的程度上深入研究古代,我们所遇到的已经是彼此在单词和结构方面不同的若干语系,即使这些语言之间曾在某个时候有过某种密切关系,我们也不能找到亲密关系的鲜明标志了。最有耐性的研究也没有发现人类原始母语的痕迹。通过对现存语言的研究而构建的最古的语言类型,都没有显示出任何标志,使我们有权得出它们曾是人类原始语言的结论。甚至可以肯定地断言,它们最早并不是这样的,但是长期的发展和衰落,极大地消磨了可以使每一种特别的声音表现其特殊意义的那种过程的形迹。从临近有史时期的时候起,人在语言的新的创造方面做得极少,原因很简单,因为从自己父辈那里学来的那些词汇,就已经足够满足他的需要了,而当出现某种新概念时,他就把旧词改造为某种新形式。因此,对语言的研究同对种族的研究一样,使我们获得了同样的关于人的古代的结论。当问到人类已经存在多久时,语言学家回答,就人类语言从最早的萌芽发展到能够构造复杂的语言来说,就构造复杂的语言又发展为在地球上传播的语族来说,它的存在应当是十分久远的。这一巨大的工作在发展到出现埃及、巴比伦、亚述、腓尼基、波斯、希腊最早的题铭时已经结束了,因为这些题铭证明,人类的一些伟大的语族,到此时已经是各方面完备地存在了。

  现在,我们把目光停留在文化或文明上,看一看它是否显示出早在某些历史证据所说明的最早时期之前,人就已经生存并劳作的形迹。为此还必须了解,技术、知识和制度的一般发展进程是怎样的。按照宝贵的旧规,永远应当从已知推向未知。而一切并不愚笨的人,都会给我们讲述许多他们亲历的有关文明如何发展的生活经验。有个老人对英国的回答,就是根据他的回忆,叙述他儿童时代英国是怎么样的。对那些发明和改良何时起在他眼前完成的回答,这本身就已经是珍贵的一课。例如,他从伦敦乘早晨特别快车出发,当天中午前便可到达爱丁堡(Edinburgh),这时他回忆起过去的时代,说当时这样的旅行通常是乘公共马车大约需要两昼夜时间,那还是快的。看到路盘旁边的信号标后,他回忆说,从前,这些扬旗(也就是信号器)是最好的电讯手段,它们矗立在伦敦和普利茅斯(Plymouth)之间的小丘上,挥动臂膊,传送海军部的急讯。想到代替它们的电报,又使他回忆起,他年轻时代这一发明始于电和磁力之间的联系的发现。这又使他联想到另外一些揭破自然奥秘的现代科学发现,例如光谱分析,它在现时以极大的精确性确定了遥远星体的物质成分,虽然我们的父辈曾经坚信,在世界上这是任何时候任何人所不可能知道的。我们的这位交谈者还会告诉我们,人类的知识不只扩大了,而且远为广泛地普及了。和从前相比,过去富裕的农场主的儿子,实际上还不能像现在普通工人的儿子那样,有权受到如此之好的教育。他能进一步向自己的听众阐明,在他生活的过程中,国家的法律已经如此地得到改善并已被认真执行,现在再也不会因盗窃而把人绞死;现在已比较注重罪犯的感化,并以此来代替从前对他们的简单惩罚;生命和私有财产现在较之旧时代已经更有保障了。最后(这是很重要的)他能根据自己的回忆证明,现在人们在道德方面比他们过去也好了些;现在社会舆论还确立了一些比前几代更高的行为准则,——这一点可以从现在对骗子和酗酒者的严厉谴责中看出来。从一个国家和一个人的生活流程中所完成的文明过程的类似事例中可以鲜明地看出,世界不是停止不前的,而新技术、新思想、新制度、新生活准则总是不断从旧的事物状态中发生或发展着。

  但是,文明在现代得以如此迅速成长或发展,显然是它从人类在地球上生活的最早时期起,就在或多或少地积极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一点。历史,它是如此之深地源于古代,它证明,技术、科学和政治制度起初是在很简陋的状态下发展的,后来,随着时间的流逝,为完成它的使命,它变得更为合理,更为系统,安排或组织也更为完善了。不需引用许多这种众所周知的例子,我们只要提一下,代议制或议会制的历史是从古代的领袖会议或乱哄哄的全民大会开始的。医学的历史可溯源到那样的时代,当时“冷热病”(希腊文 epilensis )实际上被认作是恶魔作祟,使人患病并使他痛苦。但是,我们在这里打算比历史教科书中的这类普通知识走得远一些,讨论一下文明在更为遥远的时代经过了哪些阶段。在这方面,宝贵的辅助手段之一是考古学,例如,它会告诉我们早期人类部族所使用的石斧或其他简陋的工具,并由此证明,这些部族的技术状态是多么低下;下面我们将较详细地介绍这一点。旧的文化遗留物是我们另一个有益的指导者。当深入观察任何一个民族的思想、技术和习俗的时候,研究者总会发现产生新体制的事物之较旧状态的遗留。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自问:为什么现在穿着这种剪裁得很奇怪的燕尾服呢?可以用下面的话来解释:齐腰的部位把前襟剪去,是因为古时骑马时可以不受大礼服前襟的妨碍;同时,腰后那两个无用的钮扣,也是那些时代的遗留,当时实际上是用它们在后面束紧前襟的;在剪裁得很奇怪的领子上开沟,这在现在也是完全不恰当而多余的,而当时这是为了能视需要将领子时而竖起,时而翻开;精致的袖头则是模仿从前普通的衬里;假的翻袖口,现在用袖口上一道简单的缝来标志,这是真正的翻袖口的遗留,当时有卷袖头的习惯。可见我们现在所看到的典礼上穿的燕尾服,其式样特点实来源于古代流行的一般外衣,人穿着它骑马和工作。同时,如果谁想在现代英国人生活中探求诺尔曼人曾在八世纪前征服的证据,那么,这些证据之一可以在城市公告员的“oh yes! oh yes!”中找到。他自己也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却继续保持古代法兰西的宣告形式:“oyez! oyez! ”即“请听着!请听着!”类似的遗留可能来自更遥远的文明时期,这可以用印度生活中的一个例子来加以证明。在那里,有个民族虽然几世纪以来都已借助石头和钢铁取火以供实际应用,但是,婆罗门教徒为了每天的祭扫而需要取火时,他们仍然继续采用原始方法,以削尖的木棒用力去钻另一块木头,直到出现火星为止。若问他们既然已知道好得多的方法,又为什么还如此地浪费劳力呢?他们会回答,这样做是为了获得纯洁而神圣的火。但是我们非常清楚,实际上,这是他们通过没有改变的习惯保存着昔日他们远祖较原始的生活的遗留。所有这些技术和科学的种种研究方法普遍地证明,科学和技术任何时候也没有终极的和完善的形式,不能像从宙斯(Zeus)的头上生出雅典娜那样。它们循序渐进地发展着,而在缺乏任何实际资料的地方,研究者常常能够根据它的一种形式,推测出现有发明的起源的可能途径。例如,看了弩和普通的弓,不能不获得这样的信念,弓发明较早,而弩是后来把普通的弓附着在托上,并安装了一个能瞄准后放弓弦的特殊引发机而制作成的。虽然历史并不能告诉我们,它是何人和何时制造出来的,但我们几乎同样相信我们的推测,就像相信那些历史上的著名事实一样:弩导致带引火线的老式火枪的发明,而这种发明又导致火绳枪的发明,它又过渡到雷管枪,然后又过渡到带有后枪膛的装弹火枪。

  综合所有这些研究手段,我们常常可以勾勒出大家都知道的技术或制度的全部发展进程,从它在文明世界的高级状态,按相反的顺序回溯到它在最原始的人类部族生活中的萌芽。例如,我们来观察一下考取大学学位所采用的教科书里所阐明的当代数学的发展进程。生活在伊丽莎白(Elizabeth)女王时代的学生,既没有机会学微积分学,甚至或许也没有机会学解析几何学,因为现在称为高等数学的这种学科,是后来才发明的。进一步追溯到中世纪,我们就来到只采用代数的时代。当时代数是一种新事物,这应当归功于印度的数学家及其学生——阿拉伯人;与此同时,我们发现,记数符号0、1、2、3等等作为对旧的计算盘(算盘)和罗马数字Ⅰ、Ⅱ、Ⅲ的改善而开始使用。再进一步深入到古典时代,我们就来到欧基里德和其他希腊几何学家的方法最初出现的时代。于是最终我们到达大家所知道的巴比伦和埃及最早历史时期的数学时代,即要完成现代孩子们在初级学校里能轻易完成的课题也较困难的算术时代,和由某些实际测量规则组成的简陋的几何学时代。这就是由数学发端史所提供的材料,此外我们还有另外一些能揭示这种科学经历哪些低级阶段的材料。至今还用来标志不同长度的名称如一肘、一掌、一脚、一拃、一指等等,说明在精确度量单位还未发明时,测量术是如何产生的,人们为确定某物的长度,在它的上面放上自己的手掌或脚。同样有大量的材料证明,算术是从手指和脚趾的计算中产生的,就像至今还能在蒙昧人中间看到的那样。在多种语言中一些标志数字的词,显然是在用手指计算日常事情的时期中形成的,并且从那时起就保留在语言中、例如,马来人(Malass)用“里码”来表示五,这个词(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这一点)从前表示“手”;显然,这个词就是古老时代的遗留,他们的祖先当时需要有个词来表示五,于是就举起一只手来,并且说:“手”。我们采用十进法的原因(即用十进位代替较方便的十二进位),显然在于我们的祖先养成了按手指数十的习惯;从那时起,这个习惯一直保留到今天,这代表了原始人旧习的遗留。下面几章将提到技术起源最初萌芽的无数例子。例如,在研究工具的时候,我们看到,自紧握在手中的弄得粗糙的石头,发展成安在木柄上的较为细致的、类似斧头的石刀,到采用金属以后,石刀又被青铜的或铁的刃具代替,到最后变成最完善的现代那种带钢刃、安在结实柄把上的林业斧为止。第八章中所引的各种型式,就表现了斧头在发展中的巨大步伐。斧头早在纪年之前和有史之前就出现了,并很快成为人们在其自力发展中最重要的辅助工具之一。

  以上所述并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文明永远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或者它的变化永远是前进的。相反,历史告诉我们文明有时会长期停滞不前,有时还会稍有后退。为了理解这种文化衰落现象,就必须明白,高级的技术和最为健全的社会结构并不总是占有优势;实际上,它们可能太过于完善了,因为人们只需要适应他们发展条件的东西。这可以从一位英国人在新加坡所做的研究中得出极为有益的教训。他惊异地发现,在那里,有两种奇怪的手工业十分繁荣。一种是购买英国造的旧海船,将它们拆毁以后,再装备成中国帆船式样。另一种是购买英国的击发枪,把它们变成带燧石枪闩的老式武器。乍一看这可能是极端愚蠢的行为,但若仔细观察,事情原来很有道理。对于东方海员来说,驾驶欧洲装备的船只是如此困难,因而把它们装备成他们已经习惯了的较笨重的船只,是更适合他们使用的;至于枪支,对生活在炎热又潮湿的森林中的猎人来说,使用自己的枪上的火石,比携带和保存易受潮的弹药要方便些。在上述情况下,人们所需要的不是高级的文明产品,而是某种适宜于他们情况的和最易找到的东西。同样的规则也适用于接受新的文明和保持旧的文明。当某个民族由于迁入一个新地方,生活发生变化的时候,或者由于战争和家庭的灾难,或者由于跟某一低级种族混合,祖先传下的文化就有可能成为不很需要或不能容许,因此就会开始消亡。类似的退化现象,在东印度,在葡萄牙人的后裔中可以看到,葡萄牙人由于和土著人通婚而发生变化,处于文明进程之外,以致现在新近到达的欧洲人专门来看这些在自己那丰裕的热带花果中间、在茅屋周围徘徊的人们,好像这些人是特意移居到那里,用自己作例子以教育人们:在没有努力必要的情况下,人的文化是可能衰落的。文明丧失的部分原因,是由于从前较为兴盛的民族的毁灭和被赶出家园,就像勺勺尼(Shoshonee)族的印第安人的遭遇那样,他们自己找到了躲避其敌人——黑足人的隐蔽所。在落基山脉的蒙昧地区,黑足人现在被称为印第安人掘食者,他们四处流浪,获得这个名称是由于靠挖掘野生植物的根来维持他们可怜的生存。这类被遗弃者的卑贱的地位,某些民族中一些技术的丧失,常常可用不顺境遇中文化的退化来解释。例如,南太平洋岛上的居民,虽然库克(Cook)船长探访时他们并不是极粗野的民族,可是他们只会使用石斧和石刀,他们没有关于金属的任何概念,他们把从英国海员那里获得的铁钉栽在地里,希望出现新收获的幼苗。或许他们的祖先从来没有使用过金属,然而也完全有可能,他们的祖先是早已知道金属的亚洲民族,只因为移居到太平洋上的岛屿,远离了自己同种族的人,于是丧失了使用金属的能力,又重新回到了石器世纪。研究者必须认识文明中退化现象的重要性,仅是,我们在这里提到这一事实,主要目的是指出,它无论如何与文明是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那种发展论不相矛盾。起先不掌握什么,也就不可能失掉什么;因而假如我们在什么地方遇到已丧失祖先的高级文明的部族,那就更应当去阐明,这种高级文化是怎样发展起来的。

  一般的是,无论在那里发现制造出来的技术设备、抽象的知识、复杂的制度,它们都是从较早的、较简单的和较粗野的存在状态中逐渐发展的结果。没有一种文明阶段不是自然而然地存在的,但是又总是从前一阶段中成长或发展起来的。这是每一个研究者都应当很好掌握的重要原则,假如他既想了解他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又希望了解过去的历史的话。让我们来看看这对于古代和人类早期阶段具有怎样的意义吧。埃及和巴比伦的文献证明,在距我们六千年前,某些民族就已经进入了高度的文化状态。毫无疑问,当时及以后地球上的大部分地区,居住着野蛮人和蒙昧人。但是,在尼罗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当时文明已经存在了。古埃及人掌握了文字艺术,这是文明民族的最重大的标志;事实上,他们碑铭上的象形符号,就是我们的字母的基础。这是一个精于耕种和从田地上去得到收获的民族。他们的田地由于每年的洪水施肥,收获丰富,能够维持稠密居民的生存。古埃及人在建筑业上人数众多而且技术精巧,每一个有机会看到使这个民族在整个历史中都赫赫有名的金字塔的旅行者,能够很容易作出这种判断。宏伟的Giseh金字塔至今仍然被认为是世界上奇迹之一:这是一座由凿成方形的石灰石和黑花岗石建成的山,正如伦敦的居民们对它的体积所评价的,它建基在一个堪与林肯因河广场(Lincoln's-Inn Fields)相媲美的广场上,比圣保罗大教堂还要高。它那巨大石块的完美性和内部大庭及走廊的精巧,证明着这不单是石匠的技术,而且也是实用几何学家的技术。金字塔诸面底座的基本方位,其精确性证明古埃及人是天文学现象的杰出观察者。昼夜平分的日子(春分、秋分)可以通过金字塔一个面所看到的日落情况来确定。周围的阿拉伯人至今还在根据它的阴影来检验他们的天文学知识。关于埃及人的消息溯源于古代,我们就可发现,他们当时已经会炼铸青铜和铁,金和银。因而,他们的技术和习惯,他们的雕刻和建筑业,他们的计算和测量,他们的职务体制及其管理者和司书。他们的宗教及其僧侣的等级和固定的仪式,所有这些显然都是随之不断发展的结果。或许,注意观察像不列颠博物馆中第四王朝时期法老陵墓那样一些早期文物,就能形成关于古代文化的最高概念。根据这座墓可以发现,在这个时期,埃及人的文化就已经开始固定化和传统化了。艺术已经达到了这样的阶段,当时人已经开始觉得,任何继续进步都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的祖先已经建立了十分完善的生活规则,对它们进行任何改造、变动都是犯罪行为。关于古代的巴比伦人或迦勒底人我们所知甚少,但是他们的文献和题铭证明了他们的文明是古老的和高度发展的。他们从楔形符号作文字;这些符号大概是他们的发明;而他们的继承者——亚述人从他们那里学会了这些楔形符号。他们是伟大的城市建设者,刻有他们国王名字的砖是其宏伟庙堂的见证,例如建在城内供奉乌尔(Ur)神的庙堂,“圣经”的历史故事就称之为迦勒底人之乌尔。他们的法律条例保留了下来,这些法律是如此进步,甚至其中包括关于出嫁妇女的财产的规定,并宣布父亲或母亲抛弃儿子有罪要加以监禁,杀死自己的奴隶或一般残酷地对待奴隶的主人要缴纳罚金,一昼夜为半斗粮谷。那种使迦勒底人和巴比伦人从那时起就著称于世的占星术,用于对天体进行精确的观察,后来从这种天体观察中就产生了作为科学的天文学。这个在文明史册中以如此的黑体大字记下自己名字的民族,也跟埃及人一样,是属于同一个邃古时期的。那两个民族的文化比一切都早地已由它们过去伟大时代中产生的题铭所证实,因此可以更有把握地引用这些题铭,而其他民族只在较晚时代才提出一些书面文献,以证明其古老性。在研究古代文明的时候,它会使人觉得它是由跟我们具有极其相似的智力的人创造的。对于文明的创造事业来说,不需要任何超人的力量,而需要普通人的本性,这种本性沿着迂回曲折的道路摸索前进,这种本性能获得伟大的成果,然而同时,这些成果获得之后,甚至连一半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这种本性解决了文字艺术的伟大任务,但同时又不能看到,把笨拙的象形文字变成字母之后如何加以简化;这种本性认真地思索出了宗教的对象,但是却保持了对狗和猫的崇拜,这种崇拜即使是对古代世界来说,也是显得荒谬可笑的;这种本性创立了天文学,同时又在占星术的愚昧的迷途上徘徊。在他们的最令人注目的文明传播者的努力中,能够识别出在此之前曾居统治地位的那种野蛮状态的遗留;埃及的金字塔是坟墓的古碑,这种古碑跟英国史前的古碑相似,和后者的区别只是它的宏伟巨大利用凿方的石或砖来建筑;具有人、动物和各种物体的形象的埃及象形文字本身就述说着它的发生史,述说着它们是如何从过去用像在美洲粗野的狩猎部族中所见到的那些画图来表达思想的过程中产生的。由此看来,文明在它有史以来的最早时刻,就已经达到了那样高的水平,这只能用经历了漫长史前时期的发展来解释。这个结论跟我们在种族和语言的研究中所得出的结论,是完全一致的。

  在这里并不想描绘人类刚在地球上出现时那种可能的生活图画。我们认为,在类似上述关于文明过程的证据许可的情况下,深入探索过去却是重要的。在判断人类从前怎样干活时,了解人类现在怎样生活同样能给予相当大的帮助。一般地说,人类的生活可以分为三个大的发展阶段:蒙昧期,野蛮期,文明期。它们能够用下列的方式来确定。低级的或蒙昧的状态是:在这种状态下,人靠植物和动物来维持自己的生存,但不耕种土地、也不驯养动物以供食用。蒙昧人可能住在热带森林里,那里果实丰富,禽兽众多,因而不大的部族能够在一个地方生活,能够整年找到食物。但是,在出产较少、气候较冷的地方,他们为了寻找野生植物和动物,就不得不过游猎迁徙的生活。他们在任何一个地方都能很快地吃光所获的食物。为了准备自己的粗糙的用具,蒙昧人采用了那些他们手下很容易找到的物体,如木头、石头和骨头,他们还不会从矿石中熔析出金属,因此,他们属于石器时代。当人们开始从事农业的时候,就可以认为他们升到下一个阶段,或称野蛮阶段了。为了保障食物的储存,使之保留到下一个收获期,于是就建立了固定的村庄和城市的生活,并在技术、知识、习惯和管理方面获得了巨大的成果。游牧部族应该归属于野蛮状态,因为他们虽然从一个牧地转移到另一个牧地,并且可能妨害定居和农业,但他们的畜群却仍然经常地供给他们奶和肉。某些野蛮民族并没有比采用石器前进得更远些,但大部分民族已过渡到金属时代。最后,可以承认,文明阶段随着书写技术的出现而开始了。这种技术牢牢地记下了历史、法律、知识和宗教以利于将来的世纪,它把过去和未来结成为一条连续不断的智力和道德过程的锁链。把文化分为三个大阶段,这在实践方面是极为方便的,并且具有下列优点:它所说明的不是某些想象出来的人类社会状态,而是众所周知的、实际存在的人类社会状态。显然,现存的证据证明;世界的文明在其发展过程中是通过所有这三个阶段的,因为对巴西森林的蒙昧人、新西兰或达荷美的野蛮居民和欧洲的文明人的研究,能够成为理解文明过程的最好的研究参考;但是,必须同时记住,比较只能作为参考,而绝不能给予完全的说明。

  通过这种方法可以得到基本的结论:即使是在文明的地区,从前也必定曾居住过蒙昧的和野蛮的部族。幸而这些粗野的古代人的生活画面,并非只是借助想象来再现,因为从博物馆那些能看到和摸到的东西中,能够找到可以凭信的遗留。我们应当着手研究古生物学和地质学能给我们提供的关于人类久远年代的证据;我们也应当着手解决下列问题:这些情况证明了什么?

  当某一位博古学家在研究从某地挖掘出来的器物时,他通常能够确定,这地方的居民处在那种文明状态。例如,若发现了青铜或铁制的武器,精致的陶土器片,家畜骨骼,烧成炭的谷粒或织品片,这就是证据,它证明这里居住的人处在文明状态,或最低限度处在高度发展的野蛮状态。假如发现的只是石器和骨器,既没有看到金属,又没有看见陶土器,也没有看到那些能指明耕种田地或畜养牲畜的遗留物,这就证明这个发掘地所居住的是某种蒙昧部族。一个民族状态的主要问题之一,为是否采用金属制造工具和武器。假如它采用了,这就是说,处在金属时代。如果它既没有铜,也没有铁,人们只是用石头来制作斧头、刀子、矛尖和其他的切割和钻凿的工具,那就是说,他们还处在石器时代。无论在那里,只要发现了像我们开垦田野时偶尔见到的那样的石器,那么这就证明,在这个地方过去曾住过石器时代的人。在世界一切住人的土地上,都曾发现过这类石器,这一事实极为重要,它证明,各国居民从前在这方面都和现代的蒙昧人相似。而自久远年代起居民早已加工金属的那种地方,常常丧失关于这些石头器物的作用的回忆,在开荒或挖掘中发现它们后,人们于是讲述种种离奇古怪的传说。无论在英国,无论在其他国家,最受人喜爱的解释之一就是:石斧是随着闪电从天上掉下来的“雷箭”。人们想象,在东方,在最古老的文明地方,可能找到一些没有任何原始粗野状态痕迹的地区,因为在世界的这一部分,人能够一开始就出现在文明状态之中。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在亚述(Assyria)、巴勒斯坦、埃及,同在其他地方一样、也会发现磨尖了的石头,它证明伴着采用金属的高级文明进入这一地区之前,这里也曾居住过石器时代的部族。

  能否把欧洲看作是地球上居住最早人类部族的一部分,还是在任何情况下也不能把它看作是这样的地方呢?至今已在欧洲发现的遗留物,是关于居民的古老性的最好证据。为了弄清这一点,应当指出,石器时代分为早期和晚期,任何一件好的石器收藏品,经研究都能够明显地辨认这一点。在最晚的石器时代,斧头通过砥石的研磨制做得又精细又尖利;锤子也是如此磨利矛和箭、刮具和劈下的石刀,要花费劳力,但是它们被制做得十分精巧。这些石器一般跟现在北美印第安人所用的非常相似。问题在于,制做这类石器的部落多少时间之前曾在欧洲居住过。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根据在丹麦发现的那里存在的事实做出正确的判断。那个地方的森林主要是山毛榉树组成的,但是在泥炭层里,埋有无数的槲木干,这就证明在较早时期,这里布满了槲树林;在再深一些的土层里,埋有松树干,这说明比槲树林再早一些,这里生长的是松树林。由此可见,这个地方有三个依次相继的森林期——山毛榉树期、槲树期和松树期,——同时,泥炭层达到三十英尺的深度,这说明松树期距我们已远至几千年。当一个森林由另一个代替时,生活在其中的人的状况也有了改变。现代的樵夫用铁斧砍山毛榉树,但是在泥炭层的槲树干中间,曾经发现过青铜利器和部分青铜盾牌,这说明当时这里的居民处于青铜时代;最后,在更深层中发现了燧石斧,它埋在泥炭层下面的松树干中间,这说明,丹麦生活在松树期的是石器时代的人,也就是说他们不能不属于邃古时代。在英国,遗留下这类石器的部族,早于凯尔特族(Keltic race)入侵之前。我们称凯尔特族人为古代的不列颠人,他们无疑是带着金属武器来的。远古居民的石头斧刃和箭簇,散落在我国各地:在山丘上和溪谷里,在沼泽里和荒野里,在近地面或再深一些的地方,在泥炭田里和沉滓淤泥层里。这类沼泽或泥泞地形成于年代学家称之为远古的时期。但是,习惯于大的分期的地质学,却认为它们是最新的时期。这些地层属于最新的沉积层,也就是说,它们是在陆地与河流的分布状况和现在几乎相同的时期形成的。为了形成这种概念,只要站着从某一小丘的斜坡往下看广阔的溪谷就行了:可以注意一下那平滑的泥沙表层越过溪谷直达另一边,而这种表层想必是由泛滥的大水淤积成的;这水顺着主河床和小丘的两侧斜面流淌,和现在河流的方向极为相近。新石器时代的人们就生活在这一从历史学角度很古老而从地质学角度不算古老的时期,而他们的遗留物或许只能在当时的人或自然能够遗留下的地方发现。

  但是,存在早期的石器时代,当时地球的这一部分上生活着较为原始的人类部落,那时的气候和地表跟现在显然不同。以河谷的斜坡来说,像英国的欧斯河(Oues)和法国的松姆河(Somme)的河谷,比现在的河岸要高五十到一百英尺,因此,不可能发生现在这样的河水泛滥,土层处在所谓粗砂砾冲积层。从这些土层中,挖出了无数粗石器,它们是由那些显然是掌握非凡的娴熟技巧之人的手制成的。凡是希望借助所需要的工具对这些物品进行加工的人,都可以锻炼自己的手,并获得这种技巧。这种早期石器时代的最好的工具是镐或斧。它们加工粗糙,那些砍伐或切削的工具的边缘,甚至缺乏任何研磨的痕迹,这些就证明,制造它们的人还远没有达到晚期石器时代的技术水平。在区别这两类工具及其所从属的时期,照例是采用约·卢伯克(J.Lubbock)先生的术语——“旧石器时期”和“新石器时期”。假如我们研究一下发现旧石器的砂砾层上层,那么,从这层的状态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它既跟现在河流的淤积、沙岸的改变和谷底沉泥的作用无关,又跟现在冲刷小丘斜面的雨水激流无关。这些砂砾层应处于陆地和河流的状况跟现时所见状态不同的较早时期。这种事态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下列情况:溪谷甚至还没有升到它原有的真实深度,或者,河面由于当时的暴雨,较之现在宽阔得多——这是极为纠缠不清的地质问题,我们不能在这里讨论它们。地质学证明,旧的冲积砂砾所属的那个时代,冰河期及伴随它的那种北极式的气候在欧洲已经或刚刚过去。根据在砂砾层中和石器一起发现的骨骼和牙齿,可以知道这地方跟旧石器时代的人同时存在的有哪些动物。獴犸或生满浓密绒毛的象,和某些也已绝种的犀牛类,它们在森林里啃树枝吃,而特殊的河马一类,跟现在活着的一类非常相似,常到河岸边来。在美洲的多岩的山里,现在也还能猎取到麝香牛和凶恶的熊。在那个遥远的时代,英国曾为这类动物提供了隐蔽所;而已经从地球上消失的古代岩穴熊,它曾是我国最危险的猛兽之一。不列颠狮,比起现在的亚洲狮和非洲狮来是较大的品种,或许甚至比希罗多德所记述的纪元前三世纪在马其顿的土地上游荡,袭击克赛尔克斯(Xerxes)军骆驼队的那些狮子还要大些。根据当时北方存在有身上长着密毛的鹿和獴犸这样一些情况来判断,欧洲过去比现在要寒冷,或许像西伯利亚的气候。从何时起这个地方才有人,没有明显的证据。或许他们是从较早较暖的时期延续生活了下来,或许他们只是前不久才从较暖的地方来到欧洲。类似的工具在亚洲也有发现。例如,在南印度马德拉斯(Madras)上面,东加特山(Eastern Ghats)山麓,有个由铁矿石和红土构成的段丘,里面发现有石器,在制造方面跟欧洲冲积层的人的工具极为相似。

  这些獴犸期的欧洲蒙昧人,常常在悬崖峭壁的山脚旁和在洞穴中找到自己的隐蔽所,就像托尔库耶(Torquay)附近的肯特洞(Kent's Hole)那样,在那里曾发现许多人的工具和动物的骨骼。对这些有骨骼的山洞——特别在法国中部——的研究,给我们指出了古代某一类型部族的全部生活方式。现时已经退居极北方广大地区的北方鹿,当时在法国大量聚居,这一点可以由那些跟獴犸的遗骸一起埋在彼里高德(Perigord)山洞钟乳层下的北方鹿的骨骼和角来判明。和它们一起还发现了制作粗糙的石斧和石针、石臼、骨矛尖、骨锥、箭的固定件以及其他适应于类似在哈得逊湾海岸上狩猎北方鹿的当代爱斯基摩人生活方式的物品。跟爱斯基摩人一样,这些原始的法国和瑞士的蒙昧人,把他们的闲暇时间用于雕刻动物形象上。在法国山洞中发现的许许多多这类图画中,有獴犸的图像;这图像涂绘在一块獴犸骨上,并且精细地勾画出了遍体的浓毛和巨大的弯曲的长牙,这些是獴犸跟其他类象的不同点。在那里也发现了同样粗陋的人像,同两个马头和一条蛇或鳗鱼在一起。得到这件物品是很有趣味的,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最古老的人的肖像。

  由此可见,在那洪水泛滥高出现在河流一大树的时代,早期石器时代的人就生活在这里了。当时这里的气候很像现在拉普兰德(Lapland)的气候,这种气候只适合于獴犸和北方鹿以及从这个地方消失或者全部灭亡的一些非英国种的动物。在地理状态方面,在气候方面,在野兽界,到处都在缓慢地发生着这类变化。根据我们所知道的情况,不能设想,如此广泛的变化会不是在非常漫长的时间内发生的,直到最后,晚期石器时代到来,河流已经几乎降到了它们现在的水平,而气候和野兽已经几乎变成有史时期所见到的那个样子。从实际发现的遗留物上,同样可以清楚地看到,我们所知道的这些最古老的部族,是粗野的狩猎人和渔猎人的部族,他们是我们称之为蒙昧人的那种人。但是,最好不对他们使用“原始人”这个术语,因为这个术语可能赋予这样的意义,好像是说,他们实际上是在地球上最初出现的人,或者最低限度是与之相似的人。獴犸期的人们在阿别维尔(Abbeville)或托尔库耶(Torquay)所应过的那种生活,其本身就说明不能把原始人的生活加到它的头上。较为可能的是,这些旧石器时代的人是这样的一些部族,他们的祖先生活在温和的气候下面,在谋取食物的技术中和自卫中掌握了笨拙的技能,后来他们又通过艰酷的斗争,取得了反抗第四纪的严寒气候和凶猛的野兽以保卫自己的本领。

  这个时期发生在多少年前,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暂时还没有任何可靠的资料。一些地质学家假设,这个时期在两万年前;而另一些地质学家则把这一时期往后推移到十万年或更多的时间,但这完全是在没有任何计算标准的情况下所做的简单臆测。在当前的认识状况下,简单地承认这个时期属于我们纪元范围之外的地质时代,就可以了。某些著名的地质学家认为,被人加工过的、因而证明人存在的那些石头,在法国和英国,是在早于最末一次冰河期之前的冲积层中见到的。在冰河期的时候,大陆相当大的一部分曾被冰海覆没;在冰海内,风把漂浮的冰山撞到现今的陆地上,将远处山上带来的巨大岩块撞落下来。这一点还没有得到最后的证实,但是,如果是真实的,那么我们对人类古老程度的估计就必定还要增长许多许多年。无论如何,人类在冲积期或獴犸期就曾存在,这是十分确凿的。这一点使得我们不能哪怕是粗略地看到那较为遥远的人类起初在地球上生活的实际状况。因此,地质学就为人类学的科学基础确立了原则。还在不久以前,当时年代学家有一种习惯看法,认为地球和人不老于六千年,那时作为科学的地质学几乎还不存在,因为当时对它来说,不可能有形成包含广泛循序渐进的动植物遗留物的地层的连续过程。而现在,这种循序渐进的过程根据地质时期延伸到千百万年的理论被阐明了。诚然,人在这一很长的时期中是出现得较晚的。但是,他在地球上的初次出现,也是在年代久远的时期,和这个时期比较起来,通常称作上古的历史时期,不过是很晚的时期了。进入史册的若干千年只是把我们引到不可胜言其长的前历史时期的末端;在前历史时期中,发生了人类在地球上的初次扩散和大种族的发展,产生了语言,确立了大的语系,文化发展到古代世界东方民族的水平——他们是现代文明生活的先驱和奠基者。

  略述了关于人在地球上生活的古老性的历史学、考古学和地质学的材料之后,我们将转入下列几章,较全面地去记述人类及其种属分类,也就是他们的自然史,然后就来研究语言的自然条件和发展,此后研究知识、技术和制度的发展,而文明就是由它们形成的。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2

第二章 人和其他动物

  脊椎动物——种的连续性和继承性——猿和人——构造的比较——手和脚——毛发——面部特征——脑——低级动物和人的智力

  正确理解人体的结构,和把我们的四肢和器官同别的动物同样的四肢和器官做一番比较,这就要求有解剖学和生理学的基础知识。我们在这里不准备对这些科学进行论述,像赫胥黎的《初级生理学》和米瓦特(Mivart )的《初级解剖学》这些指南那样。但是我们认为,对人在动物界的地位做一些指点性的略述是有益的。这种略述不要求读者有任何专门的知识。

  为什么其他动物的躯体在结构方面和我们的身体多少有些相符——这是我们早在儿童时期学习过的课题之一。玩骑小马的孩子们,一个四肢着地,另一个骑在他背上,他们已经具有了这样一些概念,使假扮的马,在头、眼睛和耳朵、口和牙齿、背和脚等方面和真马彼此相近。假如我们询问某个坐在篱笆上看着骑马而过的猎人的农村孩子,他就会讲出关于猎人和他的马、狗和他所追逐的兔子的十分丰富的知识——它们都是具有相同类型骨架或骨骼的动物;它们都是借助于同一类器官维持生命的——借助于用来呼吸的肺,借助于消化从口和咽喉纳入的食物的胃,借助顺着脉管推进血液的心脏;同时,它们的每只眼睛、耳朵和每个鼻孔,都同样具有视觉、听觉和嗅觉的功能。农民极可能是自然而然地通晓这一切的,这不需有任何进一步的议论,较有教养的人们也同样如此。假如这是作为某种新发现而出现的话,那么它就会激起一切发达的智力去思考:这些本是同一种原始类型结构的生物之间的联系和关系是怎样的,它们仿佛只是由于不同的目的才变得形式不同。即使是用最粗浅的方法进行的对动物的科学比较,也立刻在我们的智力面前提出这一重大任务。在另一些情况下,进一步的较为明确的知识将告诉我们,人和动物之间的最初的粗略比较可能需要修正。例如,把人和马的骨骼加以对照,可以清楚地看到——正像人们所想的那样,马的膝盖和膝腘跟我们的肘和膝盖不同,但是,却跟我们的腕关节与踝节部相符。对人和马的四肢的研究,可得出进一步的精辟结论:马的前足和后足实际上跟人的上肢和下肢相符,只是马的四肢,除了一个指头用来行走而且指甲变为蹄以外,其余所有的指头都变得没有用处而退化了。根据任何一个自然历史博物馆中的一系列骨骼的研究,都可以确定一条普遍的法则。这条法则就是:通过鱼类、爬虫类、鸟类、哺乳类直到人本身的全部序列,可以按迹探求一种属于一切脊椎动物、亦即具有脊柱的动物的共同的类型或型式。在它们身上都还能够认出四肢来,虽然这些肢体的形式和机能已经改变,甚至可能变成未经发育的器官,这种器官留下来不是为了使用,仿佛只是为了保留它最初的样式。例如,鲈鱼的骨骼虽然和人的骨骼截然不同,但是它的胸鳍和腹鳍却跟我们的手和脚仍然相符。蛇类大部分没有肢体,但是它们中仍然有一些可以被看作是过渡的形式,这种过渡形式把它们跟四足的动物联系起来了:例如蚺蛇的骨骼上就有一对未经发育的后足。格陵兰鲸没有明显的后肢,前面的是鳍足或鳍,但是,解剖它的骨骼,不但能发现如人身上的胫骨的残余,而且在鳍里还有一系列的骨头,这些骨头跟人的肩胛骨和手骨相符。根据流行的看法,仿佛人跟低级动物的不同是人没有尾巴,但是在人的骨骼上却可以清楚地看到尾巴,这是脊柱末端的尖椎骨。

  所有这些动物都是现时存在着的。但是地质学证明,在很久远的时期,地球上居住着一些跟现在生存的不同,但又跟它们是同类的种类。在第三纪时,也像现在一样,澳大利亚以其袋兽作为特点,但是,它们不属于现在的品种,它们的身躯大部分要大得多,即使是现代最大的袋鼠,跟绝迹的巨大的原齿兽相比,也是小得可怜,原齿兽的头颅骨有三英尺长。又如,在南美曾生有一种巨大的贫齿类动物(edentate),形如现在稀有的树獭、食蚁兽和犰狳,在我们的动物园里能够看到它们。在中新纪沉积层中曾经发现过一种象,但品种跟非洲象和印度象的现在品种完全不同。这些普通例证说明了现在所有生物学家普遍采用的一个最基本的原则。他们根据这个原则认为,从遥远的地质古代起,在地球上不断出现的动物新品种,跟在它们以前存在的那些很是相似,它们复现着古代的类型,只不过为了适应新的生活条件而有所改变,同时较早的形态也就趋向灭亡和消失。脊椎动物的旧品种跟代替它的新品种之间的相互关系,是直接研究所发现的并且是没有任何争议的事实。许多生物学家——现在大概占大多数——更前进了一大步,不仅承认新旧品种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并且力图用继承或进化的假说来解释它;这种假说,现在常常按它伟大的当代发明者命名,被称作达尔文(Darwin)原理。因为动物的新种或变种的形成是大家公认的事实,于是这些生物学家就证明,在生活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自然的变态可能是很巨大的,以致成了新品种的开端,而这些新品种,由于能很好地适应气候和其他状况,而取代了正在灭亡的旧品种。根据这种理论,澳大利亚现代的袋鼠、南美的树獭和印度的象,不只是继承者,而且是绝了种的动物的后代。而挖掘出来的那些跟马相似但脚掌有三和四趾的第三纪动物的骸骨,说明是我们的马的远古祖先的形态,这种形态存在于不再使用脚趾而变成裂开的马掌骨之前的那个时期。从几个生活于现代的动物品种身上看到结构上的近似,可以建立动物传袭性的理论,根据这一理论应当做出下列结论:这种相似性肯定都是从作为它们共同祖先的单一品种那里继承来的。在所有哺乳动物或者说用胸脯喂养其仔的动物当中,在结构方面跟人最相近的是猿猴,而在它们之中又属旧大陆的狭鼻猴,其中称作类人猿的一类,栖居于从非洲到东太洋的热带森林之中。假如我们跟它们的骨骼作比较,就会发现,不管自然生物如何分类,也不管造物规则如何,这些动物想必都和人处于某种密切关系之中。没有一位研究猿猴身体结构的权威的解剖学者不认为,人可能是从它们起源的;但是,根据种的传袭性的学说,他们是同一棵原始树干上的最接近的主要旁枝,而人便是从这一树干起源的。

  赫胥黎教授的《人在自然中的地位》中做了类似解剖上的比较,包括出色的绘图,我们复制在图1中。这幅图充分表明类人猿的每根骨头都跟我们相符。同时,这幅图也说明其中几根的具体作用跟我们有所不同。有人曾经说过,当儿童停止手脚着地爬行时起,他才第一次成为人。但是,实际上,直立的姿态和直立行走并不是教育的结果,这取决于跟四足动物躯体结构不同的人体结构。狗或牛只适合于四肢自然下垂的方式。表现在猴子身上的也一样,虽然在程度上小一些;而成长后的儿童由于下肢大幅度增长,头和躯干便升起成为直立姿态。虽然人为了直立肌肉必须经常用力,但是他的构造在能够保持直立姿态的平衡方面,较之其他动物是远为容易的。在画面中可以看到,在人身上,脊髓通达脑子所经过的那个头颅底部的孔(后顶孔),比起猿猴来位置要靠前一些,因此人的颅骨就不向前倾,而在第一颈椎或阿特拉斯(是由背地球的阿特拉斯Atlas的名字而得名)上保持平衡。在图中看到,人的脊柱具有跟字母S相似的形式;其次看到,当人处在直立状态时,以脚掌作为基础,让腿支撑躯体——于是骨盆(Pelvis)就形成一个宽大的支托来承受内脏。因此,在马戏场上表演的动物要费好大劲才能模仿的那种直立姿态,对人来说,却是轻而易举的。四足动物不是因为在结构方面有相当区别,而是由于骨骼和肌肉的特殊适应性,前后肢彼此间能够协同动作;然而要像人那样下肢肌肉适于行走,手足之间配合协调则是做不到的。许多种猿猴用四肢行走得如此之好,就像四足动物一样,同时,它们能使腿弯曲,把臂向前直伸,用手掌和脚掌着地。高级的类人猿按其结构来说还适于攀缘树木,它们能用手和脚抓住树枝。猩猩从树上下到地上的时候,通常是用脚掌的外侧和手指的弯曲关节支撑着拙笨地向前曳足而行。猩猩和大猩猩有一种有趣的习惯,即用攒起的拳头支撑着,并在它的长臂之间就像跛足人拄着他的双拐那样把身体拖起前进。当长臂猿一面一会儿这边,一会儿那边用手关节着地,一面用脚掌行走时,或者当它一面把手举过头顶,并向前方摆动以保持自身的平衡,一面跑一段相当的距离时,或者当猩猩用脚站立起来为了攻击向前扑去时,在这些情况下,猿猴的姿态最接近于自然直立。所有这些行动我们都能够从那图中对骨骼的观察获得了解。因此,猿猴是处在四足动物和两足动物的有趣的中间阶段上。但是,只有人才有这样的构造:在用脚支撑身体的情况下,他的手却可以自由地从事专门的工作。

  在拿人跟低级动物做比较时,把人的优越只归结于智力胜于它们,而不注意到人有像技术工具一样的前肢优于它们,这是不对的。假如我们看看《列那狐》的插图,艺术家在图中竭力描绘手握王者权杖的狮子、用扇子卖弄风情的狼、或者写信的狐狸等等,我们就会看到,实际上他只是在证明,四足动物的肢体在适应这些动作方面是何等拙笨。人是“会使用工具的动物”这一事实,决定于他有一双会用工具的手,正像他有发明工具的智力一样;只有四肢构造最接近人的猿猴才能够较为满意地模仿着使用杓子、刀子这样一些工具。可以拿黑猩猩的前掌和后掌来跟人的手和脚掌做比较(见图2)。猿猴的后掌跟前掌十分相似,以致许多自然科学家在记述高级猿猴时常常使用quadrumana或“四手动物”的名称。按照解剖学上的构造来说,这是脚,但如果拿大趾跟其余的趾进行比较,它就像手上的大拇指一样,这只脚是能够钩拿或抓住、抱住、握住任何东西的,而人的脚则不能做到这样。诚然,经常光脚行走的人,脚的大趾不像穿鞋的欧洲人身上的那样无能。澳大利亚的蒙昧人用光脚拾起自己的矛,而印度的裁缝匠蹲着缝纫的时候用它来握住布料。为了在猿猴和人之间进行极端的对比,所列的插图故意不跟蒙昧人自由的脚对比,而是跟欧洲人那被坚硬的皮鞋挤紧的脚掌来作对比。可以看出,猿猴的脚也像手一样,其上树的能力比地上行走的能力更强,但是,人的上肢和下肢却在两种相反的方向上分化或专门化了。人的脚变成了行走的机械,抓握的能力较之猿猴的脚要小得多,然而人的手却胜过了猿猴的手,是一种触觉、抓握和处理器物的专门器官。从图2C中可以看到人手的长而能自由活动的大拇指和宽而灵活的手掌,以及它那触觉极为敏锐的指尖。到动物园猿猴馆去参观,把高级和低级品种猿猴的手做一番比较是极为有益的。长尾猿的手有五个手指,手指上长有类似利爪的指甲;这种手只是一种抓的工具,几乎没有使用器物的能力。其他猿猴的手的大拇指较短,并且不能相对,也就是大拇指的指端不能跟其他手指的指端碰到一起,虽然高级猿猴的大拇指能够做和我们相类似的相对活动(正如插图所指明的)。作为技术工具的手的珍贵程度,正取决于这种相对的能力,任何人只要试着不动大拇指来运用自己的手就能很容易相信这一点。很明显,人的手使人能够制作武器和工具,并用它们使大自然服从自己的目的;手是人在动物中间占首位的原因之一。虽不很明显但十分正确的是,手的利用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人的智力发展。在和各种物体打交道时,把它们摆成各种不同的姿态,或把它们并排地放在一起,人就有可能进行各种最简单的比较和测量,而这些正是精确的知识或科学的最初级的因素。

  关于外貌,猿猴那蓬松的绒毛跟人的较为光滑的皮肤形成对比。至于头部,人也像低级动物一样用头发来覆盖,这是一种很好的保护。一些人种,例如,欧洲人或澳大利亚土著的成年男人嘴周围的胡须相当发达。另外一些人种,例如非洲的黑人或所谓美洲的印第安人,脸上那微少的毛具有这样的形态,好像它们仅仅是巨大进化之后的残余。以这种观点来看英国男人的胸部和四肢上那些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多毛的地方,在自然科学家眼中就变成奇异的东西,他们认为这是远古时代的残留物。在那个时候,人类的先祖身上全被浓密的毛发覆盖着;现在,这样的毛没有了,人们只能按照季节和气候而更换人制的衣物。有趣的是,现在也有一些人,他们的脸上和身上长着一层蓬蓬的长而稠密的毛。脸上的这类覆盖物掩盖了他的面部的表情——这是人们之间精神交往的表达手段。假如在我们的插图中,猿猴和人的骨骼覆以肉体,我们就能够明显地看到人在其活泼而善于变化的面貌中的高级机能的特征;面部的表情和皱纹,反映着人所生活的一切时期中的高兴和忧伤,爱和恨。在猿猴的脸上有十分粗陋而笨拙的相应变化,例如口角向后鼓起,下眼睑出现皱纹表示笑意,或者狒狒的眉毛和前额的皮抬起和垂下表示发怒。当经常在我们的想象中出现的外星人来到我们地球,根据他所见到的人面和大猩猩的鼻脸之间的区别做出判断时,那么就能够鲜明地辨认出一定的内在差异。

  因为大脑是智能的工具和器官,所以解剖学者就拿动物的脑做比较,以寻找或多或少有智力活动的动物之间的鲜明区别。在人同猿猴以及狐猴所从属的灵长目的自然序列中,一系列的脑子能表现出明显从低级形式向高级形式的提高或发展。狐猴具有不大的和较为平滑的脑子.而高级类人猿的脑子和人类的脑子则显然接近。事实上,狐猴跟有理性的聪明的黑猩猩或猩猩比较,智力极低。但是,人的智慧则远远超过高级猿猴的智力,以致自然科学家由于猿猴的脑子跟我们人的脑子相似而感到吃惊。这种相似,可以从下面的图3中明显地看出;a是黑猩猩的脑,b是人脑。图左侧绘出了脑的全部胞回;图右侧是断面,揭示出内部的构造。为了更好地比较它们的构造,把两种脑子绘成了同样大小;事实上,黑猩猩的脑较之人脑要小得多。人和类人猿的重要区别之一,正在于前者的脑在脑量方面大大超过后者的脑。大多数人脑有三磅而猿猴脑只有一磅。同样可以发现,猿猴的脑叶或脑半球的回纹,较之人脑的复杂的回纹,数量较少而且比较简单,它们只是在一般外形上同人脑相似。量大而且复杂,表明了智能的巨大发展。脑叶的内部是由带有无数传导神经流的纤维的“蛋白质”构成的,而其平滑的边缘则是由包含着脑小体或脑细胞的“灰色物质”构成的,那些纤维就发源于这些脑细胞,借助于这些作为中枢器官的纤维形成了我们感知的结合,即思维。因为“灰色物质”外皮下面紧接着就是很深的脑皱纹,所以很明显,跟整个脑子的巨大体积相结合的脑回的极度复杂性,在人身上构成了一种高级思维器官,它比被大自然放在低级阶段上的动物身上的,要无比丰富而复杂。

  只要看一下人和低级动物身体之间的某些主要区别,我们就能为自己提出更为困难的问题:它们的智力活动在何种程度上跟我们的智力相似?对这个问题我们不能做出圆满的回答,但在某些点上是十分确定的。首先很明显,在人身上,也像在其他高级脊椎动物身上一样,感觉、意志和运动的简单过程同样是借助肉体器官而发生的。他们的感官很相似,这可以由下列事实明显地看出,即解剖学家用牛眼代替人眼解剖,以便说明外在世界的形象,是如何通过晶状体投射到视网膜或视屏上去的,而在视网膜上遍布着从大脑伸出的视神经纤维的末梢。不能说不同种类动物身上的触觉、视觉以及其他感官,没有自己的独特之点。鹰的眼睛能够分辨人眼看不到的细小物体;马的眼睛是这样生在它的头上;它的两只眼睛不能像我们的眼睛那样同时投在一个点上,马实际上经常同路两旁的两种景象打交道。但是这些特点仅只是使相似变得更加鲜明。其次,动物和人的神经系统具有同样的类型:大脑和脊髓形成了中枢神经器官,感觉神经把感觉的印象传送给中枢神经,而中枢神经又通过运动神经进行传导,促使肌肉收缩和运动。动物的反射活动也跟我们相似,例如,一只睡着的狗,若触及它的脚,它就会像它的主人所做的那样,在原位把脚缩回;在它醒着的时候,如有谁做出用手指触它眼睛的姿势,动物也会像人一样地眯缝眼睛。如果我们说到自觉的受意志和思想支配而进行的动作,那么在这里,某些时候低级动物也能够跟人并列而行。在伦敦动物园里有时能够看到,有人给铁栅旁边的猴子们和铁栅外面的孩子们分一把坚果;在这些情况下,可以极为有益地看到,猴子们和孩子们几乎做出一系列相同的动作:他们迅速地看一眼,走近前来,彼此推撞,用手拿起,咬碎,咀嚼,咽下,又伸出手来拿新的一份。猿猴在智力上跟人很相似,这使我们想到,它们在肉体上跟人也很相近。但是我们知道,在这个过程发生的时候,在儿童的头脑中,除掉有关于坚果的简单的视觉和触觉的印象和想抓到它们以及吃它们的愿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的东西。在感觉和动作之上还有思维。说得简单一点,这时孩子由外形知道这是坚果,希望再尝到从前那坚果的爽口的味道,并用自己的手拿起坚果,用嘴咬碎它,吃掉它。可是,智力活动的过程在这里实际上是复杂的。孩子按照外形认出了坚果或者有了坚果的概念,于是在他的思想上,关于某些过去印象的回忆就集结在一起,而这些印象由于经验而彼此结合了起来:特殊的外形和色彩、触感和重量导致对一种特别味道的期待。这是我们根据对自己思想的了解,以及根据别人所讲他们的思想活动(虽然这些都并不那么清楚),来判断儿童思想中所发生的过程。对猴子我们只能根据动作的观察来猜想它头脑中发生的东西,但是,它们的动作和人的动作是如此相象,可假定猴脑的活动跟人脑的活动同样相似,虽然前者较之后者是初步的和较不明显、较不完善的,那么,这些动作也就容易得到解释。显然,动物关于物体的观念或思想,或许跟我们的思想相类似,而我们的思想是成批地记下了结为一个整体的印象。在这些印象部分出现的情况下,动物可能会断定,也应出现这些印象的其余部分——正如我们所常做的那样。那么,上述的这一点也就变得尤为明显。例如,狗跳入表面浮满泡沫的河水中,因为它把河面当成了干燥的陆地;或者,给它一块假的面包干,当嗅觉和味觉向它证明,留给它的印象跟视觉让它期待的东西不相符合时,它就会在走近这块面包干之后便远远地离去。

  一切注意动物行为的人,都同样会讲一些它们那种多多少少跟人相似的能力。况且所有高等生物毫无疑问都会有快乐和痛苦的表现,而我们对待动物的种种态度,都是根据它们跟我们所共有的那些较为复杂的感情,如恐怖、依恋、愤怒,乃至好奇、嫉妒和报复。这些感情中的另外一些,还表现在完全具有人的特点的肉体特征上,任何人只要接触到受惊吓的小狗儿那颤动的四肢和跳动的心,或者在达尔文的《感知的表情》中读到关于黑猩猩的描写,那么他就会同意这一点。从黑猩猩的手中夺去它的水果,它就会用愠色来表现内心的不满,而这种愠色略似儿童的同样表情。其次,低级动物还会表现非常明显的意志,这种意志和人的意志相象,不只是一种愿望,而且是一种伴有运动的愿望,或是对某些愿望衡量的结果,因而,当两个人在不同的方向同时叫狗,或者两个人都给它提供骨头,那么,就能够把它的意志分裂为二,这种分裂方式就使我们想起了一位哲学家所假想的驴,它在干草和水之间饿死了。至于谈到动物的记忆能力,我们都曾有过很多适当的场合来进行观察,毫无疑问,这种记忆力是牢固而确切的。动物所记住的许多事物,或许可以简单地用出于习惯的一些概念的联想来解释,例如,有过下面这种情况:马暴露了它从前的主人的习惯,它在每一家酒馆门前都停了下来。这只能意味着,十分熟悉的门使马回忆起休息,于是它就停了下来。但是,对梦幻中的狗的研究,使我们不得不想起,这也像我们在梦中一样,在它的意识前面,从记忆的库房中涌出了一连串观念。记忆,借助它可以回想过去,它是经验的源泉,从这种经验中可以取得对现在的理解和对未来的预见。运用对过去的记忆,作为监督未来的手段,这是人的一种伟大的智力才能。但是在低级动物身上,也有这种能力的简单而基本的形式。我们从无数关于动物的讲述中举出一个例子,它能说明以经验为基础的期望和打算。有一位科普斯(Cops)先生,他有一只年轻的猩猩,一天他给它半只柑子,把另一半背着它藏在高高的橱里,然后就躺在沙发上。但是,猩猩的动作引起了他的注意,于是他就假装睡着了。猩猩小心翼翼地悄悄走近他,确信主人已经睡熟了,然后爬上橱去,把剩下的柑子吃了,细心地把果皮埋藏在壁炉炉栅上的垃圾里,又瞧了瞧装睡的主人,然后就躺到自己床上去了。这种行为或许只能用一连串的思想来解释,而这种思想有一部分却是我们称之为智力的东西。

  要评定动物和人之间的区别,比起按迹探求他们之间的相似点来,实际上是较为困难的。人的高级智力优点的显著特征之一,就是比动物较少依赖本能。动物在一年的特定时期中迁移,或者按照该类所特有的固定而复杂的形式筑巢。人具有跟低级动物显然相似的本能。例如,幼儿没有受任何预先教育,自己能完成使自己脱离危险的动作,或在生命最初无保护的时刻,对保护后裔的双亲的眷恋。但是,如果人具有在冬季来到前就到南方去旅游的不可克服的爱好,或者在同一情况下用树条按某种专门方式搭起—座棚子,在他看来,与其说是明智,还不如说是他的行动更适应于气候、适应于获得食物、适应于防止敌人以避免危险,以及适应于各种因地区不同而年年改变的许多情况的谨慎行事。假如我们的个别祖先也有类似虎的本能,而这种本能是深铭于大脑结构之中的,那么,这些本能早已灭绝,并被较为自由的和高级的理智所代替了。人适应他所生活于其中的世界的能力,甚至是在一定的限度内改变世界的能力,都有赖于获得新知识的能力。但是,不应当忘记,其他动物也具有同样的能力;虽然程度较小。我们可以按迹深求他们如何通过经验进行学习的那个过程;而这个过程实际上是自然历史中最有兴味的场面之一;如当电报线敷设到一个新地区时,第二年之后,鹧鸪鸟就不再飞落到它上面,不再受到伤亡了;或者在加拿大,狡猾的貂常常戏弄猎者的才干,甚至能成功地想出办法,从构造全新的夹子里把诱饵偷走,同时自己不受任何伤害。猿猴通过模仿而学习的能力,其表现方式几乎和人—样。收养在德累斯顿动物园中的类人猿玛夫卡,在看到怎样打开它那笼槛锁着的门后,不但学会了开锁,而且甚至把钥匙偷来,藏本腋下,以便将来再用它。在观察了粗木工之后,它抓住了他的钻孔器,并用来在它吃饭的小桌上钻孔;在吃饭的时候,它不仅能盛满它的碗,而且更精彩的是,它特别小心,能不让流质食物溢出来。这只猴子的死也几乎像人死一样地令人感动:当它的朋友——公园管理者走近它的时候,它用手搂抱住他的脖子,吻了他三次,然后躺在床上,把手伸给他之后,就进入长眠之中了。不能不设想,头脑如此灵敏的动物是应当具有人在蒙昧状态时的学习能力的。实际上,甚至连较不聪明的动物,好像也在某种程度上教它们的幼仔——鸟教鸣,狼教猎捕——虽然自然科学家们对它们是否会本能地接受和自觉地记住还很难做出判断。

  哲学家们不只一次地试图在人和动物的智力中间划出一条明显的线。其中最著名的是洛克(Locke)所做的,他在其《关于人类智力的实验》中确立了一条原则:动物实际上有观念,但是没有人的那种形成抽象的或普遍的概念的能力。确实,我们学会了借助抽象的概念来进行思考,例如,坚硬的和柔软的,量和质,植物和动物的特性,勇敢和怯懦——没有一点理由可以设想狗和猿猴能够形成这类的抽象。但是,虽然这种抽象和概括的能力,是一种把人提到哲学思维高度发展结果之上的力量,可是应当记住,它最初是在简单的智力过程中出现的,而这种过程显然在动物身上也同样存在。抽象在于识别出某种共同的思维过程,而略去它们的差别;因此,当我们不特别注意独特性的时候,就获得了一般的概念。当注意只是由某一种感觉而获得的感受时,就形成了最简单的抽象,像白的概念——洛克所举的实例——其中,白粉、雪和牛奶彼此在颜色上是相似的。但是,假如按照动物的动作来判断,它们同样能够把注意力一下子只集中到某一种感觉上,受到某种红色物体刺激的牛的动作就是如此。当动物把某种新的对象跟自己的回忆或从前的概念相比较的时候,观察它们是极为有趣的。实际上这就是承认它们能够熟悉这一对象,并且能从一系列与这对象相同的事物中找到它。猫或猴子不需要教授,它们就会使用放在从前放旧垫子或旧枕头的地方的新垫子或新枕头。军犬服从任何一个穿军服的人,不管从前是不是见过他,全都一样。因此,从动物最简单的思维过程中,可以预料到高级人类抽象和概括的结果。如果在洛克的著作中再往下读几行,我们就将看到,他为什么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动物没有形成抽象概念的能力。他说,这是因为它们既不能使用语言,又不会使用其他概括性的符号。这本身就已提出了更为合适的研究对象,并且较之关于动物有没有抽象概念的难题是更值得讨论的。实际上,语言能力是动物和人智力区别最明显的标志。这种区别,比起哲学家们所企图确立的其他区别是远为令人满意的。那些哲学家说,虽然所有动物都天赋有意识的能力,但只有人才具有自觉,也就是说,他不只会感觉和思考,而且还能理解所感觉到的和思考得出的东西。我们知道,人有这种自觉的才能,是由于人能够像谈论别人一样地谈论自己,因而在他身上就形成了这种自觉。但是过去还未曾确实证明,动物没有自我意识,即如我们所知道的,动物不会把自身当作客体来对待。在研究以符号和语言表现思想的规律的时候,我们实际上获得了某种把自己跟动物对立起来的手段。很明显,正是由于语言人的智力才获得了产生和识别高级抽象观念的能力,能常常如此恰当地应用这种观念;不借助语言,我们怎么能够得到如运动速度、多数、正确性等概念的结合和比较那些结果呢?我们所研究的人和动物之间的巨大的智力深渊,是由动物所表现出的彼此招呼和叫它们时它们知道的那种萌芽状态的语言,同人的创立完善语言的才能之间的差别来测定的。问题不只在于最高级的类人猿缺乏语言;问题还在于它们没有那种可以使它们能够获得那怕是语言萌芽的大脑组织。人类运用语言甚至运用手势来作为思想的标志以及作为跟其他人交流思想的手段,这种才能是最重要的关键之一;通过这一关键,我们以最清楚的方式从一系列低级动物中脱颖而出,单独出现在占有高级智力领域中一切成就的舞台上。

  把人跟其他动物做比较,标准自然是低级阶段的人或蒙昧人。但是,蒙昧人具有人的智慧和语言;虽然他的大脑还没有使他达到文明地步,然而他的大脑的能力,能够使他成为或高或低教育程度的文明人。对人从蒙昧状态过渡到文明的研究,乃是一项很必要的课题,本书的最后几章在一定程度上要完成这一课题。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解释存在于最低级的人跟最高级的猿猴之间的那一智力深渊的过渡过程。一般地说,最希望能根据事实断定,具有粗野特征的低级动物的智力机制只在一定限度上跟我们相似。在这个界限以外,人的智慧就到达了思想和感情的广阔天地,而动物的智慧则没有出现任何接近这一天地的迹象。假如我们追溯人的生命之流,从他的出生到他的死亡,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可以这样说,作为其生命之基础的那种机能跟低级动物是相同的。人有天赋的本能,有通过经验而学习的能力,受乐事所吸引,被痛苦所激动。他跟动物相似,必须靠食物和睡眠来维持自己的生命,必须以逃避敌人来获得安全,或者为了自己的生存而跟敌人战斗,必须繁殖自己的种族和关怀下一代。人在这一低级的动物的基础上,建立起人类语言、科学、艺术和法律的神奇建筑。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3

第三章 人类种族

  种族的差异——身躯和肢体的长短——头颅——面部特征——肤色——毛发——身体构造——气质——种族的类型——稳定性——混血人种——变化——人种的分类

  在第一章里,已经谈到了根据对非洲黑人、印度苦力和中国人的仔细研究而观察到的个别人种之间的某些显著区别。甚至在欧洲人中间,任何一个人都会看出在白皮肤的丹麦人和黑头发的热那亚人(Genoese)之间的鲜明对照。现在,我们转过来进一步研究某些种族之间的特有的区别。当然,读者应当明白,没有必要的解剖学的研究,这种比较只可能是表面的和不完全的。人类学发现人种区别最鲜明地表现在人体身躯的高矮和四肢的长短上,表现在头颅和其内部大脑的形式上,表现在面貌、皮肤、眼睛、头发的特点上,表现在身体、智力和气质的特性上。

  在按照身材来比较种族时,对我们来说,重要的不是每个部族中最高的或最矮的人,而是最一般的或中等身材的人,他们或许可以作为整个部族的真正代表。高个和矮个的民族在某个地区共同相遇时,平均身材的差异便显得最为明显。例如,在澳大利亚,中等身材的英国殖民者五英尺八英寸高,他可以很容易地越过只有五英尺四英寸高的中国劳动者的头看到远处。在中等身材多数不超过五英尺的矮个子拉普人(Lapps)中间,五英尺七英寸高的瑞典人也会显得非常突出。巴塔哥尼亚人(Patagonians)在地球上是属于最高的人,当他们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沿着峭壁行走时,初次看到他们的欧洲人认为是巨人;甚至偶然会出现这种情况,麦哲伦(Magallanes)的水手们的头仅仅达到他们初次遇到的巴塔哥尼亚人的腰部。最近对这些人进行过测量的旅行者们发现,他们实际上常为六英尺四英寸,他们的中等高度大约为五英尺十一英寸,亦即巴塔哥尼亚人比中等身材的英国人高三或四英寸。人类中最矮的是南非的布须曼人(Bushmen)和与他们接近的部族,他们的中等高度,多数不超过四英尺六英寸。身材最高的和最矮的人种之间的对比是十分鲜明的:假如让巴塔哥尼亚人和布须曼人肩并肩地站在一起,则后者的头只能达到前者的胸部。因而,身材最高的人种较之最低的实高不到四分之一——这一事实对于不习惯做测量的人来说,可能会感到意外。为身材差别的假象而感到惊异的人,可能会造成一种错觉,把这一差别的真正大小夸张了。如果把它跟其他类动物不同品种大小之间的差别相比较,例如,跟作为玩物的狮子狗和猛犬(mastiff)之间,或苏格兰的矮马和运货车的马之间的差别相比较,人的差别实际上是很小的。一般说来,各个种族中妇女的身材,经推测比男人矮十六分之一。因而,在英国,丈夫五英尺八英寸和妻子五英尺四英寸是夫妻彼此相配的一般特征。

  在不同的种族中,不只身材高低,甚至连肢体的长短都不相同。同时应当注意,不要把真正的种族差别跟由于从小开始的教养而产生的变化或特殊的生活习惯混同起来,如侍从马夫的锣圈腿,及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的印等安人的更加弯曲的腿,他们由于长期蹲在自己的帆船上而使四肢变形了。人的胸围的大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于生活的方式,四肢的长度也同样决定于此,甚至水兵和陆军士兵上下肢的长度由此而不一样。但是,也有一些显著差别是由于遗传而来且作为不同种族之特点的。例如,有四肢长和四肢短的部族。非洲黑人是以胳膊、腿长闻名,而秘鲁的艾马拉(Aymara)印第安人则是以四肢短闻名。假设一个中等身材的英国人要变成黑人的体形,他就需要把现在的胳膊和腿的长度都增加二英寸;若使他变成艾马拉印第安人那样大小,就需要把他的胳膊缩短二分之一英寸,把他的腿缩短一英寸。为明瞭这些差别,重新看看猿猴和人的骨骼图(图1)是有益的。长臂猿在直立姿势时能用垂下的手的中指摸到脚掌,猩猩直立时能摸到脚趾的关节,黑猩猩则能摸到膝盖,而人高低只能摸到大腿。但是,在这方面,在人类种族之间显然存在着实际的差别。黑种人士兵在操练时,中指尖比白种人靠近膝盖一或二英寸;甚至也能看到有达到膝盖骨的情况。但是,这些差别较之那种有力量与美的方面都可成为样板的个人之四肢匀称来说,是更不易察觉的,不管这些样板属哪个种族。因此,就连优秀的专家们也常常忘记种族类型的局部特点,而一般地谈论力士型的形体,好像他们处处都一样似的。例如,美国艺术家本杰明·韦斯特(Benjamin West)来罗马看到了阿波罗(Apollo)塑像时,他感叹道:“这是莫霍克族(Mohawk)的战士!”人们在谈论祖鲁人(Zulu)力士型的身量时也这样说。然而把经过适当挑选的卡非尔人(Kafairs)的相片,跟某个古希腊罗马的典型加阿波罗相比较,那么就可以发现,非洲人的躯体两侧是垂直的,缺少那种赋予腰部以优美感的内在曲线,也缺少束腰以下部分的扩宽,这种扩宽赋予了两胯以宽度——这两点正是在古希腊罗马的典型中我们的艺术家们认作是男性美之理想的、最引人注意的地方。在区别一般种族类型时,这类比较会提供很重要的结果。但是,在承认不同种族人的构造中存在这些差异的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跟低级动物各种属中肢体各部大小的变化比较起来,这些差别是极为微小的。

  在比较种族时,最先想到的问题之一,是蒙昧部族和文明民族在智力上有如此显著差别,这足否说明大脑有某种相应的不同呢?实际上是有一定的差别。确立脑量的最普通的方法,是用小片或颗粒充实颅骨来测量颅骨的容积。弗劳尔(Flower )教授提供了下列用立方英寸表示的颅骨容量之平均测定数:澳大利亚人——79;非洲人—一85;欧洲人——91。著名的解剖学者们也发现,欧洲人的脑子比起黑人或霍克督(Hottentot)的脑子来,有稍微复杂的脑回。因此,即使这些研究远不够完全,但它们仍然证明了较为完善而复杂的脑细胞及脑纤维系统和沿着文明阶梯上升的种族中的高级智能之间的联系。

  对于解剖学家来说,头颅骨的形式是区别种族的最佳手段之一。颅骨的形式在它和其内部的脑子的关系方面,在位于它外面的面部特征的表现力方面非常重要。检验颅骨常可确定属于哪一种族。黑人的狭窄颅骨(图4.a)不可能混同于萨莫耶德人(Samoyed)的宽颅骨(图4.c)。从某一博物馆的架子上取下一个两边垂直、圆顶穹窿像屋顶、颔骨向前突出、眉上的穹窿特别发达的狭窄的头颅骨,不难认出这是澳大利亚人的(图5.d)。把颅骨加以比较就容易看出下列的区别。

  从上面观察颅骨时,可以发现它的宽度和长度之间的关系,像在图4中所表示的。假如把从后到前的直径当作 100 ,那么横的直径就提供出宽度指数,这种指数在黑人那里大约等于70(图4.a),在欧洲人那里大约等于80(图4b),在萨莫耶德人那里大约等于85(图4.c)。这些颅骨以适当的形式分列成三等:长颅的或“长头形”,中颅的或“中等头形”和短颅的或“短头形”。用某种柔软物质如古塔波胶制成的颅骨模型,具有中等形式,例如,一般英国人的头型,从两侧挤压就可以成为长型,像黑人的头型,或者从前后挤压就变成了宽的鞑靼型(Tatar form)。在上述的图中可以看到,一种颅骨,如b,具有某种椭圆的形式,另一种,如a,有点鸡蛋形,因为它们最长的横直径在很大程度上处在中心的后面。其次可以看到,在颅骨的一个等级内,如a,把颅和脸面结合起来的颧弧十分显著;然而在另一些等级内,颅骨的凸出部分则把它们掩蔽起来,观察者看不见。从前面和后面看颅骨的时候,我们完全采用像刚才所述的宽度指数方法来确定宽度和高度之间的关系。其次,提供澳大利亚人(d)、黑人(e)和英国人(f)的颅骨侧面的图5,证明了两个低级种族和我们英国人在面部角度方面的显著区别。澳大利亚人和非洲人是突颚的,或称“斜颔”;而欧洲人则是正颚的,也就是“直颔”。同时,澳大利亚人和非洲人前额比欧洲人的前额较向后倾斜,而这跟我们比较起来,对他们脑子的前叶部分是不利的。因此,侧面的上部分和下部分结合起来,使得这些文明程度较差的种族的面部跟欧洲人的几乎垂直状态的面部不同,有些类似猿猴般的倾斜。

  为了不放过颅骨大小的较细致的差别,现在我们看一看活人的面部的特征。面部的特征在一定程度上是严格符合颅骨形式的。例如,刚才提到的向前倾斜的黑人颅骨和较为垂直的白种人颅骨形式之间的对照,在图6中所描绘的斯瓦希里(Swaheli)黑人和波斯人(Persian)的肖像上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观察图7的妇女肖像时,可以拿巴罗龙(Barolong)的南非姑娘作为颅骨(b)狭窄影响面部特征的例子,它跟较宽的鞑靼人(Tatar)和北美人的面部(4、1)是对立的。此外,第一图(a)提供了明显的非洲人的额,两个后者跟霍屯督女人(C)一样,证明着突出的颧骨对面形的影响。鞑靼人和日本人的面孔证明着蒙古人种所特有的眼睑倾斜的趋势。人类面部的特征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决定于软组织部分——鼻子、嘴唇、面颊、下颏等等的形式,而这些常常是种族区别的突出标志。鼻子形式中的对照甚至超过在这里所描绘的波斯人的鹰鼻和黑人的翻孔鼻(图6和7)之间的对比。中世纪欧洲旅行家们在鞑靼地区把扁鼻子居民,记述为一种完全没有鼻子而通过面部上的孔来呼吸的人。我们只要把鼻子尖向上扬起,就能在一定程度上模仿各个其他种族,特别是黑人的、假定从前面直接看他们时所看到的那种鼻孔生长的型式。我们的细小的紧密相合的嘴唇跟黑人的嘴唇极为不同。这一点可以从利文斯顿(Livingstone)的忠实仆人雅各布·温赖特(Jacob Winwright )的肖像(图 8)上很好地看到。我们不能把嘴唇简单地鼓起或展宽来模仿黑人的口形,还需用手指把嘴唇翻转过来,露出里面的更大部分。为了理解和描绘明显表现感情和智慧的人的面部表情,需要有艺术家的才能。但即使是姿势固定的照相所表现的面貌轮廓,也能提供一些细致的表情特点,不过这一些特点,需要我们通过对面貌的长期懂行的研究才能学会鉴赏它们,而通过描绘或测量是得不到的。为了注意各不同种族人面部某些表现鲜明的特点,我们在前面引用了不大的一组妇女面貌图形(图7)——都是年轻的,同时在她们本民族中最低限度被认为是中等美貌的。除去头发和面部的肤色之外,还可以在面貌上找出足够的区别,以便区分出黑人妇女、卡菲尔(Kafir)妇女、霍屯督妇女、鞑靼妇女、日本妇女和处在图像下方的英国人面孔的北美妇女的面貌。

  肤色是最重要的种族特征,它的作用,在观察最黑色种族时看得最为明显。黑人的黑颜色并不是决定于皮肤最里层或真皮的特性:黑色的起点并不怎么深;所有人种的真皮实际上都是一样的。不管名称如何,黑人并不是黑而只是深棕色的,即使是这种颜色,也不是从他有生之初就出现的,新出生的黑人婴儿具有棕红色泽,过些时间之后,变成石板灰色,后来才开始变黑。同时,这种黑色也并非始终遍布黑人的全身,他的脚底板和手掌具有一种褐色。著名人类学家布卢门巴奇(Blumenbach)看了肯布尔(Kemble)扮演的奥赛罗(Othello)后(他为了表演黑人采取了一般的方法,即涂黑面孔,带上黑手套)报怨说,当演员露出双手时,他的一切幻想很快都破灭了。黑皮肤的种族,像土著的美洲人,比起非洲人来肤色不深;他们同样也是在出生后经过一些时间,肤色才达到正常深度的。黑种人的肤色按其本质来说,跟白皮肤的白种人暂时生有雀斑和暂时被晒黑相似。此外,欧洲人虽然并不容易受阳光作用的影响,同样也有某些部位皮肤常是黑色的现象,例如,胸部分泌腺的乳头周围的小圆圈(areola)就是色素变深的;另一方面,在以医学名黑变病(melanism)著称的病态下,身上会出现与黑人皮肤极为近似的黑点。从金发的英国人到深色的黑人,肤色的不同,一般不存在任何鲜明的、固定不变的分界,而是从某一种颜色逐渐过渡到另一种颜色。还有必要指出:在各个不同的种族中,有个别一些人,缺乏皮肤所含的色素,即所谓患色素缺乏症者。把他们那种病态的白色和通常的白色加以对照,患色素缺乏症的黑人身上就显得特别明显,表现出人所共知的非洲人的面部特征,但却是死白的颜色,因而像是某种黑人的石膏像。

  北欧的金发种族,它的最完美的典型可以在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德国北部和英国见到。这种金发种族的肤色跟黑人的肤色形成直接的、天然的对立。类似金发人或白面金发碧眼人的皮肤差不多是晶莹的,因为微血管透过皮肤隐约可见,于是就显出淡淡的玫瑰色。在南欧的民族中,像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黝黑的肤色可以掩饰这种淡红色泽;在较黑的民族中,完全不能把这种淡红色同别的颜色区分开来。因此,当某人面现红晕的时候,即由于热血在近表皮的血管积聚而脸红的时候。可以很好地观察到白种人和黑种人之间的区别。这一点极为强烈地表现在患色素缺乏症者们的身上。他们脸上不只出现了一般的红晕,而且明显地现出红色斑点。在丹麦妇女的白皮肤上鲜明出现的红晕,在皮肤褐黑色的西班牙人脸上就表现得不太明显;但是在暗褐色的秘鲁妇女或更加黑的非洲妇女脸上,虽然放到面颊上的手或体温计按温度已表明脸红了,用眼睛却几乎是看不出脸色加深了。同样,相反的现象——由于从皮下血管抽血而造成的苍白,也可以由皮肤的黑色隐饰起来。

  从古时起,皮肤的颜色就被认为是最明显的种族特征。正像大不列颠博物馆中的绘画所证明的那样,在三、四千年前,埃及的画家们就利用了这一点,他们为了这个目的而采用了假定的颜色。这些颜色并不强求精确,从下列情况可以看到这一点:自然的埃及男人被描绘成黑砖红色,而妇女被描绘成淡黄色,用这种夸张方法表现她们皮肤的较白颜色。采用这种假定性的方法,他们用不同的特定颜色,描绘出他们所知道的四个主要人种。他们把埃及人绘成棕红色,把巴勒斯坦人绘成棕黄色,把利比亚人绘成黄白色,把黑人绘成像煤一样的黑色。在世界的历史上,颜色常常是一种标志,那些自认为比较高尚的民族借助肤色来跟低级民族相区别。标志种姓的梵语词是varna,意思是“颜色”,这就证明,他们的各种高级和低级种姓的差别是怎么产生的。印度在较白的雅利安种族侵入国土之前,居住着黑色的土著民族;侵略者和被征服者的后裔,至今还在一定程度上以高级种姓中的白脸家族和低级种姓中的黑脸家族相区别。在现代文明社会,仍然没有终止按肤色来划分人。在英国人看来,现在还像在旧时代一样,白色皮肤是他把自己跟世界其他国家的黄色的、棕色的或黑色的“土著”——如英国人所蔑称他们的——相区别的等级标志。

  人类皮肤的颜色,是从北欧金发民族和南欧白色民族的色度开始,通过马来人(Malays)的暗棕黄色和美洲部族的棕色,到澳大利亚人的暗棕色和黑人的黑棕色。至今为止,这些种族的色度通常描绘得不够精确,它们的名称也像埃及的画家们用以标志它们的颜色一样是假定的。但是,在现时,旅行家利用布罗卡(Broca)的颜色样本集观察他所研究的一切部族的肤色,却能像按布色配线的零售商人一样十分精确。各不同种族人的皮肤散发不同的气味。嗅觉最易发觉的是一种特殊的酸腐味,这种气味甚至能使人在相当距离之外就知道是非洲黑人。暗色皮肤的美洲部族的气味又是另一种,然而又有这样的情况,这些部族对白种人的特殊气味表现出反感。这种特性不仅说明皮肤的分泌不同,而且显然跟一定程度的寒热病等等倾向有关,它是具有一定重要性的一种种族区别。

  眼睛的虹膜是人体上最能表现不同人的色彩多样性的部分。这一点特别为人们所注意,因为人类身上其他部分能呈现出各种色调的甚少。蛋白膜皮,即在健康的欧洲人身上被称作“眼白”的部分,在最深色的种族例如非洲黑人中,它大致是稍带黄色的。在所有各种族人的正常眼睛里,处在虹膜中心的瞳孔无疑都同样是黑的,而实际上它是晶莹清澈的,因而有可能通过它看到密覆在眼后脉络管表面上的黑色色素。但是,在研究某些类型的人的虹膜时,却可发现虹膜有最多种多样的颜色。也和认识皮肤一样,为了认识眼睛的色彩,注意患色素缺乏症者的特点极有价值。患这种病症者(也像白家兔一样)眼睛发红是以缺乏上面谈到的黑色色素为条件的。由于缺乏这种色素,通过虹膜和瞳孔的光,就被后面的血管赋予了红色。因此,他们的眼睛也就像脸一样变红了。缺乏保护性的黑色色素,同样可说明对光的敏感,这种敏感迫使患色素缺乏症者躲避一切光亮;正因为这个原因,荷兰人给他们起了个绰号叫hakkerlaken,即蟑螂,因为这种生物也避光。布罗卡教授在其目色表中把橙黄色、绿色、蓝色和灰紫色的色度排成一定的序列。但是只有十分注意地观察一些人的眼睛,才可能精确地看清它们的颜色,或者更正确地说,才能看清复合的颜色。通常是这样做的:在一定距离内观察虹膜,只有这样,它的全部变幻的色彩才能汇合成一种单一的色调。无需指出,通常所谓的黑色眼睛,其虹膜实际上远远不是像瞳孔一样也是黑色的,因为它们名义上虽然叫黑色,但事实上通常是最浓的棕色或紫色色调。这些所谓的黑眼睛,其光泽是极为多种多样的,黑眼睛不只属于棕黑色、棕色和黄色人种,在白色人种的暗色变种之中甚至也占有优势,例如,在希腊人和西班牙人当中就是这样。亚里士多德(Aristotle)指出,眼睛的颜色眼皮肤的颜色相对应。毫无疑问,人类的皮肤、眼睛和头发的颜色之间确有一定的联系。在黑色皮肤和黑色头发的人种中,通常也以最黑色的眼睛占大多数,而白色皮肤和浅色头发的人种,其虹膜则具有较为浅色的色调,特别是天蓝色调。金头发、黑眼睛的撒克逊人(Saxon)或淡天蓝色眼睛的黑人是十分少见的。但是我们根据自己一国的同胞知道,很难走出某些关于眼睛、头发和皮肤的颜色类别的确切规则。例如在大不列颠的某些区域里,常常见到黑头发配以深蓝色或灰色眼睛的现象。巴纳德·戴维斯(Barnard Davis)和贝多(Beddoe)博士认为,这种配合说明他们祖源于凯尔特人(Keltic)。

  作为种族特征的头发的颜色和形式,从古以来就受到了注意。例如,斯特拉博(Strabo)把埃塞俄比亚人说成足生着鬈曲毛发的黑人,而塔西佗描绘过当时有着愤怒的蓝眼睛和火红头发的日耳曼(German)士兵。至于头发的颜色,黑色的或可以被当作是黑色的暗色调的,是最普遍的了。这种颜色不只为浅黑皮肤的非洲人和美洲人所有,而且也为黄皮肤的中国人和暗白色人种如印度人或犹太人所有。索尔比(Sorby)指出,头发的黑度决定于黑色素的数量,看它是否超过同样存在于头发中的红色的或黄色的色素。相反,在北欧的金发民族中,淡黄色或栗色的头发占着优势。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浅色的头发和浅色的皮肤,深色的头发和深色的皮肤之间是有联系的。但是,为中间的色度确立一条规则是不可能的,因为棕红色或染色的头发虽是金发民族所常有的,但在较为深色的种族中间也可遇到,而深棕色的头发,传布范围则更加广泛。我们自己的极端混杂的民族,则是从亚麻色和金色到乌黑色,各种颜色都有。至于头发的形式,则可以在图7上的妇女肖像中看到它的众所周知的区别。图中,左边的非洲妇女是绒毛的或鬈卷的头发,这种头发旋卷成螺旋的形状;而右边的美洲妇女则被看像马鬣一般的直发。在这两种极端的形式之间,有一些弯曲的或波浪形的和旋曲的头发,形成长长的波纹状;图中,英国人的头发显然是属于后者的一种。在显微镜下研究各种头发的横断面,可以看出形式的不同,这种不同根据普鲁纳-贝(Pruner-Bey)所做的切片可分为四种(图9)。几乎圆形的蒙古人种的头发(A)是直悬的;较为波状的欧洲人的头发(B)具有卵圆形或椭圆形的断面;鬈曲的非洲人的头发(C)是较为扁平的;而巴布亚人(Papuan)的鬈发(D)则是更极端的扁带形的。波状的和鬈曲的头发从根部向上生长时,由于一个侧面生长较快,因而就迫使它们鬈曲起来。在各个不同的种族中,不只是头发的颜色和形状不同,它们的数量也不一样。例如布须曼人的头发比我们的少,而在印第安克劳人(Crows )中间,战士们的粗黑头发通常是拖在他们身后地上。同样,身体其他部分的毛发在一些种族人的身上就稀少,而在另一些种族人身上就浓密。例如,北海道的土著阿伊奴人,就是一个浓发的民族,而这个岛的日本统治者头发则是较为稀少的。这种对照如此鲜明,以致日本人编出了一个传奇故事,说是在古时,阿伊奴人的母亲们用乳房喂养熊仔,这些熊仔逐渐变成了人。

  某些种族的体质对于某种气候是适应的,而另外一些种族则不适应。英国人有极好的条件来了解这一事实。例如,他们在灼人的印度平原上,自己会变得颓唐疲怠,感觉很不舒服,而且还不得不尽快把孩子们带到气候较凉爽的地方去,否则,孩子们就会开始萎靡并进而死亡。同样,并非所有种族都一样地害怕各种疾病。在热带的非洲或西印度,陆热病和黄热病对于初次到达的欧洲人,是如此致命而大有害处,而此时黑人甚至黑白混血儿却几乎不受这些对白色民族来说是极大灾难的疾病的影响。另一方面,我们英国人把麻疹看成是小病,但惊异地听说,由其他地方传到斐济群岛(Fiji)上的麻疹,由于治疗不善而变得更为猖獗,以致毁灭了成千的土著。很明显,移居在新气候之下的民族,假如他们想兴旺,就应当使身体适应新的生活条件。例如,在高耸的安第斯山(Andes)上的稀薄空气里,较之在平原上更需要大力呼吸;事实也确实如此,居住在这些山上的部族,胸围和肺发达到异常大的程度。即使是能够逐渐习惯于新环境的种族,也不应该过分突然改换他们已经适应了的气候。肤色对特定气候的适应性有一定的联系,肤色使黑人适应热带,而使金发人受到限制;虽然如此,颜色并不总是随着气候而改变,例如,在美洲,深色皮肤的种族同样地分布在炎热和寒冷的区域。对某一特定气候的适应性,是每个种族生死攸关的问题,这种适应性应当是种族的主要特征之一。

  旅行家们指出,各不同人种在性格上有显著差异。显然,在巴西的土著印第安人和非洲黑人之间,生活条件方面没有太大的差别,棕色的人阴沉、忧郁,而黑人却活泼、愉快。在欧洲,阴沉的俄国农民和活泼的意大利人的性格不同,同样未必是气候、食物和政府的不同所致。显然,在人类中存在天赋的气质和天赋的智能。历史给我们上了伟大的一课:一些种族沿着文明的道路前进了,而同时,另一些则停止不前或落后了。对这种现象的解释,我们应当部分地在美洲和非洲土著部族同压迫、统治它们的旧大陆民族二者之间的智慧和精神能力的差异中去寻求。确定低级种族智力,最好的标准是儿童接受文明教育的能力。在有低等种族儿童学习的学校中,欧洲教师们通常会证明说,这些儿童尽管在十二岁左右以前,能学习得像白人那样好,但在这个年龄之后,就开始衰退了,统治种族的孩子就会赶过他们。这一点跟解剖学的结论相符。解剖学认为澳大利亚人和非洲人同欧洲人比较,大脑较不发达这一点也跟文明史的结论相一致。文明史说明,发展中的蒙昧人和野蛮人在很大程度上跟我们的祖先所曾经有过的那种状态相似,而我们的农民现在仍然处于那种状态,先进种族的高级智能把欧洲的民族从这种一般的水平提高到了文明的高度。白人虽然现在统治着世界,但它必须记住,智力的进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由它的种族所独占。在历史的黎明期,深色皮肤的埃及人和巴比伦人曾经是文化的领导者,他们的阿卡德语(Akkadian)跟白色民族的语言是不相近的;黄肤色的中国人也是这样,他们的头发和他们面部的特征,清楚地说明他们跟鞑靼人的亲密关系,他们早在四千年或更早一些时间以前就掌握了文明,并有大量文献存世。皮肤黝黑的白人亚述人、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并不是最先推动文化前进的力量,而只是继续了这种运动,然而从这时起,在世界的进步中,它们不是毫无作为的,但在最后,是金发的欧洲民族,包括法国、德国和英国居民的部分。

  我们这样指出种族间的一些主要差异以后,现在转过来较为详细研究人种的组成问题。对男人和女人作一些单独的描写,可能提供出他们所从属的民族,但只不过是最一般的,因为不可能找到彼此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即使他们是兄弟。在对人种的这类描写中,我们只是寻求为全人种所特有的共同性格。旅行家们常常报道观察结果:登陆的欧洲人处在跟他的种族不同的某一民族中间,例如,在中国人或墨西哥的印第安人中间,一开始会发觉他们彼此完全相象。较仔细地观察了若干日子之后,他才开始辨别出他们的个人特点,但是,他的注意力起初只是放在跟他的种族不同的明显的一般特征上。人类学家所希望描绘和叙述的正是这种一般的类型,并把他所描绘的男人和女人作为样板,这些描绘以最好的方式显示出了上述特征,甚至可确定该民族的类型。为了提供有关解释这类任务的方法的概念,我们可假设在研究苏格兰人,首先希望确定他们的身长。很明显,在他们之中有像拉普人那样矮身材的人,也有像巴塔哥尼亚人那样高身材的人。这些非常矮小和非常高大的人自然属于所研究的类型,但并不是它普遍的一般成员。而我们如果按身长来拟定并把所有居民列成一排,那么出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一队近于五英尺八英寸高的人,而具有五英尺四英寸以下以及六英尺以上高度的人的数目是很少的,或许一面只有一或两个巨人,另一面只有一或两个侏儒。图10中就表明了这一点,那上面每一个点相当于一个人,那些点对中等或一般身长的人的描绘,则是密集成一团。看了这个图,读者就容易理解奎特列特的图表;图11,上面的双行式曲线的高或直坐标,表示各种身高的人数,从中间的五英尺八英寸这个中等一般人的身高向两边递减。在一般总数近2600人之中,有 160 人的身高为五英尺八英寸,有 150 人左右为五英尺七英寸或五英尺九英寸,依次类推,暂时还没有发现那怕几十个像五英寸那样的矮小身材或像六英尺四英寸那样的高大身材。由此可见,如谚语(英国的)所说:“世界是由形形色色的事物组成的。”事实是,种族是人的总合,其中包括着以一种代表性的典型为中心的一系列合乎规律的变形。也可以按照其他的特征用同样的方法来鉴别种族或民族。例如,可以说,中等的或一般的英国人胸围有36英寸,体重有 144 磅左右。用同样的方法可以确定现存民族肤色的一般色度,例如,祖鲁人的深棕色。采用这些方法的结果证明,旅行家根据他的观察,把他所最多见的男人或女人的类型作为种族的代表,这种观察方法虽然粗糙,但实际上是十分确切的。

  以非文明部族的一些个别肖像作为代表,可能是最省力的。在这种部族的饮食和生活方式中,极少存在能在一起生活并在许多代中互相融合的各个人之间引起差异的因素。在同类民族中确定人种类型特别容易。但是,表达关于整个居民的概念则远非如此容易。只要看一下极为多种多样的英国人群,就可以看到要达到这一点是多么困难。但为研究人类多样性的课题,最好还是从最简单的事情开始。在选出某种单一的、特征鲜明的种族之后,先对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这个种族在一个长时期中发生了什么。

  首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种族的稳定性。人们一直生活在自己本来的国土上,那里就不大会改变自己的习俗,也不大会跟其他民族混合;在那里,显然没有理由希望改变自己的类型。埃及的文献提供了这种类型的持久性或固定性的很好例子。图12.a是拉美西斯(Rameses)的头像,很明显,这个图细致地表现了他的特征。他所处的时代被认为约在三千年前,而b描绘的是现在的埃及人;但是,古人和今人彼此竟如此相似。实际上,建造金字塔、将其劳动生活描绘在墓壁上的古代埃及种族,于今仍有其变化不大的代表,那就是为新的收税人继续从事旧式劳动的阿拉伯各国农民。同样,在埃及浮雕上的埃塞俄比亚人,也完全能在白尼罗河两岸生活的部族中间找到与自己相貌极为相似的人;同时,我们在腓尼基人或犹太人的俘虏的形态中,也可看出熟悉的现代犹太人的侧影。因此,我们有这样的证据:一个种族能够在三十个世纪以上或几百代以上的过程中,保留着自己容易辨认的专门特征。当一个种族远离自己最初居住地移居别处时,例如,当非洲黑人移居到美洲,或者犹太人从阿尔汉格尔斯克(Archagel)移到新加坡的时候,这种类型的固定性可能在或大或小的程度上仍保存下来。但在那里,某一部族的外部形态会发生显著变化,而这种变化的原因应该从跟外部族的混合中,或从生活条件的变化中,或同时从两者中去寻求。

  异族婚配或种族混合的结果,可以根据最显眼的例子之———根据称为黑白混血儿(西班牙语为 mulato,来自mula——骡)的介乎白人和黑人之间的混血儿,为一切英国人很容易地辨认出来。黑白混血儿的皮肤和头发颜色是一种介乎其双亲的皮肤和头发颜色的中间色。在白种人和印第安人的混血种再和白种人所生的孩子,所谓“卡特郎”(西班牙语Cuarteron)的身上,又出现新的中间色度,等等。另一方面,称为“赞包”(西班牙语zambo)的黑人和白人与黑人的混血种的后代,又回到完全黑人类型。这种中间性是混血种的共同特性,而且或多或少带有返回到祖先类型中之一种的倾向。为了说明这种事实,图13提供了马来人母亲和她那些跟西班牙人父亲住在一起的女儿们。在这里,虽然所有的孩子都表现着混合的成分,而一些则欧洲人的样子占优势,另一些则马来人的面形特征占优势。混合人种的影响同样可以按迹探求到头发,这种影响常常可以在那些处于较直的欧洲人头发和有绒毛的非洲人头发的中间状态,黑白人种混血儿的旋转鬈曲头发上十分明显地看出来。巴西的卡富索人(Cafusos)是一种当地的土著部族和黑人奴隶之间的特殊混合人种,这种人以头上一大团髦起的曲发而闻名。这种头发形如天然的假发,它迫使其享有者在通过茅屋门口时要低头弯腰。这种头发可以在图14的一个卡富索妇女的肖像中看到,同时很明显,或许也很容易得到解释:美洲土著刚硬的直发由此获得了某种程度的黑人头发的鬈曲性。混合人种的机体组织也是平均地获得双亲的特征,这正如在黑白种人的混血儿身上所见到的;这种混血儿从自己的黑人祖先那里承受了耐热带气候的特性,同时又获得了抗黄热病的能力。

  况且,在两个种族居住在一个地区的情况下,到处都会产生混合人种,而且在最近几个世纪里,大家都清楚地知道,地球上相当大的一部分居民,是通过种族杂交产生的。任何地方也没有像美洲大陆这样清楚地暴露出这种情况。在那里,从西班牙侵占这些地区如墨西哥的时代起,在广大区域里住满了西班牙人和美洲印第安人的混血儿——这是西班牙人和美洲土著的后裔;同时,随着非洲黑奴输入西印度,也在那里出现了黑白种人的混血居民。由于注意到这类种族杂交,人类学家们就能够用它来解释人类中无数的差异色度,而不必去承担那种把每一小类不确定的人归入某一专门人种的毫无解决之望的课题。以开罗的运水人为例,它说明只允许把每个人归入其真正种族的分类之中是很困难的。这种运水人说阿拉伯语,是伊斯兰教徒,但是他完全不是阿拉伯人,正像他不是古代王国的埃及人一样,他是国家之子。这个国家在数世纪的过程中发生了努比亚人,科普特人,叙利亚人,贝都英人以及其他许多民族的混合。他的祖先实际上可能源于地球上的三个部分。在印度的土著中同样能够找到这样的一些肤色和面部特征的异种,这些异种不能确切地归入一个人种。但是应当记住,居住在这些国家的居民中,有彼此极为不同的人的异种,这就是,深肤色的土著或山区部族,从西藏越界而来的蒙古人,和从西北侵入国土内部的较白的古代雅利安人或印欧人;不必再谈其他的民族了,单就这些民族在整世纪、整世纪过程中所形成的混合本身,必然会产生无数的混合人种。在欧洲也一样,如果把波罗的海沿岸的金发民族和地中海沿岸的深发民族,当作两个不同的异种或种族,那么,它们的杂交就能够解释我们所看到的棕色头发和中间肤色的无边的多样性。因此,如果能够设想,假若在遥远的古代人就已经分成了若干主要的大种族,那么,它们在后来许多世纪过程中的杂交,就可以很顺利地解释无数的、较不明显的和由一种过渡到另一种的异种的形成。

  在一个种族中,仅仅看到那些偶然属于同一类型或彼此相似的人的结合是不够的。他们相似的原因是很清楚的,事实上,我们把它们命名为种族本身就证明,我们认为它们是这样的品种,它的共同特点是从同一祖先那里承继来的。但是,属于动物界的经验证明,种或品种,即一代一代地保留着相似特征的能力,同样也是能够改变的。事实上,有经验的畜牧者细致地选择那些在某一特定方面发生变化的个体并使之交配,就有可能在若干年后形成有角的牛羊的某种专门品种。动物的专门的种或品种,没有人的这类直接干预,而是在新的气候条件和饲料条件下直接形成的。在这里,苏格兰的小马驹或墨西哥平原上那些由西班牙人带来的马所繁殖起来的小野马,就可以作为众所周知的例子。这就自然地使人想到,人的种族也可能被拿来当作从一个共同的原始种类发生时改变了形态的品种。可以作为这种情况有力证据的,不只是下面这一事实,即具有其全部肉体和精神之差异的人类变种,是由一个逐渐转变为另一个;而且也有这种情况,即甚至最不相同的种族也可能在各方面混合而产生混血的或另一层次的种族,这种种族自己形成之后,就能够繁殖起来。人种多元论认为有若干彼此独立发生的单独人种,这种理论的维护者们,否定了某些种族——例如,英国人和澳大利亚人——可以产生能够繁殖的后裔。但是众多的证据越来越倾向于肯定一切种族之间杂交的可能性,而这就证明,在动物学方面来说,一切人的变种都属于一种。虽然这个原则明显地有坚实的基础,但是应当承认,我们还很少知道人种变化的方式和原因。大的种族——黑种、棕种、黄种和白种,具有其众所周知的不同特征,这些种族早在成文的证据出现之前就确立了。因此,它们的形成过程隐藏在遥远的史前时期。无论那个民族有史时期所发生的同样重大的变化,也是不清楚的。曾经提出过似乎真实的证据,那就是我们的粗野的原始祖先,比起他们的后裔来,不大能够用建造住宅,使用火和储藏食物的方法来抵抗气候的影响而保护自己,因此,他们只能在移居地新的气候的影响下经历巨大的肉体上的变化。好像在最近时期,也能指出在新的生活条件影响下所发生的类似人种的某种变化。例如,贝多博士的测定证明,在英国,工业城市生活使得居民的身高比他们那些从乡村到城市来的祖先要矮一或二英寸。同样在落基山脉里的斯纳克(Snake)印第安人部族,他们那由许多代受压迫的贫困生活所决定的衰弱的形体和野兽般的面容,使他们跟平原上生活较好的亲属截然不同。同样可以肯定地说,合众国中的纯正黑人在不多几代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们的肤色已较淡了些,他们的特点也改变了些;同时,在同一国家里的纯正白人,也变得稍微粉红一点,获得了较深而且较光亮的头发,较突出的颧骨和较宽大的下颚。或许这是种族变化的最好的可靠例证。极难看到发生清晰变化的种族,因为这种变化到处都被旧种族跟那些同他们移居在同一地区的新民族混合和杂交而发生的巨大改变所掩盖了。假如谁根据古代希腊雕刻来证明民族的希腊类型,从佩里克勒斯(Periklers)时代就改变了,那么人们就会对他提出异议,因为古代部族的残余早就已经跟其他民族融合得辨认不出来了。仅仅上面提出的事实,就足可以说明任何确切地按迹探求人种发展的开端和进程的尝试之不可靠性和困难性。但是,同时我们也有我们能够进行研究的基础;这个基础就是下列事实:这些种族并不么毫无区别地传布在整个地球表面,而是某些种族属于某些地区,显然,它们中的每一种族是在自己地区的气候和土壤条件影响下形成的,它们在自己地区繁殖并由此向四面八方传布,同时在中途改变了并和其他种族混合了。下面的简短论述可以提供一些关于大种族如何完成传布和混合的概念。这种概念包含着著名的解剖学家——特别是赫胥黎和弗劳尔教授确实深思熟虑的意见。虽然这种方案不可能是某种被证明的或毫无争议的事物,但仍然希望通过对下述事实的理解来明了并肯定我们的概念;那些事实是,人在地球上的传布,不是以部族之毫无秩序地分散的形式进行的,而是顺着某些大的运动方向;虽然不可能详尽地按迹探求这些方向,但是在许多情况下可以确定它们的正确性。

  种族的肤色和它们所处的气候之间存有实在的联系,这从对所谓黑皮肤的民族的观察中表现得最为明显。古代的作家们,在探求对黑人肤色的解释时满意地指出,太阳把他们晒黑了。虽然现代的人类学家们不会这样不加思索地解释这个问题,但是世界地图表明,这种肤色最深的种族类型多半生活在热带气候下面。黑色种族所处的空间的中线,沿着赤道的热而肥沃的区域,从西非的几内亚延伸到带有新几内亚名称的东阿尔西佩拉格(Eastern Archipelago)的大岛。它所以带有这个名称,是由于那里的土著居民类似黑人。这些黑色民族可能源自同一地区,因为它们虽由于地理分布不同而有显著差别,但它们肉体上全部相似。在孟加拉湾内名为安达曼群岛(Andamans)的岛链,特别引起人类学家们的注意。人类学家们在岛上发现了很少居民,他们是些粗野的类似儿童的蒙昧人。这些蒙昧人身材很小(男人低于五英尺),他们的皮肤是黑的,头发鬈曲;其断面非常扁平;头发的状态由于他们有给自己剃头的习惯,读者可用想象去补充。但是,在这些方面和非洲黑人相似的同时,他们跟非洲黑人也有不同,颅骨不窄,又宽又圆。嘴唇不那么肥厚,鼻子不那么宽,下颚不像非洲黑人那样有力地突出。解剖学家们认为——这种意见已被弗劳尔的颅骨研究所证实——安达曼岛上居民可能是某种极早的人类部族的残余,或许是原始黑人类型的最优秀的代表,这一类型后来在传布到世界广大地区的情况下,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变化。非洲黑人人种,我们在上面已经写过了,它具有专有的特征——狭窄的颅骨,突出的下颚,棕黑色的皮肤,多绒毛的头发,扁平的鼻子,肥厚的、被毁坏了的嘴唇。或许,居住在赤道附近如新几内亚的民族中的黑人类型,这些特征是最为明显的,但是,黑人顺着大陆向一切方向传布时,由于在大陆区域上跟浅色种族——例如,跟北海岸的柏柏尔人(Berbers)和东海岸的阿拉伯人杂交而产生了各种色度。随着种族向南方的传布,在刚果和卡菲尔人区域,可以看到,肤色和面部特征已不是全像黑人的类型,因而使人产生这样的印象:好像中央区域的居民在新的气候条件下已改变了一些种族的类型。在这方面,南非身材矮小的霍屯督-布须曼部族是最突出的。虽然他们保留着黑人的窄颅骨、鬈发和面部特征等形态上的许多特点,但他们的皮肤却具有较浅的棕黄色调。没有任何理由这样设想: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黑种人跟较浅色的种族杂交;在那里也不存在黑人可能与之杂交的那种种族的任何迹象。因此,如果布须曼人是一种特殊的黑人异种,那么在这里,我们就有了在新条件影响下种族改变的最好情况。现在回到南亚,到马来半岛和菲律宾群岛去寻找人数很少的森林部族,显然,它们与安达曼人有亲戚关系,那里的人一般的名称为“矮小黑人”(也就是“小黑人”)。显然,他们属于任何时候也未曾在世界各地广泛传布过的某一种族,这一种族的残余受新来的较强的种族所迫,只好去寻找山中的隐蔽所。

  最后,我们来看一看下列区域里的东方黑人种的传布广泛而且复杂的种族,那些区域是著名的美拉尼西亚(Melanesia),从新几内亚延伸到斐济群岛的“黑色群岛”。属于帕特森(Patterson)大主教区各岛的居民,跟非洲黑人有明显的相似点,虽然也有一些显著不同的特点,如较突出的眉上弧线,及跟非洲黑人形成鲜明对照的鹰鼻。新几内亚附近的美拉尼西亚人,因有绒毛头发(马来 Papuwah ——鬈曲发)而被称为巴布亚人;他们的头发有时长得很长,像个大拖把。在美拉尼西亚,从深棕黑色到巧克力色或胡桃色的种种肤色,说明跟较浅色居民进行过颇多的杂交。这种杂交在斐济群岛沿岸居民中最显著。在那里,深色的美拉尼西亚人种族虽占优势,但却跟较浅色的波利尼西亚人种族进行了杂交。这种混合说明了美拉尼西亚语和波利尼西亚语的亲密关系。最后,现已绝种的塔斯马尼亚人是遥远独处的民族,这个民族属于东方黑人。

  在澳大利亚,在这个广大的岛洲上,它的植物和动物跟亚洲的不大相同,好像是地球历史很久以前时期的残留,我们发现了很少的迁徙流浪的蒙昧居民,他们跟在北方的新几内亚较黑的种族和在南方的塔斯马尼亚人有显著的区别。带有深巧克力色的澳大利亚人可能被看作是深色人种的特殊类型。但是,他们的颅骨像黑人一样是狭窄而成梭形的,只在某些专有特征方面有所不同;这些方面已经提到过了,实际上就是跟其他种族的颅骨明显不同的特点。

  当我们在世界地图上寻找现在仍然存在深色皮肤种族的地方时,我们发现,受到信赖的作家们把印度大陆上的一个地方给搞混了。这个地方的山地部族,是雅利安印度人侵占印度之前,在古代南印和中印生活的人的类型。这种纯粹形态的类型,就在那些几乎不耕种土地而过着未开化生活的部族之中,同时,作为主要民众,大都跟印度人杂交,他们整世纪地处在印度人的影响之下,形成了南方很大的达罗毗荼族(Dravidian),如泰米尔族人(Tamil)和泰卢固族人(Telugu)。

  向西走得再远一些,就发现能够识别的非洲深肤色种族,这一种族包围着努比亚人(Nubian)部落,并较难在阿尔及利亚和突尼斯的柏柏尔人(Berbers)中间把它区分开来。如果是这样,那么,大概古代埃及人主要是属于这一种族,虽然他们已经跟远古时越过叙利亚国界来到这里的亚洲人混合了。为了按照用他们(参看第九——十一章)来代表种族的那些绘画去判断古代的埃及人,我们就必须把他们的眼睛转为侧面,把他们的身体涂上棕红色。任何人都不可能比古代底比斯(Thebes)的埃及人更为强烈地感到,人类种族间最主要的区别之一,就是肤色和面部特征,而这就把埃及人一方面跟埃塞俄比亚人区别开来,另一方则又跟亚述人或以色列人区别开来。

  假如现在转向世界的另一个地方,我们就会发现,人的蒙古类型在北亚的广大草原上有它最好的代表。他们的皮肤具有棕黄色,头发是黑的,刚硬而长,然而脸上须毛却很稀少。他们的颅骨的特点,造成颅骨较宽,颧骨突出,眼眶的外沿向前伸出,同时眉上的弧形不大发展,眼角倾斜,鼻子短平。按传布和数量来说,蒙古人种是很大的人种。东南亚的大量民族,都发现出它们跟中国人和日本人那众所周知的肤色和面部特征的亲密关系。蒙古类型在全世界广泛传布的情况下,由于气候和生活方式的变化,更由于跟其地种族的杂交,越来越丧失了它的特点。这一点,在东南亚最为明显,在那里,如在中国和日本的可做为特征的颅骨宽度缩小了。鞑靼族汗国.从远古时代就力求急进欧洲。鞑靼人的后裔在其语言方向是这样的:匈牙利语和芬兰语,比起在现代类型的匈牙利人和芬兰人中所能探求的肤色和面部特征来,保留了更为鲜明的源自亚洲的痕迹。但是,芬兰人没有丧失使他们跟当地瑞典人相区别的种族特点,而矮小的拉普人,在某些方面却表现出跟西伯利亚同部族的人的相似点,这些同部族的人们跟他们一样,带着自己的北方鹿在极地范围内游荡。在挪威山地的拉普人中间,或许能找到最纯正的拉普人类型。

  假如我们对世界种族的研究走得再远一些,那么,我们的任务就更那艰巨。在马来半岛上,在亚洲的最东南角上,出现了最初的马来种族的成员,这个种族大概是传布在苏门答腊、爪哇和东阿尔西佩拉格的其他岛屿上的蒙古类型的远支。从马来阿尔西佩拉格延伸到太平洋有许多岛屿,先是密克罗尼西亚群岛,然后是波利尼西亚群岛,我们暂且不谈东方的复活节岛(Easter Island)和南方的新西兰岛。密克罗尼西亚人和波利尼西亚人在语言方面以及或多或少在身体结构方面,表现出跟马来人的联系。但是,他们并不是真正的马来人,在他们中间可以见到长面孔、窄鼻子和不大的嘴,这些使我们想起了欧洲人的面孔,正如找们在这里所引的图15上的密克罗尼亚人身上所能看到的这个面孔,这个人是这种多种民族混合类型的代表。似乎可能是这种情况,某一个跟马来人有近亲关系的亚洲种族,它在南太平洋的岛屿上传布,在跟深肤色的美拉尼西亚人杂交的影响下,改变了它自己的特有类型,因而现时各岛上不同类型的居民,外表常常极为多样。这一海员的种族甚至为自己开辟了通往马达加斯加的道路,它的后裔在那里或多或少地跟从非洲大陆来的居民融合了。

  现在我们来谈谈双重性的美洲大陆。我们在这个新大陆里遇到了与旧大陆完全不同的种族问题。从新地岛到好望角或塔斯马尼亚横穿地球的旅行家,在不同的气候下发现了截然不同的人种:白色的,黄色的,棕色的和黑色的。但是,假如哥伦布(Columbus)把美洲从南到北整个地区都看一遍,他会发现那里的居民没有这种极端的不同。假如把那些从十五世纪起就来到这里的欧洲人和非洲人弃置一旁,美洲土著一般可能属于同一个种族,这一点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谈过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全都彼此相似,而是指他们在人种方面的差异;颅骨的形式,面部的特征和皮肤的颜色,它们虽然是重要的,但却是第二义的变种。这里有若干种族,不大可能每一个都确定出它在本来地区的本来类型;但可以立刻想到,某一已经形成种族的部族移居到一个地方,在热带也好,在温带也好,这个种族仅仅是在传布和习惯水土,就像欧洲的马从哥伦布的时代起变得稍瘦了些,人本身也是一样。大多数人类学家都把美洲土著归为东亚来的蒙古人种,这个种族能适应最极端的气候,并且在颅骨的形式、浅褐色的皮肤、直而黑的头发和黑色的眼睛方面,表现出跟美洲部族的极大的相似性。图16和图17所提供的是北美最优美的现存形式之一的蒙昧的狩猎部族——科罗拉多(Colorado)印第安人;而在图18中,考依克桑(Cauixan)印第安人可以作为粗野而懒惰的巴西森林居民的典型。当确定亚洲和美洲的部族可能是以这样的方式由同一原始祖先发生的时候,我们应当以谨慎的态度来对待那各种不同的理论,这些理论在寻找到新大陆定居的亚洲部族迁移时所走的通往大洋和岛屿的道路。大概在新大陆也像在旧大陆一样,人出现在现时之前的地质时代,因此,蒙古人和北美印第安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可以追溯到他们还没有区分任何大洋的时代。可以设想,发展已停了下来的、生有像屋顶般的颅骨穹窿的爱斯基摩人,可能是日本部族的一个分支;与此同时存在着这样一些特征,即较文明的墨西哥人和秘鲁人,通过某种途径从亚洲民族那里获得了艺术和思想。

  在接近结尾的时候,我们来研究一下金发民族,它们在历史的进程中越来越在地球上成为精神、道德和政治方面的统治者。虽然通常把他们说成是人类的一个异种,但是很明显,他们并不是某一种单一的种族,而是多种多样的混合的居民。他们分为两大类——深发白人和浅发白人(melanochroi 和xanthochroi),这种分法是对他们进行分类的一个步骤。关于深发白人民族的古代绘画,传到现代的有亚述人,腓尼基人,波斯人,希腊人,罗马人;假如把安达卢兹人和黑发的威尔士人(Welshmen)或布列塔尼人(Bretons)和高加索人这样一些当代民族,同上述这些民族放在一起,就将看得非常清楚,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只限于一般的特征。他们的皮肤是淡褐色或黄白色的;眼睛是黑的或深褐色的;头发是黑的并且大部分呈波浪形或鬈曲;他们的颅骨的大小极为不同,虽然很少有非常宽的或非常窄的,其侧面是垂直的,鼻子是直的或是鹰勾的,嘴唇比起其他种族来并不太厚。对金发民族的最早描绘,可以在埃及艺术家们的作品中找到,在那里面,描绘了某些北非的土著,他们的黄白色皮肤,天蓝色眼睛,出自至今仍以金发部族著称的地方。这些金发的利比亚人,也像生活在叙利亚附近并且形成为犹太人中的一种特殊类型的白面红发部族一样,过去和现在都可能跟下面金发的民族有亲戚关系,这种金发民族在古典作家获知关于野蛮居民——哥特人(Goths)向北到图列(Thule)的居民——的消息时,就已经居住在欧洲北方。这些早先时期深发和浅发异种的杂交,最终形成了生有深黄色头发、纯白皮肤或褐白中间色皮肤的人的无数异种。至于浅发和深发种族的起源和最初住地,要做出判断则是极为困难的事。语言大大地有助于说明金发民族的早期历史,但是,它没有克服把金发白人和深发白人分开的困难。彼此被民族语言结合在一起,就像现时不论是金发的汉诺威尔人(Hanovians),还是较深色头发的澳大利亚人都说德语一样。在凯尔特民族中间,苏格兰的山地居民常常使我们想起古典历史中所描述的那些高高的红头发的高卢人(Gauls),在同一历史中,有的地方证明同时也存在有肤色较深的、个子较矮的凯尔特人,他们就像现代的威尔士居民和布列塔尼人那样。为了有助于说明这跟我们的祖先有如此密切关系的课题,赫胥黎发表了这样的设想,金发的人构成了原始部族,由于他们同遥远南方的深肤色种族进行了杂交,于是就为深发白人的混合种族提供了基础。无论在哪里,这种白肤色和深肤色种族的混合种,显然在相当大程度上成为他们所遇到的那些地方的居民的基础。用这种方法也可以解释北非的摩尔人(Moors)和无数的所谓阿拉伯人——较深色的白人的形成。在说印度语的亿万印度居民中,肤色也同样证明:他们的种族是通过国土的侵入者雅利安人同肤色较深的土著的混合而形成的。吉普赛人(Gypsies )正是这种结合的富有教益的例子。他们是游牧的低下等级的成员。他们从印度窜出并在最近几世纪中布满欧洲。图19中的瓦拉几亚平原(Wallachia)的吉普赛女人像,可以作为这些最近来自东方的外来者的一般类型。他们的不合语法的印度方言证明,他们祖先的一部分来自我们的雅利安族的先祖,然而他们的肤色(大不列颠的所有居民中最黝黑的)也同样说明他们祖源于人的较深色的异种。

  因此,无论是替世界各民族在人类某些主要异种中分配所在地,还是在它们的混合中分配所在地,都是大有禆益的课题,虽然这个课题是困难的,是具有摇摆性的。但是,任何阐明种族的这些大的原始异种的发生和确切地指明它们最早的住地的尝试,在现时材料不足的情况下必然都是徒劳无益的。人在地球上的出现假定是在下述地质时期:当时陆地、海洋和气候在地球表面的分布与现在不同,那么在地球的两半球上,除了现在的热带之外,还有这样的地方,那里有温暖的气候和茂盛的植物,利于最少需要文明时期技术的人的生活。从文明时代起,居民的连续不断的波动能够扩散到气候较冷的地方。或许可以较有根据地设想,气候温和地区的白色种族要比其他种族形成得晚一些,他们经不大住极度的炎热或没有文化的生活,但是他们却有认识和驾御的能力,这种能力能够控制上述的世界上的这些条件。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3

第四章 语 言

  表征的采用——动作语——用声音表示的动作——自然语——动物的表达方式——语言中富有感情和模仿的声音——声音和意义的变化——用另一种声音表现意义——儿童语言——字音清晰的语言;它跟自然语的关系——语言的起源

  人们有各种各样用来彼此联络的方法。他们能够做出动作,发出喊声,说出字音,描绘形象,书写字母。这就是各种不同种类的全部表征。我们从最简单的和自然的表征开始观察,来了解它们是怎样实现其效用的。

  当人们由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互相交谈的时候,他们就采用动作表示的方法,采取所谓表情或手势。每位读者从儿童年代起就能或多或少熟练地运用这种方法进行交谈。我们先拿一件简单的事情来说。小孩子打开了客厅的门,坐在客厅里的哥哥向他摆头示意,叫他不要喧哗,因为父亲在睡觉;这时,小孩子用表征说明,他来拿箱子上的钥匙,而哥哥用另外的表征来回答他,钥匙在自己挂在前厅的大礼服的衣袋里,然后对那小孩子做了表示多种意思的动作,叫他走开并替自己小心地把房门关上。这种动作语的形式我们不但全部了解而且使用。但是,为了看看能把它改善到何种程度,以及它是怎样成为完善而确切的交际手段的,应当研究它在聋哑人中的应用,那些聋哑人不得不如此大力地依赖它。为了提供一种怎样能够使动作起到言词作用的概念,我们将描述那些表征,有一天一个聋哑人借助这些表征,当着记录者的面叙述一个儿童的故事。他开始是举起手,把手掌落向地下,到距地一码的位置,就像我们想表示某一儿童的身高时所做的那样,这意味着他想说一个儿童。然后他好像在颏下结扎设想的帽带(对他来说这是用来标志妇女的一般表征),以表明这个儿童是姑娘。然后母亲也同样被引到场景中来了。母亲用手把姑娘招来并给她两个便士,又用手势比方把两个钱币从一只手传给另一只手。假设发生了某种疑问:这些钱币是铜的还是银的;他就指指某种棕色的东西,或者甚至以通常对待铜钱的那种轻视态度来麦示它,这种态度一下子就把这些钱币跟银子区别开了。然后,母亲给姑娘一只带把的杯子,这个则借助食指,用食指在空中划个圈形的轮廓,以表演动作本身的形象来表现它。然后,不允许产生任何怀疑地模仿一些确定的、在用匙盛糖蜜时的动作,以此告知,打发孩子去买的正是这种糖蜜。在这之后,用一挥手表示,叫儿童去完成交给她的任务;这挥手还兼着通常关于走动的表征,而这走动通常是以两个手指在桌子上移动来表示的。转动假想的门把手,把我们引进一座杂货铺,用一种像是在柜台上把手掌放平整的水平动作,来表现这个店铺的柜台。用手势表示,在柜台后面有一个人;为表明这是一个男人,就做了一个通常的手势:讲述者把手放在下颏上,并顺着有胡子或可能有胡子的地方往下捋;然后做一个在腰上裹围裙并扎一个结的动作,说明这是一个男人——小老板。姑娘把带把的杯子交给他,把钱递到他手里,并转动食指,像装糖蜜那样,以此来表示她要买这个。然后我们看到,好像这只带把的杯子变得带有想象的重量,被拿起来又被放下;好像架子上有个装着糖蜜的大容器,把这里的糖蜜装满那只杯子,又像有一个特有的扭转勺柄的动作,来隔断最后拖长的糖蜜丝;在这之后,好像小老板把付给他的两个硬币丢进钱箱,而姑娘也就双手捧着带把的杯子走出杂货铺,这个又聋又哑的讲述者进一步表演哑剧,好像姑娘仔细看了杯子之后,见杯沿上有一滴糖蜜,就用手指把它抹起放入口中,并受到了再一次尝尝的诱惑;母亲看到留在孩子围诞上的糖蜜污点,知道了她的这种行为,等等。

  语言原则的研究者发现这种用动作会话是如此富有教益,因为它有益地、十分详细地阐明了会话的过程。在这里所采用的表征有两类。眼前的物象用第一类表征来显现。例如,假如聋哑者想说“手”或“皮靴”,他就指自己的手或皮靴。在有语言能力的人说“我”、“你”、“他”的情况下,聋哑者就直接指自己和另外的人。为了说明“红的”或“蓝的”,他就指指自己嘴唇的内部或指指天空。第二类表征的表现通过模仿的概念。因此,当聋哑者表演一种姿态的时候,例如他表演喝,那么这可能意味着“水”,或“喝”,或“渴”。把面颊贴附到手上则表示“睡觉”,或“假寐”。像在拍打时那样用手富有表现力地一挥,按情况可能意味着“长鞭子”,或“马车夫”,或“出发”。用动作表现“火柴”,像把它燃着一样;“蜡烛”——支起食指模仿蜡烛,好像把它熄灭。在动作语里,也能模仿说话人所处的精神状态的征兆,于是这些征兆也就变成了其他人同一种精神状态的表征。例如,模仿“冷”的动作;微笑意味着愉快、赞同,认为某种东西是好的;而皱眉则意味着愤怒、“责难”,认为某种东西是坏的。或许,赋予同一种表征的这些不同的意义,可能会使人感到模糊不清;但总有办法加以改善,因为在某种表征的意义始终不明确的地方,可以用另外的表征来补充。例如,假若要求表示“笔”,那么模仿写的动作可能是不够的,因为这种方式既可以表示“写”,又可以表示“信”;然而如果表现出擦拭和执着笔的样子,那么就变得明确了:所表示的正是笔。

  到现在为止,我们所叙述的这些表征自身就把自己阐明了,也就是它们的意义由于它们的形式而显得明明白白,或者,在任何情况下,这种意义都可能被一切研究那些表征之使用的局外人所猜中。动作语大部分是由这类自己阐明的或自然的表征所组成的。在那些聋哑人一起生活的情况下,他们采用了一些局外人若不预先了解清楚是怎样产生的就很难了解的表征。例如,聋哑人同伴互相以带表情的呼声来表示意思,如他们能够用缝纫的手势来表示某一个小孩子,正如询问时所表示的那样,这种手势所以用来表示这个孩子,是因为他的父亲是个裁缝匠。这类表征有的可能起源极为久远。例如,在柏林的聋哑人的作坊里,砍头的手势意味着法兰西人。经过研究发现,孩子们为路易十六世之死的故事所感动,他们在历史指南中读过这个故事,并且从那时起,就选取路易十六世的死刑作为整个法兰西民族的表情象征。但是,对于任何刚开始学习这类表征的儿童来说,如果他们不知道因何选用这些表征,那么这些表征也就像是假造的了。

  在研究了聋哑人之间所采用的动作语之后,再研究那些虽能说话,但由于语言不同而彼此互不了解的人们之间所使用的动作语,是了解动作语的基础的最好方法。因此,美洲西部大草原的著名的表征语,可以说只不过是动作语的方言;这种表征语是白人狩猎队和土著之间以及各部族的印第安人之间的会话手段。例如,“水”就是用手捧想象的液体和把它喝光来表示;“火”则用大拇指紧贴太阳穴,其余手指张开来表示。虽然各个不同的部族使用的表征十分丰富多彩,但是,人们之间的这类交际手段是如此自然,在全世界传播得如此广泛,以致像拉普兰人(Laplanders)这样一些居住在远方的人们来到大城市后,当他们跟聋哑的孩子们相遇时,会感到自己的孤独感减轻了,立刻就高兴地用全世界的表征语跟这些孩子交谈起来。用这种方式只能理解具有自己解释性的自然的表征。而且在这类表征中,对局外人来说有些也可能是完全矫揉造作的,是局外人暂时所不能理解的,因为它们是旧的表征,这些表征现在已经丧失了它们在某个时期曾经十分明显的意义。例如,北美表示“狗”的手势是用两个大拇指在地上画线,类似两个竿子在地上拖。显然,这种在现实中没有意义的表征,是属于印第安人中没有马的那个时代的。当时他们把支帐篷的竿子捆在狗身上,所以狗就拖着它们从一个地方移到另一个地方,虽然狗比这还干更多的活,但现在习惯还保留着这种表征。

  应当指出,动作语无论在怎样情况下也不能逐字地表达我们的语言。原因之一是,动作语极少能表现抽象概念。聋哑人能够表现制作各种不同东西的能力,如筑墙或剪裁衣服,但是他们却无法通过手势表现让人了解对这一切来说是一般的、我们所说的“做”的抽象概念。聋哑人甚至必须动用各种不同的、极为拙劣的表现方法,来表示介词“在”或“从”的意义,例如,像放或拿出他们说的物体。其次,我们拿某种句子跟那些些由聋哑人借助表现同一内容的手势做一番比较,立刻就会看到,我们采用的许多词完全没有与之相适应的表征。例如,假若我们用言词说:我留在桌子上的那个帽子是“黑的”,那么,这个肯定的说法实际上能够用动作表达所有那些我们称作实词的词,像帽子、留下、黑的,可以找到相应的表征。但是对于那些可以称作“语法意义的”词来说,如“the(这),Which(哪一个),is(是)”,就没有找到表征,因为没有表示它们的动作语。其次,语法确定了名词、形容词和动词之间的区别。但是这些区别不能在动作语中找到。在动作语中,对森林中的草地的表示,既意味着“草”,也意味着“绿色的”;而且在动作语中,好像是为了自己暖手的动作,可能有“温暖的”,或者“取暖”,甚至有“暖炉”的意义。在动作语中没有(假如不是向读者提出某些伪造手势)任何跟词尾变化相应的词,即把你去和去、他的和他、在家和家相区别的那种语法变化。这一切都受到观者心中唤起的某种图像的局限。开始,通过确立注意的对象,后又通过以其他的形象来补充这一形象,或者伴有动作,来唤起上述图像,直到不去叙述所需要的那一切为止。假如表征不是按照那种系列一个接一个,以便根据它们的出现加进某种意义,那么观者就感困难。例如,为了告诉聋哑儿童绿色箱子,首先应当做一种表示“箱子”的手势,然后——比如,指房子旁边的草场,表明它的颜色是“绿的”。当前这种动作语的措辞顺序是“箱子是绿的”;假如这种概念顺序按照语句中的形式加以改变,那么,儿童就可能不理解草和箱子有什么关系。像猫消灭老鼠,跟聋哑人的手势的顺序就不一致。聋哑人先从表示逃跑的小老鼠开始,然后表示皮毛光滑而又长着须的猫,最后表示猫跳向老鼠,于是这就构成了“老鼠猫消灭”。

  从向读者所叙述的这种动作语中,可明显地看到,人能够借助肉眼看得见的手势,用那么轻便而令人满意的方法,来表现自己的思想。在下一个阶段,我们不得不阐明,如何采用另一类表征,即人类声音的表征。根据和动作同样的一些原理,可以采用声音来表现我们的思想感情,区别只是以听代替了看。

  人们用来作为表征之一类的声音,是由一些充满感情的呼喊声或声调组成的。人们用发出的呻吟声来显示痛苦,如同用变了相的脸来显示一样;用欢呼如同用雀跃一样来表现愉快。当我们朗声大笑的时候,声音和面部的表情完全一致。这些声音也就是用发声所表现出来的动作(sound-gestures);我们所说的感叹词的大部分都属于这种声音。借助这类感叹声和语调,可以极为确切地表现那些哪怕是极为复杂的内心情绪,如同情,或者遗憾,或者懊恼。如果让某一个人试着装出一副微笑的、轻蔑的或生气的面孔,并且开始说话,那么当时就可以发现,他的声调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为每一种特别心理状态所专有的面部表情,直接影响着声音,特别是表现在元音的音乐素质上。因此,说话的音调就成了那种他所感触到或把感触到的形之于色的感情的表征。说这种表现方式实际上是音乐性的,那是因为它可以模仿提琴;在提琴上,改变音质,就可以把表现忧伤变为表现愉快。人的声音也利用其他进入音乐领域的表现手段,如弱的声音和强的声音、缓慢的声音和快速的声音、轻柔的声音和热烈的声音的对照,和音调的高度按照音阶所进行的高低而变化。熟练地利用这些各不相同的手段,说话的人就能在听者的心中使疲弱困苦的状态转为突然的惊异状态,同时,抽象性的愉快动作发展为兴高采烈,而猛烈的暴怒逐渐平息为安定宁静。我们全都能做到这一点,更重要的是,我们做到这一点,跟所使用的语言的意义没有任何关系,因为内心的激动可以借助没有任何意义的音节的发音表现,甚至可以细致地表现。例如,一些意大利歌剧的语言对于它的大多数英国听众来说,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音节,但是他们可以借助音乐和情绪的表现手段听懂。显然,可以预断,不论那一民族所说的语言用这种表现方法,必可为全人类所了解。人类原来也是这样,因为最蒙昧的和离我们最远的部族,在感叹词中也有像“啊!”“噢!”这种表现惊讶感、痛苦感、祈求感、威胁感、轻蔑感的声音,他们跟我们一样理解愤怒的吼声“ur-r-r!”和轻蔑的“呸!”

  其次一类用作表征的声音具有模仿的性质。就像聋哑儿童表现“猫”的概念时模仿它的洗脸动作一样,会说话的孩子表现“猫”是模仿它的咪咪叫声。如果这两个孩子想说明他们在想钟表,则哑孩就用自己的手表现钟摆的摆动,而会说话的孩子就发出“嘀哒”的声音。在这里,声音又是表现音响的动作。采用这种方法,借助对其固有声音的适当的模仿,我们的智力就能表达无数的各种各样的物象和动作。不只是孩子们用这种模仿声音来取乐,而且这些声音也成了习惯用语,例如(英国人)说Coo(鸽子的咕咕叫声)就是鸽子,说bee-haw(驴子的叫声)就是驴子,说ding-donz(铃铛的丁当声)就是铃档,说rat-tat(环子砰砰的敲击声)就是门环,等等。未必需要补充说明,这些表现方法全世界的人都是了解的。

  把表情的和用声音表现的动作合在一起,我们就获得了所谓自然语言,这种语言在现实中是存在的,并且在蒙昧地区甚至具有某种实际的意义,例如,某位欧人旅行家跟集聚在他那野营篝火旁的一群澳大利亚人谈话时,或者跟一家蒙古人在他们的毡帐内谈话时,可以巧妙地运用这种语言。在这种情况下,他不只运用最富有表现力的表情,还要同时伴有一系列的呼喊感叹声和模拟声。这种语言形成了人间自然的交际手段。这种手段比起一些动作来是远较完善的。这是全人类的共同语言,是如此直接地从人类思维活动中产生的,因而它必是从最遥远的时代起,从某个时期人已经存在的最原始的状态起,就属于我们的种族。

  在这里产生了一个最有趣味的问题,而每一位研究家都有可能试着作出解答。低级动物在哪种交际阶段上,它们的动作和声音是跟人类的自然语言相似的?每一位热心研究野兽和飞禽习惯的人都清楚地知道,它们的许多动作和叫声并不是为了它们之间的联络,而只是动物本身某种心理状况的征候。例如在下列情况下所表现的:羔羊在牧场上欢跳,或兴奋的马匹在畜栏内拍打蹄子,或动物由于剧痛而哼叫。动物在这样做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意识到它们旁边有某种别的动物,完全像人一样,一个人在屋里,愤怒地紧握自己的拳头,或者由于痛苦而呻吟,或者放声大笑。当动作和叫声成了为其他动物而用的信号时,它们才接近于真正的表征。同人一样,低级动物所做的那样的一些动作,所发出的那样的一些声音,当这些动作和声音能为其他动物所理会时,也成了一种交际的手段。例如,马彼此亲昵地互咬,同时相邀互相磨擦;家兔在地上顿足,别的家兔以同样的动作来回答它;鸟类和兽类特别是公鸡和母鸡,在交配时明显地互叫。动物的动作和叫声,在不同的情况下是如此明显地不同,我们根据经验,几乎有把握地知道它们的意义。人的语言在其实践的合理性方面,并没有比召唤自己的小鸡的母鸡那咯咯叫声,或者比牛摇着头,为威吓靠近垣栅的狗而发出的暴怒声走得更远些。但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研究家能按迹探求哪怕是下面这样一只狗的智力发展过程:它跳起来,为的是要得到一块肉;或者是吠叫,为的是让人给它开门。很难说,在何种程度上,狗的智力能把跳跟喂食联想在一起,能把吠叫同门将被打开联想在一起;或者,在何种程度上.狗形成了跟我们相类似的那种关于它在做什么和它为什么要这样做的观念。无论那里怎么样,很明显,兽类和鸟类掌握自然语言到了这种程度,能产生动作;能发出声音作为信号,并作为信号来领会这些声音。然而狗的智力未必能超过下面这种理解力,听到绝妙模拟咪咪的叫声.狗就在室内寻找猫。但是作为一个儿童,听到他的乳母咪咪的叫声,很快就行出乳母想以此来对某一只猫说点什么,这只猫可能并没有在附近什么地方。由此可见,小孩子能够理解还没有被证实的东西;而这一点,最聪明的狗、大象或猿猴是想不到的。小孩子能够理解,声音可以用来作为思维或观念的表征。因此,低级动物虽然同人一样具有自然语言的基本方法,然而未必能够超过这些最简单的萌芽,而人的智力却很容易地过渡到最高级的阶段。

  在对动作的自然语言和叫喊声的叙述中,在尚无较完善语言的地方,我们到现在为止还仅仅把这种语言看作是单独使用的。现在我们应当指出,它的片断跟普通语可以一起使用。人们无论说什么语言,无论是说国语——英语,还是说汉语,还是说乔克陶语,他们总要采用属于自然语的说明性的动作、感叹语和模仿性的声音。母亲和乳母们在教小孩动脑筋和说话时就利用它们。我们没有必要在这里引用托儿所的这类语言例子,因为我们的读者中不注意它的人,未必能研究具有特殊用途的语言学。在成年人的对话中,任意解释的声音或自然的声音变得较少了,但是它们还有,正如可从下面引用的例子中所能看到的那样,不会把它们理解错误。

  关于动作,其中有许多我们(英国人)和其他民族都还在采用,这些想必是从人类原始时期起一代代传到现在的。如演说家,当他低下头,或者举起带有威吓意味的胳膊,或者把想象的敌人推离自己,或者指向天空,或者屈指历数自己的朋友或敌人的时候,他所作的姿势就是如此。其次,在每一种语言中,都采用了最为丰富多彩的充满感情的声音。我们来引用一些在语法中提到的感叹词的例子:

  英文的: ah!=啊!oh!=哦!ugh=咄! foh=呸!ha!ha!=哈!哈!tut(t-t)= 喷! Sh!= 嘘!

  梵语的:aho !(感叹)aha(责备)um!(惋惜)

  马来语的:eh!(欢欣)web!(同情)chih!(不高兴)

  加拉人(Galla)语的:o!wayo!(悲伤)me!(恳求)。

  澳大利亚语的:nab!(感叹)pooh!(蔑视)

  转过来研究模拟声音的词汇的时候,我们发现,在一切人类语言中,无论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无论是蒙昧人的还是文明人的,都或多或少地包含着它们。一切儿童都能很容易理解,下面谈到的动物和器物是怎样由于跟每一种声音相当而获得了它的名称:

  驴=eo(埃及语)。

  乌鸦=kaka(梵语)。

  猫=man(汉语)。

  夜莺= bulbul(波斯语)。

  戴胜鸟= npupa(拉丁语)。

  响尾蛇= shi-sin-gwa(阿尔衰琴人 Algonquins语)。

  蝇= bumberoo(澳大利亚人语)。

  鼓=dundu(梵语)

  笛子=ulule(加拉人语)。

  哨子一PiPit(马来人语)。

  铃裆= kwa-la-kwa-lal(雅加马人Yakama语)。

  烟囱= Pub(基切人Qqichet语)。

  枪=Pung(博托库多人语)。

  这类语言经常在地方上的民间方言中或在每种语言的俚语中重新形成,例如,英语的POP,意思就是翻泡作响的姜酒;德语的gaguele,鸡蛋,是由母鸡下蛋时的咯咯叫声而来的;法语的maitre fifi =拾垃圾者“菲菲先生”。以同样的方式用相应的声音可以表现许多动作。例如,在巴西特昆钢人(Tecuna)的语言中,“打喷嚏”这个词用haitschu来表示,然而威尔士人用来表示打喷嚏的词是tis。在奇努克人的方言中,摹声词humm表示“放屁”,而赶牲口的人的kish-kish的喊声,变成了表示“赶”马或牛的动词。甚至可以找到一些由摹声词构成的完整的句子,例如阿比西尼亚的加拉人为了表达“铁匠拉风箱”,就说“tumtun bufa bufti ”,恰如英国儿童能够说“tumtum Puffs the Pnffer”一样。因为这类词汇是直接取之于自然,所以可以预料,说十分不同语言的民族,有时一定会遇到大体相同的摹声语。例如,西非的伊博语用okoko这个词来表示雄鸡(英国人称做cook)。英语的动词 to Pat=轻轻拍击,轻轻鼓掌,和to bang一拍击,显然也是来自摹声,因为这类词汇在其他的语言中也有。例如,日本人用Pata-Pata 来表现拍或打的声音,而约鲁巴黑人有一个动词gbang,意思是“击”。

  有一天曾经注意到这类自明语的研究家们,现在在他们所通晓的一切新的语言中发现了它们。在声音经过一个隐喻化(也就是转移)的过程,转变成与最初的意思稍远的新意义,在这种情况下要揭示它们需要作较为细心的研究。但是,可以找到许多有助于阐明问题现状的明显情况。在美洲西海岸的奇奴克人的俚语里,“旅店兼饭馆”称做“嘿嘿(hee-hee)馆”。对这个术语,旅行者在不知道说这种有趣方言的民族中,摹声语“嘿嘿”不只表示笑,而且引申为娱乐或消遣,因而这个术语实际上的意思是“娱乐馆”的时候,可能会感到困惑。似乎很难找到某一种摹声语来表示宫臣,但是南非的巴苏陀人(Basuto)能够非常成功地做到这一点。他们有ntsi-ntsi这个词,这个词的意思是苍蝇,实际上是对它的营营声的摹拟。他们单纯地赋予这个词以阿谀奉承的寄生虫的意义,这种寄生虫在首领周围发出营营之声,就像苍蝇在肉周围一样。这些取自不文明民族的语言中的例子,跟在最文明的民族的语言中所遇到的例子相似,例如,英国人采用专门表示“吹”的摹声动词to Puff ,来表示关于对某种事或某个人的空洞、欺骗的赞颂的概念。假如这类词的发音改变了,则它们的起源就只能根据某种偶尔保留这个词的原始音的旧记录来识别。例如,如果英语的Woe(发音为Wou——“悲哀”)向上按迹探求到盎格鲁撒克逊语的Wa(简单地说就是“哎呀”),那么我们就将发现,它原来是现代音,就像变成表示痛苦或悲哀的名词的德语Weh 一样。同样,英国人未必会从Pipe(烟斗,发音为Paip)这个词的现代发音,猜想到它的起源是怎样。但是,当他把它跟那些在发音上和英文的peep( pi:p——发唧唧声)相近,意义为牧人们吹的芦苇管或芦苇笛的拉丁文的Pipa、法语的 Pipe加以比较,那么,他就会看到,乐器管子的声音本身灵活地转变成了表示所有各类大小管子的词——其中也包括供吸烟用的管子(烟斗)和水管(水烟筒)。与此相似,词汇像战时的印第安人一样地流浪,同时随着移动消灭了中途的足迹。极为可能的是,我们常用的许多词,都是以这种方式由真正的摹声词组成,但是在现在,永不复返地丧失了它的原始表现力的痕迹。

  我们还没有用尽我们所了解的,用它可以把某种意义赋予声音的手段。当需要指出词义的改变时,人们常常改变它的某种发音。不难看到,在西非沃洛夫人的语言中是怎样的。在这种语言中,dagou的意思是“走”,dagou的意思是“昂首阔步,傲然而行”;dagana的意思是“卑贱地请求”,而dagana则是“要求”。在姆蓬圭人的语言中,改变发音就能赋予该词以反义,例如,mi tonda的意思是“我爱”:而mi tonda的意思则是“我不爱”。英国人采用同样的方法,改变他们的动词walk——走、ask——问、love——爱的发音的音调。这种借助声音的差别来表现意义的差异的过程,可能还将继续进行下去。化学家盖顿·德·莫尔沃(Guyton de Morveau)所创造的词中,可以找到借助声音而明显地象征化的可资借鉴的例子。在他为化学的混合物体所定的名称中就已经有了 sulfate(按照拉丁语的型式像sulphuratus 那样组成的),但是后来,他需要另外一个词来表示具有另一种成分的硫化盐,因此,为了指出存在差别的事实,他改变了一个元音字母而构成了 sulfite 这个词。大概他并不知道他已经动用了在许多粗俗的语言中所见到的创造词汇的方法。例如在满族语中,声音的差别是为了指出性的差别。chacha 的意思是“男人”,cheche则是“女人”,ama的意思是“父亲”,eme则是“母亲”。同样,常常利用改变元音字母的方法来表现距离,例如,在马尔加什人的语言中,ao的意思是“在附近”,eo 是“还要近些”,io则是“十分近”。用同样的方法可以很容易构成一系列富有表现力的人称代词,例如,在图马尔语中,ngi的意思是“我”,ngo是“你”,ngu是“他”。另一种可以达到多种目的的,非常著名的方法是重复。这种重复是在强调或加强意义,例如,在波利尼西亚人中,aka的意思是“笑”,变为aka-aka 时意思就是“笑了一阵子”,而loa的意思是“长久”,变为lololoa时意思就是“非常久”。我们(英国人)的haw-haw(矮篱笆)和bonbon(夹心糖)这些词,也是以同类方法构成的。借助重复的方法也很容易形成多数,例如,在马来语中,orang的意思是人,orang-orang的意思就是人们;在日本语中,fito 的意思是人,而fito-bito的意思就是人们了。我们最为熟悉的重复是表示动词时间的重复,像希腊文中的didomi(我给)和 tetupha(我打过了),拉丁文中的momordi(我咬过了)。

  这些赋予声音以某种意义的巧妙而又十分容易理解的方法证明,人是多么容易越过单纯模仿的界限。语言是制作或选择标志的伟大艺术的一个分支,它的问题在于寻找某种声音作为适合每一种意义的符号或象征。因此,无论从哪里采用什么样的声音,这种选择无疑是有原因的。但是不应当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每一种语言都选取同一种声音。这一点在属于儿童语言或小儿语言(baby's language )的特殊词类中十分明显。而(英语的)baby(婴儿)这个词本身也是属于上述词类之中的。在全世界,这类词都是由某些简单的音节构成的,幼儿们发这些音节的音较发其他音节的音为早,这些音节几乎不管怎样全都被拿来作为儿童关于母亲、父亲、乳母、玩具、睡觉等的概念的标志。因此,在我们按照自己的方式应用papa和mama这两个词的时候,智利人则以papa这个词做“母亲”,而格鲁吉亚人用mama这个词作“父亲”。但是,在各种不同的语言中,dada的意思则可能是“父亲”、“堂兄弟”、“乳母”;而tata的意思则可能是“父亲”、“儿子”、“再见”!这类儿童词汇也常常在成年人的语言中流行,并对它们稍加改变,它们就具有了普通词汇的形式。例如,未必有谁能够预先怀疑英语中的Pope——爸爸和abbot——神甫这些词来源于儿童词,然而如果把它们按迹探求到全是表示“父亲”概念的拉丁文的papa和叙利亚语的abba,这一点就变得清清楚楚了。

  这些儿童词汇已经超出了意义自明的动作和声音的“自然语言”的范围。于是我们也就由自然语言的简单而明显的事实转到“字音清楚的语言”的晦暗不明而难以寻求的起源上来。在研究英语或人类所说的上千种语言中的任何其他语言的时候,我们发现,大量使用的词汇没有表明声音和意义之间的联系,而这种联系在自然的或意义自明的语言中却是那样的明显。我们拿下面的例子来说明这种区别:当儿童称怀表为tick-tick的时候,这个名称就清楚地说明了它自己。但是,当我们称它为钟表(watch)时,这个词完全没有表明为什么要用它。众所周知,这种用品由于能像更夫(watchman)一样记时而获得了它的(英语的)名称。而更夫的名称指出他的任务是to watch(守护),这个词来自盎格鲁撒克逊语woeccan ,来自wacan——运动、守夜(to move,wake),但解释就此中止,因为还没有一位语言学家能够指出,为什么wac 这个音节表示这个专门概念。——然而假如哪一个孩子把这件机器称做 Puff-puff,这个名称本身就自我解释了。成人称这件机器(engine)用的是经过法语来自拉丁文的ingenium的术语,意思是某种“天生的”东西,由此产生了天赋的能力或“天才”(genius);由此又产生了天才的努力、发明或装配,进而又产生了enigne——机器。还可以进一步把这个拉丁文的名称分解为若干部分,这时,我们就可以看到,in和gen这两个音节表达了“在内”和向里面、“出生”、生产的概念,但是,字源学的分析在这里又中断了,因为谁也不知道,为什么选取这些音来表示相应的意义。最低限度可以说辞典中全部词汇的十分之九都是这样。没有任何明显的原因能解释为什么go(去)不表示“来”的概念,而come(来)这个词不表示“去”的概念。同样,最精确的研究也不能查明,为什么古代欧洲的chay的意思是“活的”,而meth的意思是“死的”,或者为什么在毛利语中,pai的意思是“好的”,而kino的意思是“坏的”。某些语言学家断言,与本章中所叙述的相类似的富有感情的和模拟性的声音,是所有语言的真正来源,虽然现在大多数词还没有发现任何这类起源的痕迹——这是因为它们在其发音和意义长期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完全丧失了,因此,它们现在已经变成了一种纯粹的标志,而这些标志的意义不得不从自己的教师那里去学习。诚然,所有这一切在现实中都是存在的,但是,采用这类意见想充分解释语言的起源是不科学的。在指出表达感情的模拟声音的方法同时,我们还在这里指出了某些其他的手段,人借助这些手段选择声音来表现自己的思想,谁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原因呢?我们只是暂且有权肯定,如果根据我们所知道的人类选择表征的全部方法来判断,大概总有某种使每种特别的声音适于表现每种特别思想的适当原因或联系。显然,所能坚持的那种最主要的关于语言起源的著名任务的意见,就是如此。

  同时,关于人类用适当的声音创造新词的方法的有限知识,对研究人类的本性具有极大的重要性。这些知识证明,能够对语言按这探求到它的真正源泉,而这个源泉不是什么已经丧失了的人的天资或才能,而是一种至今也没有超出儿童和蒙昧人的智力水平的智力作用。语言的产生不是一种在很久之前某个时候一次就全都产生,而后就完全终止的现象。相反,迄今为止,人只要需要,他就有能力并运用这种能力,通过选择适合于思想并为这种思想所特具的声音来创造新的独特的词汇。但是在现代,他并不经常去严肃地运用这种能力,其主要的原因是,人所说的任何语言都有词汇的储备,这种储备几乎能够满足表现人类头脑中出现的一切新思想的需要。

猪哼哼哼 发表于 2008-6-2 19:34

你黑老子哦,这在搞啥子哦$m7$ $m7$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4

第五章 语言(续)

字句清晰的语言——意义的发展一一抽象的词——实词和语法意义的词——词类一句子——分解语言——词的配合——综合语言——词冠——音变——词根——句法——支配与一致性——语言的发展

  因为句子是由它组成的声音连成的,就像肢体是由它的关节连成的一样,所以我们把语言称为字句清晰的或逐节连接的声音,以便把它跟低级动物发出的字句不清的或音节不相连接的声音区别开来。如上一章中所说的那样,借助动作和喊声来说明,是全人类所共有的自然语,它处于动物互相联络方法和创造出来的人类语言之间的中途。到后来每一个民族,那怕是最小的和最蒙昧的部族,都具有字句清晰的语言,这种语言有完整的声音和意义的体系,这种体系就像人所生活的世界上包容一切事物的名册一样,供说话的人使用,这个名册包括着他所想的全部目标,并使他能够说出他所想的每一个目标是什么。希腊语法和拉丁语法向我们充分证明,这类语言是多么复杂而奥妙的工具。然而我们越是仔细地审视这类难学的语言,它们是从最早和最简单的语族发展起来的这一点,就变得越发明显了。系统地研究如麦科斯·缪勒(Friedrich Max Muller)、塞斯(Sayce)、惠特尼(Whitney)和皮尔(Peile)著作中所能找到的语言构造,不是我们的任务。我们只是注意下面这种事实:创造语言的许多过程至今仍然在人们中间继续着。而且语法并非是一系列由它们的编者任意确定的规则.而是人类努力寻找较容易、较完全和较确切地表现自己思想的结果。读者可以理会到,我们的例子,取自英语较之取自任何其他语言为多。这样做的原因,不只在于采用最熟悉的句汇做例子方便,而且也在于所有现存的语言中,英语对于说明一般语言发展来说,可能是最好的。同时,英语大部分都能够按迹探求到邃古,它的构造,在其发展的道路上已经历了极大的变化;它的目前状况,既保存着古代构造的遗留,又以继续不断的最自由的发展作为特点。因此,在某一方面,英语可以向我们阐明那四种过程之中的三种某类事物,大家都知道,这四种过程促成了语言的建立,它们无论何地何时都不会完结。

  人类的知识随着时代的流逝而扩大了,而文明也随之复杂起来,人的语言必定也不落后于它们。对于人的早期粗野生活状况来说,较少量的和较简单的语句就足够了,但是后来,就需要补充越来越新的术语以表示新的概念、工具、职业、任务和获得较高组织的社会中的关系。词源学证明,改变和综合旧的词汇,把旧词汇从原来旧的序列转到新的序列中,为了新的需要,改变它们的意义,并在一切新义中找出距旧义之一有某种相似的地方,而这种相似之处就使得能够提供第一个名称,这样,上述这类新词汇就创造出来了。英语中到处有这种创造和转移词汇的方法的痕迹。例如,用大石建筑的营房至今英语仍称做barrack(亦即棚屋),跟它那简陋的前驱者的名称一样。其中所住的部队是团(也就是管理或指挥单位),是由兵士(soldiers,也就是雇佣的人)组成的,属于步兵(infantry,也就是徒步战斗的青年),对他们进行检阅(inspected,也就是视察);每一个连队(company,也就是一起生活的单位)都是在陆军步兵上尉(Captain,也就是首长)及其陆军中尉(lieutenent,也就是助手)指挥之下组成的。时钟(clock)——处在房屋正面的机器,它们保持着它那表示“钟”的旧名称:从由更夫击响的一口钟作为器件起,这钟就被认做是时钟了:在现代,给钟补加了锤(weights),名叫重锤的金属块;其次叫摆锤(pendulum,或悬坠),最后是字盘和指针,这些东西英语比喻地称做face(面)、hands (手)。为了指出时(hours,即时间)的度数(scale,或阶梯),分成了若干分——minutes(即若干小部分),然后再分成若干秒——seconds(或其次的部分),所有这些例子有意不从字源学的深处去寻取,所以采用它们,只是为了指出那些一般的途径,语言通过这些途径寻求为日益发展的社会供给新术语的手段。理应援引一些证明文明程度差的种族的语言以同样方法完成自己任务的例子,阿兹特克人把小舟称为“水屋”(acalli),由此就把那种里面燃点柯巴树脂的香炉称做“柯巴树脂小舟”(copalacaltontli)。温哥华岛的居民们看到螺旋推进式的轮船以后,立即称它为 yetseh-yetsokleh,也就是“踢动船”。从密苏里来的希达察人(Hidatsas)直到不久前还用石头作他们的箭和斧头,他们认识铁和铜的时候,就为这些金属编了名称: uetsasipisa 和uetsahisisi,也就是所谓“黑石”和“红石”。当白人把马牵到从来没见过马的民族中去的时候,按照上面这种情况,居民们(塔希提岛的)就给马起了个叫做“带人的猪”的名称,而印第安人中的苏人(Sioux)则称它为“魔法狗”。

  为了更好地了解词汇如何开始表现更为困难的概念,应该回忆对照一下动作语和谈话用的英语。我们看到,聋哑人丧失表现一般的和抽象的概念的能力到了何种程度。但是不能认为他们完全不能接受这些概念。当他们能够利用某种性质或动作作为整体的特征的时候,他们就用表征作为一般的术语。例如,用两手像翅膀一样轻轻拍动,表示一切鸟或一般的鸟,用像是四肢站立的那种动作,表示野兽或一般的四足动物。用杯子往外灌注什么东西的动作,表现一般液体的概念,这种概念在他们心里也像在我们心里一样,包括水、茶、水银:在他们心中大概也同样有其他的抽象概念,如一切白东西所共有的白色,一切硬物体所特具的长度、宽度和厚度,虽然比起我们来形式是较为模糊的。但同时,聋哑人的表征必然会使我们去想他所表现的那种东西本身,而发音词却能传达它的意义,无论想到哪里,它都能够随之而至。以这种观点来观察词汇是有益的,这时我们会看到,它们是怎样从那些像美洲蒙昧人的手势所表示的那样简单的思想,发展到法学家、数学家和哲学家所使用的最难的术语。正如洛德·培根(Lord Bacon)所说过的,我们的词汇变成了概念的明确标记。借助词汇,我们就能够运用我们所获得的抽象概念,把某些思想进行比较,但是,只是注意其中的那种普遍性的东西。毫无疑问,读者或许很容易正确地运用下面这些词汇,如类别、种类、东西、原因、做、是、受苦。假如他试图向自己说明这些词实际上表示什么,也就是它们在任何人使用时伴随着什么意义,那么,他自己就可以从某时能够通晓的语言学或哲学中上到最好的一课,对于那些除了本国语言以外不会说任何其他语言的英国人来说,适当的词汇实际上像是为了表现他们的思想而偶然选出的确切标记。学会了实际的方法之后,就想如何和在哪里把它们应用到事实上去,人们甚至很少意识到这些词汇的极为抽象的性质。语言学家不可能完全按迹探求所有这类术语的历史,但是他知道它们是从容易理解的词汇中产生出来的,这就足可以产生信心。就像下面这样:如非洲的博尔努语言tando——“织”变成了一般动词“做”;又如古代希伯来语bara ——“切”或“砍”,应用于天和地的建立上,以及英语词to make——“做”,最初多表示“联合”或“配合”。英语词sort ——“类别”或“种类”,来源于拉丁文sors——签,它经过了一系列意义的变化,如“命运”,“前途”,“状况”,“机缘”,“部分”;英语的kind——“种类”,意思是“一族”或家系;to be——“将”,多表示“成长”; to suffer ——“受苦”,表示“遇到困难”。高级形而上学谈到“观念之领悟”(apprehension of ideas),但是,现在变成隐晦不明的这些词最初的意思是“抓住形象”。人们这样由表现简单和肤浅的思想的词汇,创造出较为复杂而隐晦的概念的术语,这可能正是词源学的教导所带来的益处。这是人类智慧从无知识到有知识所走过的一条道路。

  应当注意下列语言方法,是运用“语法意义的”词,这些词是用来结合“实词”和“指示词”的。这后两种词彼此处在怎样的关系之中呢?这一点在研究动作语(第84页)时已经阐明了。假如聋哑人想用动作表明:“约翰来了,他带来了波尼马的马具,把它放在长凳上”,——那么他能够令人十分满意地表达这种意思,但是他只能靠简单地摹拟句于的“实词”部分来达到这一点,就是只能摹拟:“约翰”,“马具”,“波尼马”,“带”,“长凳”,“放”。不定的和确定的(在英语和其他语言中)冠词“a”和“the”,介词“d”,连词“an”,存在动词“is”和代词“he”,“it”,这样一些语法手段,在聋哑人的自然表征体系中是没有关于它们的手势的,而它们的意义,他只有在学会读的时候才能知道。但是,如果聋哑人在叙述时表示得非常确切,他实际上也能给我们提供一种很好的手段,一种我们会说话的人能够用语法意义的词汇来理解的手段,虽然他不能用词冠来表现不定冠词(英语中的 a ),但是谈到一般长凳时,他能够竖起一个手指,来表示这是“一条”(one)长凳;虽然他没有手势(像英语中的冠词the)来表示“特定的”波尼马,但他能指出这是“那匹波尼马”(that pony),以代替对该副马具之所属的说明,然后他能表明,真像是把这副马具“从波尼马上”摘下来(off)。但是英语的词源学常常证明,我们的语法意义的词是以极为相似的形式由“实词”造成的: an或a最初是数词one(一个),苏格兰语现在仍然把它称做one;冠词the来自同样的七个词,that——“那个”和there——“在那里”也是从那里来的;介词of 是从同一个来源借来的,介词 off 也是如此;连词and——“和”可以按迹探求到较实的意义“其次”、“以后”;动词 to have(有)在“I have come”(我已经来了)中完全变成了助动词,但是当某一个人抓住了另一个人,叫喊:“I have him!”(我捉住了他)的时候,它仍然全部保留着它从前的握住或捉住的意义。当英国人说他“stands corrected”(改正过来了)时,这并不意味着他真的用脚站着(stands);在这里,动词to stand变成了语法上的助动词,这种助动词较之被动式“is corrected”(被改正了)表达得并不怎么充分。应当指出,代词也是由较为“实的”词形成的。像聋哑人为了表示“我”和“你”,直接用手指指自己或另外一个人一样,格陵兰人的uvanga——“我”和ivdlit ——“你”,是由uv——“这里”和iv ——“那里”产生来的。在马来人中见到的是完全另一种方法,在那里, amba——“奴隶”用做代词“我”,tuwan——“主人”用做代词“你”。问题是怎样做到清楚地解释欧洲语言。英文《圣经》里下列翻译语句中,“你的仆人说”,“我的主人知道”,“你的仆人”和“我的主人”这些术语,正是处于变为表示“我”和“你”的纯人称代词的过程之中,而这在马来语中已经实际完成了。在实词和语法意义的词之间划出某种精确的界限是不可能的,正由于这个简单的原因,词汇从“实”的阶段是如此逐渐地过渡到“语法意义”阶段,以致同一个词可以做为两种方式来使用。虽然这种区别不大可能很确切,但它却值得充分注意。任何一个人,他用英语叙述某一个易于了解的故事,若只用实词,不借助组成句子的环节的语法助词,他就会看到,运用语法意义的词是人在创造字句清晰的语言中所迈出的最伟大的步伐之一。

  语言学进一步解释,复杂的语法手段如何从简单的萌芽中发生。从希腊和拉丁的语法中,我们已熟悉“词类”高度发展的形式。区别这种形式的“词类”、是指出一个句子中不同思想之间相互关系的有益手段。但是,没有词类也能将就,不能设想,它们在最早期的语言形式中就有了,在研究动作语时就已指出过,在动作语中,即使是在名词和动同之间也没有任何区别。在古典汉语中, thwan (团)的意思是“圆的”、“球状物”、“使成圆形”、“环坐”等等。“ngan ”(安)的意思是“安静的”、“安乐地”、“安慰”、“是安静的”等等。我们英国人能够十分理解这一点,因为我们的语言已经如此地丧失了古代的单词的变化,以致消灭了近于中国型的词类之间的差别。某一个词时而用作名词,时而用作形容词,时而又用作动词,如the people's quiet(人民的安静),a quiet people(安静的人民),to quiet the people(使人民安静),没有任何手续就把动词变成了名词,如工人们的strike——罢工(来自to strike——打击);或把名词变为动词,如to horse acoach——给四轮马车套上马(来自the horse——马)。可以研究新的词类是怎样形成的。例如,汉语表明,怎样能够使名词或动词成为介词。如kuo chung,也就是(逐字译)“王国中间”,意思是“在王国中”;又如sha jin i thing ,也就是“杀人以杖”,意思是“用木棍做工具把人打死”。同样,一种非洲语言——曼丁哥语,我们看到它是处在名词kang——脖子和kono——肚子形成前置词的过程之中。当这个民族的人说“放桌子脖子”时,是代替“放在桌子上”,说“屋肚子”时,是代替“在屋里”。

  下面我们研究通过旧词结合以形成新词的语言发展方法。为此不应采用单独的词,而是采用它们在现实的语言时态中一个接另一个这种形态的词。语言是由句子组成的,而句子又是由词构成的,而每一个词都代表着一种具有一定意义的被特定发出的声音。从像汉语这样的语言中,可以获得关于句子的最简单的概念;在汉语中,句子可以被分解为若干每个都是由单音节构成的单词。例如, kou chi shi jin sse,也就是“狗猪食人食”,意思是说,狗和猪吃人的食物。能够这样完全分割成块的语言类型,称为分解型或孤立型。但是,在大多数世界语言中,语言或多或少是综合性或组合性的,把单词分割开的倾向性不那么强,而单词能够自相并合。为了理解复杂的或合成的词是怎样产生的,我们将考查一些较之一般更受注意的某种英国句子。对它细听一下,我们就会发现,说出的词实际上不是像书写时那样分立的,而是在说话的人没有停顿之前,音节一个接一个不相间断。其次,单词实际也不是跟别的词分立,而是在它里面分出了重音,或者(假如采取斯威特[Sweet]先生的说法)对它重读。我们发现,有时某些词实际上是自相并合了。这类合并是逐渐进行的,我们有时试图用书写这些词的各种不同方法来表示,例如这些词:hardware,hard-ware,hardware(铁器),或是steam ship,steam-ship,steamship(轮船)。细听一下这类合成词,我们就会发现,其中之一失去了它的重音,整个复合词只剩下一个重音。在现代语言中,我们能用音调来表示两个单词合并为一时所采用的方法就是如此。走得更远一步的是,合成词中的一个字的声音变得含糊或被简略了,如合成词的末尾字:waterman(船工,水道管工或饮马场工人)和 wrongful(不义的,非法的)。或者可以把两个合并在一起的词略去一部分,如boatswain(领港人,船长)和cox-swain(艇长),其中正字法还保留着指挥boat(小船)或cockboat(小船)的swain (小伙子)的最初的意义,但是在口语中。这些词用声音来表达就缩短到能够写成bosun,coxun。这种通过合并两个或较多的旧词以构成新词的方法,是古代和新时代的词汇创造者们增补自己应用较方便的术语的主要手段之一。这些术语的个别部分按照重要性的减少程度在发音时也被切短了。在这种过程还没有发展得很远的情况下,语言学还能够找到这类词汇的最初成分,在fortnistit(两星期)中辨别出fourteennight (十四夜),在undecim(十一)中辨别出unus和decem;在法语的onze中缩短得就更加多了;在拉丁文的judex(法官)中辨别出jns,dico,到英语中就成了judge。

  表明单词在较不寻常的语言中怎样形成的例子,可以举马来人表示“箭”的术语anak-panah,它本身的意思是“孩子—弓(的)”,以及澳大利亚人表示“万众一心”概念的术语gurdugynyul,它的意思,实际上是:“心—(在)—来到(到达了)”。为了说明这类词是怎样变短的,可以拿曼丁哥人表示“姊妹”的词 mbadingmuso来分析:这个词是由mi bado diugo muso组成的,它的意思是“我的—母亲(的)—孩子—妇女”。温哥华岛的土著们给一种长髯的英国人起了一个名字叫Yakpus;看来,这个名字是来自yakh Pekukselkous,是由意思为“脸上长着长胡须的人”的词组成的,而在谈话中采取了缩短的形式yakpus。如果这个词的历史没有偶尔得到保留下来,任何人也不可能猜到它本身是怎么回事。这在语言科学中是最重要的一课,因为极为可能,在世界语言中有成千上万的词是通过缩短长的复合词而达到我们现在所见到的那种状态。而且这类缩短是像在我们最后一个例子中那样随便发生的,它的历史情况后来就失掉了;对总有一天会重新找到单词的最初形式和意义的任何有根据的希望,也就随之消失了。何况,这类缩短的过程不只是复合词可以遇到,而且波及整个句子,宛如把它并进一个词里。在这里,合成的或组成的原则达到了它的最高度。作为跟第 108 页为了指出它的词完全分立而引用的分解的中文句子相对照,我们现在引用一种非洲语言的句子,以便说明,这类分立性能够丧失到何种程度。当黑人格里伯(Grebo)希望表达他非常愤怒的时候,他按照习惯比喻地说:“这在我的胸中竖起了一根骨头。”这种说法的全话是这样的:e ya mu kra wudi;但是在现代语言中,这个说法把它们这样合并到一起,实际上的发音是yamukroure 。很容易看到,在这类缩短自由发生的情况下,某种野蛮部族的语言在几代过程中,可能会改变到未必还能认出它的程度。事实上,如果注意英语在会话时是如何并合的,那就不难确信,我们自己的语言也发生了像野蛮人语言中发生的那样一些迅速的变化,假如学校教师和印刷者不阻碍这一点的话——他们坚决主张保留我国语言的稳定和分立的形式。

  这里所引用的通过结合旧词来组成新词的少数例子,可以用来阐明那个大原则,即这类结合远不是某种困难之源,而是构成语言的最重要的手段之一。其中,确定下列事实:语法的派生词的构成和单词的变化,一部分是通过构成特别类的单词完成的,这是现代语言学的伟大发现之一。拉丁语选取了若干种没有意义的词冠来改变词,使它们变成各种不同的词类(例如:ago,agis,agit,agers, agens,acium,actor,actio,activus,active等等),这对于古代的学者来说,必定以为是不可解释的和任意做出的事情。但是,当发现在现代语言中词的合并,也是在某种同类现象中发生的时候,则这个谜就在一定的程度上解决了。例如:词尾hood——在womanhood(女性,阴性)中和在priesthood(僧侣,牧师——现在是单纯的语法后缀,在古代的英语中构成了独立的词had,意思是“形式”,“方式”,“状态”)中,和后缀(英语副词和形容词)ly从前是单独的词like“相像的”,这显然是来自盎格鲁撒克逊人的词cwen-lic,“像王后般的”,但是现代英国人说queenly。在乔臾时代的英语中,像代词thou(你)变成了纯粹的动词词尾(在slepistow,herdistow——你睡觉,你听——中)。

   “He pokyd Johan and seyde,Slepistow? Herdistow ever silk a sang er now?”

  在英语中,动词“给”(to give)的将来式是“I will give”,或谈话形式“I'll give”。在这里,正字法分出了这种合并发音。但是,法语的将来式donnerai,donneras是动词donner带有助动同ai,as,它们连写带发音都是合在一起的,所以 je donnerai实际上是像“我将给”一样的完整的句子。复数的donnerons,donnerez 已经不可能这样按部分来区分,因为助动词的残余在这里已经变成了丧失了意义的ons, ez 语法词冠。有根据推测,希腊和拉丁语法中的许多词冠是以同样的方法产生的,也就是通过把个别的词结合起来,随后又加以缩短的方法产生的。但是不能断言,所有词冠的起源一般都是如此。正如在上一章里已经指出的那样,当人需要表达某种思想的时候,他竟能十分熟练地、有时是经过极远的迂回路线找到表示它的声音。例如,词冠ge,德语通常借助它组成过去分词。很明显,这个词冠的最初的意思是“同”或“一起”,词冠迄今仍然把这个意义保留在单词里,如gespiele——“儿童游戏中的伙伴”;但是由于对手段的某种奇怪的转移,这个词冠就成了构成分词的一种手段,如在由spielen(游戏)变来的gespielt中。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也同样采用了词冠。在这种语言里,由clypian(邀请)产生了过去分词geclypod(已被邀请的),它的后来形式把yclept(被邀请的)保留在它里面,并且现在还保留着古代语法手段的痕迹。语言学家们应当牢记,语言创造者们能够用声音来表现某些新意义,而这些意义并不是预先定好的。例如,在英语中,元音的变化,如在foot(脚——单数)、feet(脚——复数)和 find(找到)、found(找到了,被找到的)中,现在是用来表示名词的数的变化和动词的时态变化。然而历史成功地证明,元音的这种变化最初完全不是为了这类目的。盎格鲁撒克逊语的词的变化证明,在这里元音不是名词的数的标志,如单数的 fot,fotes,fet,多数变为fet,fota,fotum。在盎格鲁撒克逊语的动词中,没有一个时间的标志,其中findan(找到)的过去完成体有不同的元音来表示单数——icfand (我找到了)和表示复数——We fundon(我们找到了)。只是后来的英国人,由于一点也不知道引起元音变化的真正原因,就开始用这种变化来区别单数和复数、现在时和过去时。

  研究任何语言时,语法学家总是尽可能把它的全部合成词分成若干部分。希腊和拉丁的语法教导我们,应当怎样分析单词,把它们从靠近的音节中解脱出来,并以这种方法找到主要部分或词根,这词根通常是某种以简单声音表现的简单概念。假如我们把这个根词认作是某个时候在像英语这样的语言中单独存在过的单词,那么我们就获得了关于根词的最好的观念。即使在那些根词很少不伴有某种词冠而出现的语言中,根词却能够独立地处在命令式中,如拉丁语的dic——“讲!说!”土耳其语的sev——“爱!”但是在许多语言中,把某一类型的单词进行比较,分析出属于所有这些词的共同部分,只是作为逻辑上可以设想的形式才可能把根词找到。例如在拉丁文中,把gnosco,gnotus(我知道,被知道了)等等进行比较时,可以看出,必有含“知道”概念的根词 gno 。当转到希腊语时,在gignosco,gusis,gnome等等中,我们发现了具有同样意义的同一个根词。如果再转向梵语,类似的声音jna原来是“知道”的根词的形式。以这样的方法把一系列雅利安语或印欧语加以比较,我们就会发现,在古时必定有某种似带有“知道”意义的词gna,它的踪迹不只能在梵语、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发现,而且也能在同类的许多其他语言中发现,例如,俄语中的ЗНатЬ,英语中的know。Sta——立,sad——坐,ga——走,i——走,ma——计量,da——给,vid——看,rag——支配,mar——死:都属于这类少数雅利安语根词,读者在最著名的语言中一下子就能认出它们。很明显,这些简单的声音早在那些遥远时代,雅利安民族的祖先带着他们的畜群在中央亚细亚高原流浪的时候,就确定了它们的意义。对于研究人类学的人无需多说下面这种废话:如此追溯一切语族最早的著名根词会引起多么浓厚的兴趣。但同时应当指出,即使是在研究根词的最早种类的时候,我们也很少探求到某种像单词的实际起源那样的内容。其中有些可能实际上是取自自然语,例如,ru ——吼叫,假如真是如此,那么我们在这里就有了关于词的真正起源的记录。但是大多数的根词,无论它们属世界上哪一种语言,像上面所引的那一类一样,都不能有把握地说,它们的声音是怎样开始表现赋予它们的意义的。在没有做这之前,不把这些根词作为真正原始的构造是较为正确的,因为它们可能有一段漫长的被遗忘的充满最终变化的历史。我们自己的(英国的)语言能够提供一个可能如此发生的富有教益的例子。我们设想有个只会英语而试图找到其语言之根词的人。动词to roll(使滚动,滚动)对他来说好像是根词,是语言的原始因素;实际上,人们已经把它当作了模拟滚动动作的自然声音。但是,任何一个语言学家都告诉我们的研究者,英语的 roll 是经过了一系列漫长的较早发展阶段的较新的形式。它是从法语现在已经变成role,rouler的rolle,roller借用来的。所有这些词都来自拉丁文的rotulus,这个词提供了一个由rota——“车轮”缩短的词;而这个词也是来自更古的动词,它的意思是赛跑人或善行者。另一个英语单词的发展史更加充满了意外性,这个词提供了下列动词的所有部分:to check , checking,checked(停止,停止的,被停止的),这些词和下面这些形式相近,如:check ——“某人停止走动”,check-string ——“供马车夫停止用的绳”,check-valve——“供阻止管内水用的节门”。check这个单词,具有十分单纯的声音和意义,这种单纯性可能属于某种原始的根词。但是,这无论怎样奇怪,它实际上是波斯词沙赫(shah),意思是“君主”,它在欧洲是同象棋一起出现的,作为将军的用词;它通过有趣的比喻已经由此转到表示某事或某人一切停止的一般词中去了。极为可能的是,希腊人或希伯来人的许多根词或者甚至中国人的简单的单音节的词,在史前时期中就如此之大地远离了它的真正本源,就像刚才提到的英语动词那样。因此,语言所由之发展起来的根词,可以说可能源自更早期的发展语族的或者界外传入的根苗或支脉,虽然现在大部分单词是从古代的根词产生出来的,但是继续生长新的根词的能力仍然没有丧失。

  我们研究了单词产生的如此一般的特点,这是符合我们的目的的。在这之后,我们现在应该谈谈语言怎样巧妙地指出某一句子各单词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借助语法所说的句法、一致和支配来完成的。我们已经看到(第88页),动作语虽然没有语法形式,但却具有十分确定的句法。聋哑人的手势在一定程序中必定是一个接一个的,否则它们所表达的意义就不正确,或者简直就是无意义的废话。同样,在不改变单词的会话语言中,如汉语,句法构成了语法的主要部分,因而hi ping——利兵,Ping li——兵利;Chi kuo——治国,而kuo Chi——国治,这对于我们来说是十分自然的,因为,现代英语大大地朝着句子意义受词序约束的汉语规则的方向靠近。我们(英国人)同样指出rank of families(家族的地位)和families of rank(显贵的家族),或者men kill lion(人们杀死了狮子)和lion kill men (狮子杀死了人们)之间的区别。在拉丁语中就完全不同,那里单词可以被如此自由排列,以致英国读者如果不预先把句中的词配置到他们能想出来的序列中去,那么他就未必能理解塔西佗(Tacitus)的某个句子的意义。特别是在拉丁文的诗中,句法很少有那种依据分节押韵的阅读的需要,把一些无意义的音节安排顺序的情况。意义仅仅是由语法的单词变化来表明。例如,在“vile Potabis modicis Sahnum cantharis”这个句子中,词尾变化表明,廉价跟酒有关系,小容量跟杯子有关系。英文翻译只有在单词较为严格的顺序下才可能理解,正因为如此,许多单词的变化就从我们的语言中消失了。凡是句子的意义有赖于单词或句法的顺序的地方,这种顺序无疑必须遵守,但同时应当了解,它在不同的语言中也是不同的。我们只举马来语中的一个例子,蒙昧人和猿猴被称作orangutan,其中orang——“人”和utan——“森林”,它跟英语的forest man(森林人)的造句法完全相反。

  每一个掌握了希腊和拉丁句子造句法的人,都能够明显地看到为支配和一致所提供的最好的配合。这种配合表明,句子各单词之间是如何联系的,对该对象赋予了怎样的品格,或者谁在起作用和同时对什么起作用。但是,即使是希腊语和拉丁语也从往时起发生了如此之大的变化,以致研究者常常不能清楚地了解它们说的是什么和为什么说。介绍一下较为粗野的民族的语言是有益的。这些民族提供了较早和较明显的发展阶段上的单词的支配和一致。语法在造句中的最主要目的之一,就在于使我们十分清楚地了解,两个名词之中哪一个构成了主语,哪一个构成了补语,表明——例如,首领杀死了熊,或是熊杀死了首领。适当补充的一小部分词能够达到这个目的,例如,阿尔衮琴印第安人就是这样做的,他们把一个音节un连接在名词和动词后面,我们在译文中可以借助接上代词“他”来加以模仿:

    Ogimau ogi nissaun mukwun,

    领袖杀死了-它 熊-它

    Mukwah ogi nissaun ogimaun,

    熊杀死了-他 领袖-他

  这提供了关于那种自然方法的概念,通过这种方法就可以运用语法上对词的支配来区分句子的各部分。同时从这个例子可以看到,不同的语言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达到同样的目的,因为阿尔衮琴语中,动词和补语是一致的,而主语可以说是支配两者的,这一点跟我们的动词同主格或主语相一致完全不同。为了采用比拉丁语更鲜明而完全的形式来观察一致的过程,我们可以转来看霍屯督语。在这种语言中,句子大概采用下列形式:“我们部族的——她,妇女——她,富有的——她,在另一个农村中住着——她,我们称赞牲畜——她,她赠给了我们两头小牛犊——她。”重复出现在这个句子各部分的一个代词,使最迟钝的听者也会明白,说的是一个妇女,她很富有,她住在另外一个村子里,她的牲畜受到赞美,她赠送了她的两头小牛犊。希腊文或拉丁文句子中的词尾,指出了名词和形容词跟同它们有关系的动词的一致性,这种词尾是那种词冠的遗留,这些词冠有时能表现出如同霍屯督人的语言中还表现着的那样的鲜明意义。在祖鲁人的语言中出现有另一种甚至对语言学家更有益的使词一致的方法。这种方法把对象分成若干部分,然后一个部分的某一特殊的音节贯通全句,例如,为了把所有的单词都相互连结起来,就把这个音节补加到这些单词中去。如“u bu-kosi b-etu o-bu-kulu bu-ya-bonokala si-bu-tanda”,意思是“我们伟大的王国看得出我们爱他”。在这里,王国所属的那个部分的标志bu,就在以后部分的每一音节中重复出现。这种方法是极为拙劣的,但是却达到了人类语言的大目的:使它的意义鲜明而无任何疑问。例如,由于利用标志类的不同音节来表示单数和多数,并使它们贯串成整个句子,祖鲁人的语言就用比希腊语和拉丁语具有更大鲜明性的数来表明一致。但是,祖鲁人的那种具有全部等级标志的语言,不承认我们所说的“性”。事实上,迄今为止,是什么迫使说雅利安语的人,要像说希腊语或闪米特语一样,像说欧洲语一样,按照我们在这些语言中所见到的那种性,来对物品和概念进行最不合理的分类,这在语言学上还仍然是个谜。在所举的拉丁语的全部例子中,在性方面只值得看看下列的词:Pec(“脚”,阳性),manus(“手”,阴性),bradmum(“肩”,中性),amor(“爱情”,阳性),virtus(“善行”,阴性),delictum(“罪行”,中性)。德语是如此荒唐地分性,下列词可以证明这一点:der Hund(“狗”,阳性), die Ratte(“老鼠”,阴性), das Thier(“动物”,中性),die Pfanze“植物”,阴性)。在盎格鲁撒克逊语中,wif(英语wife——“妻子”)是中性,但是 wif-man(即wife-man——“‘妻——人”,英语woman——“妇女”)是阳性。现代英语抛弃了语法性的旧体系,因为这种体系最后变得比无用更坏;抛弃它之后,就提供了法语和德语都可能遵循的有益的例子。但是应当记住,语言的附加成分,它们虽然失去时效而变成无意义的了,但并非任何时候原本就是无意义的。毫无疑问,在古代语言中,性的体制是一种较古老的和较有根据的规则的遗留。有一些语言,它们没有成为我们的典型结构;但是它们证明,genus——“性”,“类”,并非无论怎样都必定表示性。例如,在北美的阿尔衮琴语和在南印度的达罗毗荼语中,物品并不分成阳性和阴性,而是分成活的和死的,合理的和不合理的;根据这一点,物品也就属于有灵性的或多数的类、无灵性的或少数的类。在指出祖鲁语的一致如何达到它的目的之后,通过有规律地重复类的标志,我们开始了解,在雅利安语中,可以怎样利用数和性的标志去作为同样的手段贯串全句,指出该名词跟该形容词和该动词是有关系的。但是,即使在梵语、希腊语、拉丁语和哥特语中,这种一致都也没有像非洲的野蛮民族语言中所表现的那种完全性和鲜明性。其实在现代的欧洲语言中,特别是在英语中,这种一致大部分已经消失了,这大概是因为随着智力的发展进步,它就显得越来越不需要了。

  本章中所引用的事实使读者产生了这样一种观念:人怎样创造了并继续创造着语言。凡是从研究像希腊语或者阿拉伯语这样一些语言,或是像祖鲁人或爱斯基摩人这样一些野蛮人的语言的语法开始的人,都可用一些人为的体系令人吃惊地把它们结合起来。事实上,假如说这些语言之一是突然在人类部族中某一部族里发生的,那么这种现象,在高级阶段就应该被认作是莫名其妙的和不可理解的事件。但是,当我们从另一端开始研究,指出词的组合和合词法、变格法和变位法、一致和句法从最简单和最粗糙的萌芽发展而来的进程时,对我们来说,语言的形成无疑是合理的、适宜的和完全可以了解的。在上一章中曾经指出,人至今仍具有用新的声音来表现自己思想的能力;现在我们可以补充说,他还具有把这些声音列入到已有的人类语言中去的能力。因此,每一个人类部族的人都具有天赋的才能,假如他没有从自己的祖先那里继承了已经准备好了的语言的话,那么这种才能就能够使他创造新的、自己的语言。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5

第六章 语言和种类

  语言的掌握与丧失——祖先的语言——语族——雅利安语族——闪米特语族,柏柏尔语族,等等——鞑靼语族或图兰语族——东南亚语族——马来-波利尼西亚语族——达罗毗荼语族——非洲语族,班图语族,霍屯督语族——美洲语族——早期语言和种族

  下面的问题是:能够从语言中了解到说这种语言的民族和从属于这些民族的种族什么历史呢?

  在前几章中,在按照头颅的形式、按照肤色和其他肉体特征把人类分成种或种族的时候,我们没有把语言算作种族的特征。实际上,人所用来说话的语言不是人之出身的完全而可靠的证据。甚至有这样的情况:语言能导致完全谬误。例如,我们每一个人都见到过这样一些人,他们只说英语,然而有中国人或非洲人的面貌特征;根据查询归纳,得知他们原来在早年儿童时期就从他们的祖国迁出了。我们每个人也同样十分清楚地知道这些情况,在异种族结婚的情况下,双亲之一的语言消失了,而带有布瓦洛(Boileau)或马勒(Muller)姓氏的人们,按语言他们是真正的英国人,尽管他们有法国和德国的祖先。不仅个别人,整个民族都可能以同样方式失掉本族语言。作为奴隶而被运入美洲的黑人,他们被捕自各种不同的部族,也没有任何共同的语言,因此,他们彼此就开始用他们白人主子的语言谈话。于是在现在,可以看到长着绒毛头发的黑皮肤家庭彼此用不合语法的英语或西班牙语讲话的可笑场面。在我们自己的国家里,在康沃尔,不久前古代不列颠人的凯尔特语已经不再使用了。现在,在威尔士也发生了同样的情况。但是,在康沃尔的混血居民中,说不说凯尔特语全一样,仍然是凯尔特血统;只是因为现代的康沃尔人说英语,就把他们归入纯英国种族,那就是错误地采用了由语言所提供的材料。把语言和种族这样轻率地相比拟,好像它们总是携手前进,这样做已经不止一次地得出错误的人类学结论。但是,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又是携手前进的。虽然人的语言实际上并不能证明他的出身,但是能证明他的教养,大部分儿童实际上仍然是由双亲教养的,也继承了他们的语言,与他们的面部特征一样。只要一个种族和一种语言的人们共处在自己的民族之中,则他们的语言就始终是他们同一种族的标志。虽然迁移和杂交、征服和奴隶制偶尔会对事情进行干扰,以致人们的民族语言不能说明祖先的全部历史。但它仍然能说明历史的某一部分,而且是最重要的一部分。例如,在康沃尔,英语是关于这个地方的英国居民的真正历史见证.虽然它也不能为我们说明在英国人之前就在这个地方居住的、后来与英国人混合的克尔特种族。总之,用某一民族的语言来指明它的种族,有些像用一个人的姓来指明他的家族一样,也就是它们远不能提供全部历史,但却又能提供它的一个重要特点。

  然后看一看,世界的语言能为我们证明各民族的早期历史。在研究有利于表明各种语言之间的联系的证据时,必须持极端审慎的态度。从两种语言的简单比较中,只能希望得到很少益处。迂腐的语言学家们曾经爱作这种比较,他们从六个词中找到相似之处,未做进一步的艰苦工作就断定,所研究的两种语言是一种原始的、为它们两者提供起源的语言的遗留。在现代较细致的语言学比较中,许多词的相似现象不得不弃置一旁,因为它们并不能证明任何联系。在任何两种语言中,恐怕都可能在某些词里找到某些由于纯粹偶然性而彼此相似之处,例如,社会群岛上的居民语言中的tiputa,意思是“斗篷”,像我们英语的词tippet,意思是“毛皮领”。只有除了声音相似以外,还存在着意义相应的情况时,词才应当彼此互相比较。否则,就为各种不同的幻想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像那位作者的想象,他把著名的波利尼西亚的一个词tabu——“神圣的”跟tabut——“约柜”的阿拉伯名称联系起来,显然,只是因为后者是极为神圣的东西。在这方面,摹声语同样也不能证明什么;例如,印度人和温哥华岛上的蒙昧人也一样,把乌鸦叫作kaka,但这并不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彼此间有某种联系,而在简单地因为这种鸟的叫声如此。最为重要的是,确信所比较的词确实是属于古代的语言词汇,是在这种语言中发现它们的。不久以前一位作者高兴地证明了,土耳其语、阿拉伯语和波斯语是一种原始语的一些分支,他的证据是,土耳其人称人为adam,正像阿拉伯人称居首的人一样,同样都称父亲为Pader,它跟表示同一概念的波斯词相同。诚然,事实本身是正确的,但是作者忽略了下面一点,即土耳其人在几世纪的过程中,借用了文化水准高的阿拉伯和波斯的语言来丰富自己的野蛮人的语言,而adam 和Pader 正属于借来的词,因而完全不属于土耳其语。实际上,词的借用是极为珍贵的证据,但是它所证明的不是语言来源的共同性,而只是使用这些语言的民族之间的关系。它们常常指示出那些地区,从这些地区获得了某种新的派生词,学得了某种新的工具,或者观念,或者制度。因此,英语中的一些单词本身已经向我们证明,意大利语给了我们一些由下列单词所表示的概念:opera(歌剧),sonata(奏鸣曲),chiaroscuro(明暗对照绘画法),同时,西班牙语提供了gallina(母鸡)和mulatto(黑白混血儿);我们从希伯来人那里得到了sabbath(安息日)和jubillee五十周年纪念),从阿拉伯人那里得到了zero(零)和 magazine(杂志)。同时墨西哥语使我们得到了chocolate(巧克力)和tomato(番茄),海地语使我们得到了hammok(吊床),hurricane(飓风),秘鲁语使我们得到了guano 和quinine(奎宁),甚至太平洋岛屿上的语言也可以 taboo(禁止)和 tatoo(文身)这两个词为代表。但是,这些一点也不能证明,这些语言中的某一种跟另一种是从同一语族之中发生的。

  为了证明两种语言有着这样共同的起源,语言学家不满足于简单地研究一些具有相同声音的单词。事实上,他希望发现,共同的原始语言的单词不只在由这共同语言所产生的语言中发生了变化,而且它们是按照不同的规律而变化的。例如,他知道,按照所谓格林规律,英语的ten(十)和tame(驯服的,顺从的),在德语中出现时应当带有另外的开头字母,是下列形式:zehn,zahm;但是在拉丁文中,它们应当是这样的形式:decem,domare。某些波利尼西亚群岛的语言中的声音k,具有同样的变化的规律性,它在另外的语言中变成为 t,例如“人”这个词,在夏威夷群岛称kanaka(由此,我们的水手们称太平洋诸岛的一切居民为kanaker),在新西兰就变成为tangata。当由单词的声音转入词的结构时,比较语言学家假定,如果两种语言相互同源,那么它们在词根和在词的构成上应当表现出这种相似性;这种相似之处,既不能用偶然性来解释,也不能用外传来解释。在第一章中,为了另外的目的,我们曾经引用过那些在脱离原始共同语根时还继续表现出它的密切联系的语言的例子。在看下面那些属于人的各种不同种族的语族的论述之前,先再一次看看这些例子(第7页),读者是能够有所收益的。

  白人的语言大部分属于两大语族:雅利安语族和闪米特语族。我们先从雅利安语族开始谈起。这种语族也称作印欧语族,它包括南亚和西亚的一部分语言及几乎整个欧洲的语言。它全部由之发生的最初语言,可能称作原始雅利安语。这种古代语言的语根是怎样的,以及它们是怎样形成为单词的,研究家们可以从希腊语和拉丁语中形成某种概念,但是,从梵语中可以形成更好的概念,因为在这种语言里,无论是词根,无论是单词的变化,都保存在较为完善的和有规律的状态之中。在梵语中怎样能分辨众所周知的欧洲语言的单词,作为这种工作的一个粗浅的例证,可以从《吠陀经》的第一赞歌中引一行,在那里面,教徒们祈求火神阿格尼(Agni),使他像父亲对待儿子那样对待我们,变成易于接近的,并为了我们的幸福而处在我们的近旁:

    Sa nah pita-iva sunave Agne su-upayanah bhava:

    sachasva nah svastaye

  在这里多少能够鲜明地分辨出跟拉丁语、希腊语和英语有关的单词:nos,Pater,son,ignis,up,be,sequi,euesto等等。虽然原始的雅利安语是已经失掉的语言,语言学家们试图通过把它跟最古的派生语,像梵语、古波斯语、希腊语、拉丁语、古俄语、哥特语、古爱尔兰语等等相比较,来恢复它。人们立刻就会被承认:只要有过原始的雅利安语,也必有说这种语的民族,而它的后裔也就把这种语言保留到近几世纪。很难带有某种真实性地描绘出原始的雅利安人(参看70页)的形象,因为在其不断的迁移和征服中,他们跟其他种族完全混合了,现在在那些以雅利安语结合起来的民族中,从冰岛人到印度人,加进了极为多种的白人。大家推测,雅利安人居住的早期地方是亚洲内部,或许是现在的土耳其斯坦(Turkestan),奥克斯(Oxus)和雅克撒尔特(Yaxartes)地区,因为从那里开辟出的为带着其马群和其他畜群的游牧民敞开着的方便之路,一方面进入波斯,另一方面迈向印度。因为印度和波斯在其《圣经》的语言中,比其他地方的语言中保留了较少改变的雅利安语,这就可以断定,入侵的雅利安人所由之进入的那个地方,就在附近某地。但是,这个地方或许更加偏东,在中央亚细亚,或者,按照人类学者中的一个现代学派的意见,挂在集中了白脸的雅利安民族的北欧地区。在这个故乡里,上述的那个地方哪里也不存在。雅利安人是作为野蛮的而不是蒙昧的部族而生活的,他们耕种土地开放牧马群及其他畜群;他们尚武好战,并精通许多日常手艺;他们能制定法律并遵守它们;他们有宗教,热衷于崇拜太阳、天、火和水,并虔诚地信仰自己祖先的神灵。这些民族的奠基者们,带着自己的语言、法律和宗教,顺着光线般四散的路线迁移各地,沿着东南亚和整个欧洲扩散。在这种迁移的过程中,他们也发现了居住着达罗毗荼人、鞑靼人以及无疑还有许多其他从前曾经广泛传播过的民族的地方,像巴斯克人,他们的语言至今还保持在比利牛斯山脉。在那古代语言消失了的地方,关于从前的欧洲居民的证据,只能从他们的坟墓中获得和在现代民族的特点中看到,因为这些特点比起侵入的雅利安人来,常常可能是属于较为原始的民族的。最早移到西方的雅利安帮群可能是凯尔特民族的祖先,因为后者的语言发生了最大的变化,同时,他们出现在遥远的欧洲西方,好像他们是受追随在他们之后的条顿人一斯堪的纳维亚部族——自己的远亲而非朋友所排挤。希腊一意大利民族的祖先也来到了西方,暂时还没有到达地中海。现在占据着东欧的斯拉夫民族最后来到。从其语言和其地理分布中所能得到的关于雅利安民族早期的知识就是这些。他们在世界舞台上的出现,并不是历史最早期;当时在这个舞台上,埃及人和巴比伦人早已起了主要作用。雅利安人出现在基督世纪之前最后的千年之内,当时在他们中间产生了佛教,这个教现在在世界上信徒最多;当时米太人和波斯人建立了国家,带着常胜军的赛鲁士(Cyrus)也出现了;当时希腊人开始以其惊人的思想力影响着艺术、科学和哲学,而当时的罗马人建立了自己的军事和法律制度,这种制度使他们变成了强有力的民族。在最后时期,条顿民族变成了文明的原动力,而起初这个民族却是以文明的破坏者的身份出现的。雅利安民族在现代世界上仍然保持着侵略和统一其他民族的生涯;而这种生涯,它们从史前时期就开始了。在曾是人所共知的古代的世界范围之外,在遥远的大陆上和岛上现在还在说着雅利安语。一种情况,这是来自欧洲的白人殖民者的后裔,那些殖民者屠杀或赶走了从前的当地居民;另一种情况,象在墨西哥或秘鲁一样,这是跟土著民族合为一体的同样的欧洲人的后裔。

  我们现在转到下一个语族——闪米特语族的语言上来。在古代希伯来语的基础上最容易形成关于这个语族的概念。任何一个严肃认真的语言学研究者,最低限度都应当这样熟悉希伯来语,以便分析《创世记》中的若干章,因为通常在英国研究的所有其他语言,都属于雅利安语族;这可以通过熟悉由其他材料所组成的语言而把研究者的思想引出常轨。数量极为适中的语根,大部分是由三个辅音组成,改变它们的元音和词冠,语言的大部分就是依此规律形成。古代欧洲词汇普遍按语根配置。例如,从词根m-l-ch产生了具有“统治”意义的动词和名词的形式。如malach——“他统治了”,malchu——“他们统治了”,yimloch——“他将统治”,timloch——“你将统治”,melech——“皇帝”(以梅尔奇-泽德克Melchi-zedek命名的“公正皇帝”是尽人皆知的),melachim——“皇帝们”,malchenu——“我们的皇帝”,malchah——“皇后”,mamlachah——“王国”等等。属于闪米特语族的最主要的语言是亚述语,古代希伯来语和腓尼基语,叙利亚语,阿拉伯语和埃塞俄比亚语。所有这些语言由之产生的最初的语言,最好的代表是由高地最古老的碑铭上的亚述语和沙漠上的贝都英人相互之间所说的阿拉伯语。说闪米特语的古代的最新民族,主要属于黑发白皮肤的种族,他们彼此十分相似的那种型式,现在最鲜明地表现在那生着鹰勾鼻、厚唇和黑色曲发的希伯来人的脸上和头上。但是,根据面部的一种特征,还不能在所有黑发白肤色的大量民族中区分出希伯来人、亚述人和阿拉伯人。在这里,语言的作用就正好表现了出来。语言证明,某一个部族相互之间是由一个古代民族的共同起源来联系的;这个古代民族所说的是一种为阿拉伯人和希伯来人提供基础的已经消亡的语言;这些阿拉伯人和希伯来人在有史时期之初生活在西南亚,并打发他们迁移出去的部族建立新的部族,而这些新部族的功绩是历史上最伟大的篇章之一。亚述侵略者采纳了较古的粗野的文明,并使它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腓尼基人变成了古代世界伟大的商业民族,他们把自己的商业殖民分散到地中海沿岸,并把自己的商业带到了远东,同时,他们不仅到处分送纺织品和香料,而且也在新地区内传播艺术和思想,而那些笨拙的象形文字,也就在他们的手中变成了字母。以色列人,虽然作为一个民族他们从来也没有达到像他们在宗教领域中所实现的占领那样强大或达到那种文化阶段,同时,亚述和腓尼基神庙中被崇拜的一群神消失了,对耶和华的崇拜过渡到对基督的崇拜,并且把这种崇拜传播到了全世界。较其他为晚的阿拉伯的尚武好战的部族,带着他们的先知的旗帜在他们周围的民族中建立了对伊斯兰教的信仰。这种伊斯兰教在中世纪代表了一种文明力量,即使是现在,在它衰落的日子里,仍然影响着从西非到远东岛屿的世界。

  古代埃及人的语言,虽然不可能跟古希伯来语一起放在闪米特语族之内,但在某些重要点上仍然跟它是相类似的。这无论是由于什么——是由于在埃及的两个种族之间的长期关系,或是由于在起源方面的某种较深的联系而决定的。这类相似也同样表现在北非的柏柏尔语中。这些难题在这里只能提一下。曾经做过一些尝试,——虽然这些尝试最终并没有获得特殊的成就,那就是试图证明雅利安语和闪米特语本身出自同一种原始语言。如果是这样,那么变化的时代把共同起源的痕迹大大地磨灭了,因而语言学的比较也不能够证明它。谈起雅利安语族和闪米特语族,应当提到,许多语言学家把它们结合起来,归属于一类,这是因为它们两者同是由“词尾变化”的语言构成的,或者这样,它们把词根和词冠混合到改变同根本身的程度,以致常常不易捉摸到哪里是词根的结尾和哪里是词冠的开端,——而这在希腊语法中任何一位新手都是十分清楚的。当然,词尾变化的语族具有精密紧凑、便于自学的性能,这种性能又把极为丰富的表现力和精确性赋予了像希腊语和阿拉伯语那样的富有诗意的和富于哲理的语言。但是,类似的词尾变化的语言和其他民族(例如,鞑靼人)的连结(结合)的语言间结构上的区别,一点也不明显。假如能够按迹探求雅利安语族和闪米特语族属于同一种原始语族,这仍然证明不了所有白色种族的语言都属于同一种原始语言,因为高加索的格鲁吉亚语,比利牛斯山脉的巴斯克语和许多其他语言仍然处在这种语族之外,很明显,它们既跟某些大的语族没有联系,相互之间也没有联系。

  在亚洲的中部和北部,在草原上或在凄凉的北方冻土带和森林之中,逐水草而居的狩猎或游牧民族显示出身材短粗、皮肤黝黑兼黄的鞑靼型或蒙古型,他们说着属于同一语族的语言,那就是满语和蒙语。虽然这些鞑靼语或图兰语主要属于亚洲,但也在欧洲确立了下来。在较远的时期,粗野的鞑靼部族在北欧扩展,但是随他们之后而侵入的雅利安人又把他们赶走了,所以最后,在现在,继续说鞑靼语的只是一些边疆的极端混血的残余,像爱沙尼亚人、芬兰人和拉普人。在较后一时期历史讲述着,鞑靼种族群、匈奴和土耳其人侵入欧洲,他们也征服了雅利安民族。现在,匈牙利语和土耳其语,仍然是从中央亚细亚来的这些侵略骚乱的回声。开始,鞑靼军队是作为一群野蛮人出现在历史上的,现在,许多部族仍然是那种野蛮人,但是它们的主要民族已经变成了佛教徒、伊斯兰教徒和基督教徒,接受了这些宗教中的每一种所固有的文明。鞑靼语属于接合语,这种语言组成单词时是先放置表示意义的词根,然后再给它补加后缀,一连串后缀改变着这种意义的形态。例如,从土耳其的词根sev——“爱”产生了sevishdirilmdiler这个词,它的意思是“不能强迫他们彼此相爱”。在这一部类的某些语言中,著名的元音同音规律要求后缀使自己的元音和语根元音相一致,这好像是为了使听者清楚:该后缀属于该语根。例如,匈牙利语haz——“房屋”形成hazam——“我的房屋”,而szek——“椅子”形成szekem——“我的椅子”。

  东南亚稠密的居民,包括缅甸人,泰国人,特别是中国人;这些居民表现着跟鞑靼人或蒙古人明显相近的肤色和面部特征的型式。但是,他们语言的一般性质是各不相同的。汉语是由单音节的词组成的,它的每一个词都具有自己的真实的或语法的意义,因此,我们历来用单音节的词写的供小孩子用的书,可以提供关于汉语句子的某种概念。和中国邻近的其他种语言,也同样具有这种运用单音词的性质,因为这种性质把其语言的词汇量限制到很不方便的小数目,于是这种语言就求助于通过变化词的音调或语调来改变词的意义的方法,例如,泰国人的音节na,按照音节的变化来看,意思可能是“传染病”,或数词“五”,或动词“寻找”。因此,在英语中用来表现精神波动或用来区别问答的语调,在遥远的东方却被成功地用来创造完全不同的词。举例来说,当需要某种表现意义的手段时,语言就采取一切适用的方法。如果我们看一看亚洲的地图,看看被这一东南类型的民族所占据的地区,那么,我们就会明白,彼此这样邻近的地区的各民族开头就说单音节的词,并不是由于某种偶然性,显然这种性质是出自一个共同的乡土源泉,而赋予所有这些语言以共同的族性。这些单音节的语言常常被用来阐明:单纯幼稚的原始人类语言的构造可能像什么。但是必须提出,汉语或泰语无论怎样单纯,也不能相信它们是原始语言。幼稚的汉语句子可能完全不是原始性的,而是可能由于较古的复杂语法的衰亡而产生的,就像我们的英语力求截短长词并抛弃为我们的祖先所采用的词尾变化那样。中华民族像埃及民族及巴比伦民族一样,远在腓尼基人和希腊人脱离野蛮状态之前,就达到了极为高度的人工文明。至今仍不明白,古代的巴比伦人属于哪个种族,他们说阿卡得语(Akkadian tongue),但是,这种语言或许跟鞑靼语和蒙古语有某些相似。

  我们已经看到(参看第77页)马来人,密克罗尼西亚人,波利尼西亚人和马尔加什人——各种各样的和混血的居民,被蒙古种族的一部分借助于一个带有马来-波利尼西亚名称的语族,联合在它那广大的、海洋般的、占据了地球一半的地区之内。这个语族所由之发生的原始语言可能属于亚洲,因为在马来亚地区语法较为复杂,并且在语言中有像tasik——“海”和langit——“天空”这些单词;同时,在新西兰的各岛上和夏威夷群岛上,这些词就变成为tat和lai,——随着一个种族迁移到远离故土并陷入海洋岛民的野蛮生活之中,语言好像也变得较为简略而无定形了。

  印度大陆没有丧失在雅利安人入侵为印度居民奠定基础之前居住在这个地方的部族的语言。特别是在南方,全部民族——虽然也已掌握了印度文明——都说属于达罗毗荼语族的语言。泰米尔语、泰卢固语(Telugu)和卡纳里语(Canarese )就是这种语言。印度居民这些成分的重要性,由下面可以看出:除了那些靠近北方地区的残余以外,这些非雅利安语仍流行在涅尔布达(Nerbudda)往南的大印度三角形最广大地区。但是,在印度也有许多混血部族说雅利安方言;或许,在这些混血部族的血管里只流动着极少量的雅利安血液。在锡兰的森林里,可以找到世界上唯一过着蒙昧生活而同时说着和我们相近的雅利安语的民族。这就是维达人和“狩猎人”,懦弱的蒙昧人,他们用树枝搭窝棚,吃野禽和野蜜,看样子,他们是森林土著跟僧伽罗人的低等级的混合体,他们说的是后者的不连贯的语言。

  在黑色人种民族中,安达曼人和巴布亚人在种族上跟非洲的黑人有没有联系全一样,在任何情况下,他们的语言都没有表现出同源关系。同样,非洲的黑人也并不完全说同一语族的语言;相反,另一些方言,如曼丁哥人的语言,在中非和南非大语族中是特殊者。这中非和南非,按部族说称为班图,而这个部族却直称作“人们”(ba-ntu)。班图语的主要特点之一,是把词冠放在词的开头(这跟鞑靼语完全相反)。例如,非洲的魔法师称作mganga,它的多数是waganga——“魔法师们”。有个地区的卡菲尔人带有人所共知的名字 basuto,是多数的形式;个别土著称作mosuto,他们的地方是lesuto,他们的语言是sesuto,他们的性格或品质是bosuto。在南非,有一种和其他语族极为不同的语族,称作霍屯督-布须曼语族,它在“发倒吸气音”(Clicks)方面是非常卓越的,这种“发倒吸气音”在单词中起辅音作用,极像我们的保姆对孩子和驭者对马所做的那种用语言发出的纺丝声。最后,如果我们转向美洲,我们就将发现,它的土著语言分化为许多语族。其中某些,有一两个单词是英国读者所共知的,例如,北冰洋岸边的爱斯基摩语以单词kayak——单人小船而为人所熟知,我们划的小船就是按照它的样式制造出来的。殖民时代最初期盛行于英吉利到弗吉尼亚的阿尔衮琴语,给了我们 mocassin(印第安人的鞋)和tomahawk(特殊的斧子);墨西哥的阿兹特克语以ocelot(当地的野猫)和大豆cacao而著名;图皮-加勒比语(Tupi-Carib)是西印度和巴西森林地带的语言,在那些地方有toucan(巨嘴鸟)和jaguar;最后,奇楚亚语(Quichua)或秘鲁语作为印加语(inca)而著名。

  在对最主要语族所作的简述的结尾应当指出,还有许多其他的语族,其中某些是由数量很多的方言组成的,某些甚至是由一种方言而成的。整个说来,大概有五十种到一百种语族,它们之间的关系迄今为止还没有被多少令人满意地指出过。诚然可以预料,它们之中现在好像完全独立的两三种,在更细致的研究下,过不久就可能判明是一种语族的分支,但是,要使所有语族都能够通过类似的方法,像一种原始语言的各个旁支那样碰到一起,那是没有任何希望的。关于只有一种原始语言,还是过去曾有过许多原始语言的问题,非常有利于引起人们把语言作科学的比较。上面这两种理论,都提出了阐明世界语言现状的要求。一方面,能够证明所有的语言都来自一种原始语言,这原始语言的分支彼此分散得非常之远,以致常常不可能发现各独立分支之间有什么联系;另一方面,如果开始有若干原始语言,其中存在下来的语言成了语族的开端;在这种情况下,就完全得出了同样的结论。但是,假如——我们认为这是正确的——语言最初不是一下子形成的,而这形成是一个逐渐的过程,这个过程延展了漫长的时期,甚至到现在也没有完全终止,那么一般地寻求原始语言就十分无益了(参看第 100 页)。在现在语言学状况有了改善的条件下,由某些语言去追溯那些最初语言想必由之发生而现已消亡的原始语,是较为合理的。我们已经看到,这种研究不只在语言本身的历史方面,而且在使用这种语言的民族方面,都做出了优异的成绩,例如,提供了解答使太平洋各岛住满人口问题的钥匙,并且证明了古代不列颠人跟英国人和在他们之后来到我国的丹麦人之间的遥远的关系。但是,虽然语言在研究民族历史时作为参考材料和指南极为重要,却仍然不应当指望它能为我们完全阐明某一种族的起源,或引导我们到达它的起点。黑人不全说一种语族的语言,黄种人、浅黑肤色的人和白人也都一样。在研究民族最初期的生活的时候,他们的语言能够远远地向前引导我们,常常比任何历史证据都要远得多,但是,它们未必能够把我们引导到——虽然接近于——各大人类种族的起源,更少可能引导到全人类的起源。

Widowpc 发表于 2008-6-2 19:35

第七章 文 字

  图画文字或象形文字——形声文字——中国文字——楔形文字——埃及文字——正字法——印刷出版

  尽管我们早在儿童时期就学习读写了,但是,假如我们没有机会目睹这种奇妙的双重艺术给任何一种野蛮人所造成的那种惊人印象,我们就未必能想象出这种艺术在文明人的生活中占有怎样的地位。在原始人中甚至没有关于类似事物的可能性的概念。

  从太平洋岛屿上来的传教士约翰·威廉斯叙述说,有一天,他在森林里做木匠活儿的时候,把直角尺忘在家里,就用一块炭在木片上写了请把这件东西给他送来。他把这个临时写的便条托一位土著的首领带给妻子。这位土著首领极为惊讶地发现,木片没有嘴却能说话。他后来就把这个木片长期地带在脖子上,并且向他的同种族的人们讲述这木片的令人惊异的性能。

  在南非,有一个代理信差的黑人,习惯于在去邻村的路上闲看闲聊。在这个时候,他就把信藏在石头底下,因为他怕这些信会忽然谈起他的偶发事件,而它们本来是应向自己的收信人谈别的事情的。

  但是,不管读写艺术对原始人来说是如何莫名其妙,它的发展是通过很少的阶段完成的。可能这些阶段是非常困难的,然而现在,这些阶段已经过去之后,了解它们就不那么困难了。

  假如我们的传教士在木片上绘出他的直角尺的图形,那么,那个士著人对他从所传交的便条就一点也不会感到莫名其妙了。他会立刻明白,传教士要直角尺,他请求把送来。所以,我们就应该从这一步开始,按迹探求文字发展的全部历史进程。

  图20就是北美狩猎部落所使用的象形文字的范例。这里描绘着越过上方的一个湖泊的远征。画中,首领骑在马上,手中拿着魔鼓棰,五十一个远征的参加者坐在五只船上。首领的同盟者坐在第一只船上,他的名字叫基什开姆纳采依( Kishkemunazee),用那只鸟的图画来表示。他们来到了湖的彼岸,很明显,这是用陆上的龟来表示,这只龟是领土的一种标志;而天穹下那三个太阳的图画,则表明渡过去用了三天的时间。这种传达思想的手段就其简单来说是很幼稚的,它大部分是所谈那些物象本身的略图。而那些比简单模仿更适用的方法也同样十分明显易懂。例如,为了表示领土而画的那只龟,就已经不是单纯的模仿,而是一种标志或象征。当画那只鸟不是为了表现真正的翠鸟,而是为了表现叫这个名字的人的时候,那么,我们就看到了向标音或发声的文字跨出的第一步。这种文字的原则,就在于用图形代替聲音。

  人如何向书写艺术迈出下一步,这从通常儿童的画谜游戏亦即从书写“作为物象”的字中可以看出。这种游戏,也像许多其他游戏一样,在儿童的娱乐形式中包含着这样一种内容,即在较早时期对成年人来说是一种严肃的事情。由此可见,如果某个人用画圈来表示水罐和人,并以此来表达“水道工人”(在水下的人),那么,这里用来表达一个词的意义的这种方式,未必比美洲印第安人画的翠鸟画更进一步。

  在同一些儿童画谜里,我们看到的完全是另一种文字。其中的画所表现的不是词汇各个部分的意义,而是它们的声音。例如,有个英国画谜,画的是一只木桶、一个人在射击和一只枣椰子。按英文发音,桶为“can”,来自为“di” ,枣椰子为“date”。这个谜底是“can-di-date”(候选人)。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真正的——虽然也是粗糙的——标音文字。它表明,一般使用的文字实际上是如何发明的。显然,文字不是一下子而是通过各种途径发明出来的。古代墨西哥人早在西班牙人来到之前,就学会了借助画谜式的图画来表达人名和地名。甚至在使他们开始改奉基督教的时候,他们还力求通过图画使自己的文字适用于新教的拉丁文。例如,他们用拉丁文“Pater noster”来表达“我们的主”这几个字。因为在墨西哥人的语言中,没有“r”(耳)这个音,于是,他们在读这些词时,就读作“Pa-te-noch-te”;他们画一面旗(pan),一块石头(te),一个多刺的梨形物(noch)和又一块石头(图21)。他们又用描绘水(a)和芦荟(me)来组成拉丁文的“amen”(阿门),以结束这个祈祷。

  这引导我们走向另外一种较为重要的文字体系。在一般中国文字的外形下面,未必有谁能想到这些文字在某个时期跟物象的描绘具有某种共同性。幸而这些文字的以《古代图片》闻名的最近的前驱者传到了现在。对比一下这种材料,我们就确信,最初的文字是物象的精确素描,后来变成用兔毛制做的笔几笔挥成的梗概,最后,变成了现在的速写字形,而这个字形已经看不出和物象有任何共同之处了(图22)。

  中国人没有停留在这种用图形简单地表达物象上。这种表达距真正的文字还很遥远。现在中国文字的发明家们希望表现声音,但是他们遇到了困难,因为他们的语言是由单音词组成的。因此,每一个词都具有若干不同的意义。为了克服这种困难,他们想出了一个组织复杂的标志或由特定标志所伴随的图形的聪明方案。在中国文字中,一部分表示音,另一部分表示词义。例如,中文汉语语音“舟”具有各种不同的意义,如:舟,[舟羽][火舟],[氵舟],[讠舟]。因此,居图22首位表示船的这个符号,又在别的单字中反复出现,同时再加上一个给“舟”这个音指明特定意义的符号。在“舟”旁边加了一个“羽”,十分清楚地来表明它的意义——“柔羽毛”;下一个加个“火”,赋予了“舟”以“闪烁”的意义;再下一个加“水”字旁,使“舟”变为“水纹”;最后一个,“言”字旁和“舟”结合起来,就把“舟”变成为“饶舌”。虽然这个例子远不能解释中国文字的全部奥秘,但是,它却仍能使我们了解一些它的发音符号和声音记号或特定符号的运用原则;它还说明为什么中国人为了用祖国语言书写,必须掌握这一系列异常复杂的符号。

  日本人的语言是较中国人的语言易于掌握的标音文字。日本人从中国字中创立了自己文字的现在的拼音体系。他们从这些字中选出了一些,把它们简化成为表示声音的符号,用其中之一表示声音“i”,另一个表示“ro”,第三个表示“fa”,等等。于是,由四十七个这类字母(按照头几个字母称它们为“irofa”)组成的一列字母,构成了符号序列的基础,借助这个序列,它们在许多世纪中形成了拼音的日本词,组成了自己的词汇。

  现在,我们看一看楔形文字(Cuneiform Writing)。我们可以在不列颠博物馆里的巨大尼尼微(Nineveh)人头柱上,或在森纳赫里布(Sennacherib)的图书馆里起书页作用的泥砖上,看到那些文字。这些令人想起成排成批地摆在一起的楔状物或箭头的符号,不很像物像的图画。然而不容置疑,它们是从象形文字发展来的。例如,太阳就是它的粗略的轮廓:画在圆圈中的四道花纹。在器物铭文中的某些组符号,是直接描绘物像的,如男人,女人,河流,房子;同时另一些是按音读,是音节的图形。这种古代文字序列的发明者,显然是阿卡德部族人,是早期巴比伦文明的奠基者。亚述人和波斯人,在最后一些时期,学会了写那些至今仍然可以从遗留在远古纪念碑上的铭文中看到的楔形文字。但是,楔形文字极为拙笨,因此,当它不得不跟字母展开竞赛的时候,它就必然要让位于字母了。

  为了探求字母拼音文字的起源,我们必须研究大概比巴比伦的楔形方式还要古老的书写方式,即埃及的象形文字。

  最古老的埃及象形文字的铭文,属于纪元前大约千年左右的时期。甚至在这么古的时代,象形文字也已经发展到这样阶段,缮写者在必要时有方法按音表达任何一个词。虽然埃及人也以这种方式达到了用文字表示声音的阶段,但是,他们只是局部地采用这种方法,而用符号来加以配合。因此,牛、星、一双草鞋的简单图形就能够表示牛、星、草鞋。甚至当表示词的声音时,他们也有一种很好的习惯,就是附加一些所谓图鉴,也就是断定或解释所表达的词的意义的图形。

  下列的简短说明,是为了举例从雷努夫(Renouf)的《埃及语法》中引来的,它讲清了所有这些方法。

  这个句子的意义是:“我是从地平线迎其敌人的太阳神。”在这里,动物和物品的图形常常就是放在埃及词中的字母,而词是写在下面的。其余则是真正的图画,这种图画是用来表现它们本来所要表达的意思的。太阳画的是个图形,下面有个符号“1”,还伴有一把象征神的战斧。其次就是太阳在地平线上的图画。与此并列的是一些用来阐述词义的特定图形:动词“走”是伴有说明性的一双脚,“敌人”这个词的后面是敌人的图像,然后又是标志多数的三条线。

  显然,埃及人是从那种像美洲野蛮部落所使用的简单象形文字开始的,即使在后来的许多世纪中,他们仍然用一些图形作为声音符号或字母,他们在任何时候也不曾十分坚决地完全采用这些符号,一直把这些符号与旧的图像一起采用。

  不难看出,他们是怎样用图像来表现声音。在我们的插图中可以指出读成“R”的符号。它是张开的口的外形,实际上也常常用来表示口。但是因为埃及词的口是“RO”,这个符号就成了用来表现“RO”或“R”的字母。无论什么地方需要它,都是如此。这就是在一个象形文字句中所能看到的文字史上的一个完整阶段。

  这些细致写出的象形文字或“圣雕图”是教会和政府的郑重文录;它们为了神圣的目的在埃及继续使用,在希腊王朝以及罗马帝国时期也还在继续使用。事实上,象形文字阅读的秘诀经过许多世纪亡失之后,在托马斯·扬医生所译解的最初的名字中,有托勒密和克娄巴特拉的名字。但是,从极古的时代起,埃及的缮写者们发现:在草纸上书写时,细致地画图是极为繁重的工作。于是就把图像简化为若干能快写的花体字,宛如中国人所制造的文字。由此就出现了“简体象形”文字,如后面图24中所描写的伴有简体象形文字原型的符号就是。然而即使在使用这些符号时,埃及的缮写者们始终也没能多少摆脱早期象形文字的束缚,而抛掉标音符号的多余部分和没用的解释性的图像。这伟大的一步在另外的地方迈出了。

  塔西佗在他著的《编年史》中有个地方写到文字的起源,他说,埃及最初是借助动物形象来表现意思,这些最古的文字文献可在岩石的雕刻中看到。塔西佗认为,埃及人是文字的发明者,腓尼基的航海者们把这种文字从埃及带到了希腊,而他们却获得了发明者的荣誉,事实上,他们只不过是做了传播的工作。

  塔西佗的这种证明实际上可能是正确的;但是,其中对腓尼基人作为外国人和不受埃及神圣传说约束的人却能够效法的那种合乎实际的正确思想,缺乏评价。毫无疑问,腓尼基人(或者任何其他的闪米特族)学会了埃及的象形文字,他们看到,和语言的声音标志结合着的那些形象符号是多余的,因为他们只需要为数不多的一些能够用来在书面上标志语音的符号。最早的所谓腓尼基字母就这样发明出来了。这种文字中的其他字母,或许实际上是埃及符号的仿制品,像在图24中所看到的那样。这个图就是从据说是由鲁瑞编的比较序列中摘出的,这样排列为的是能够看清从最早的埃及象形文字到它的速写形式的简体象形文字,再从它到与腓尼基字母相应的字母的演变,并用现代的字母指出它的意义,还附有形式为大家所熟知的其他类似字母的例子。

  很明显,最早的字母形成于纪元前十世纪左右,它的符号为莫亚比特人(Moabites)、腓尼基人、以色列人和其他闪米特族所采用。字码或字母的名称本身证明,字母实际上是在这些闪米特族中首先制作出来的。为了了解这一点,就应当注意,它的每一个字母的名称就是某个以它开始的词。这些名称的希伯来文形态,是英文读者从《圣经·诗篇》119中所熟悉的。按顺序,它们称作:a——aleph(牛),b——beth(房子),g——gimel(骆驼),等等。希腊人的字母借用了腓尼基的名称,这些名称跟刚刚转译的欧洲语相似,并且变成了著名的希腊语——alpha,beta,gamma等等。这一事实说明,腓尼基人实际上首次掌握了字母,而希腊人正是从他们那里学会了文字艺术。“alphabet”——“字母”这个词就是从那里起源的,因此,它保留着字母是腓尼基人制定的痕迹,这些字母从他们那里获得了名称,又从他们那里传到了希腊人和拉丁人中,最后又传给了我们。看看某种字母集是很有趣的。它不仅可以使人按迹探求希腊文和其他显然与它相近的文字如哥特人的和斯拉夫人的文字的历史,而且甚至可得出结论,这些乍一看同我们的文字不相似的,像梵文符号和诺曼人的古文字,起源想必都是共同的。因此,婆罗门写《吠陀经》,穆斯林写《可兰经》,犹太人写“旧约”,基督徒写“新约”,所使用的符号,都是起源于古代埃及神殿墙壁上的图形。

  但是,文字中发生那样一些变化,在许多情况下,只有借助细致的比较才能探求这些变化。假如把一张用现代笔体写的英文便条拿给任何一个中国人看,要向他证明这些字起源于图24中描写的古代用腓尼基文,那就不大容易。

  文字的历史证明,在各个民族中,除了字母中的共同变化外,各个别字母有时也发生改变。腓尼基的字母不能完全符合希腊文和拉丁文书写的需要,为了较确切地用自己的语言书写,就改变了某些字母并补充了一些新字母;随后,其他的部族也同样自由地补充、抛弃和改变字母及其发音,以便找到表现本族语言的工具。为了使字母适应自己语言的音调,各个部族都形成了十分确切的正字法。意大利人十分满意地确定了二十二个字母,而俄罗斯人则采用了三十六个,英国人有二十六个。

  发明字母文字是引导人类从野蛮走向文明的一个伟大步骤。为了评价它的全部意义,我们只要看一看那样一些部落的低级文化水准就够了:那些部落仍然没有文字,而只是信赖记忆中的传说和生活惯例。他们既不善于像我们借助记录事件那样积累知识,又不善于保留新的观察成果以利于后代。因此,的确,字母文字的出现,就是文明状态和野蛮状态的分界线。知识跟文字联系得如此紧密,假如说某人是个学者,那么在我们心中对他就会立刻出现一个这样的概念:这是一个读过许多书的人,因为书籍是人们学习的最主要的源泉。早在已经出现珍贵文集的古代,就有了缮写员的特殊职业,他们的工作就是增加书籍。在埃及亚历山大城或在罗马,可以到书肆或书店去买德摩斯梯尼或李维的手稿。在近几世纪里,特别是寺院中的特殊职业者重抄了附有精美插图的宗教书籍。但是,手抄本是珍贵的,只能有少数学者读到它们。毫无疑问,假如不出现增加手抄本的新技术,这仍然是个问题。

  这种新技术是一个本身非常简单的过程,事实上从遥远的时代起就是众所周知的。每一个埃及人或巴比伦人,他们把某种黑的东西涂在带有雕刻花纹的宝石戒指或圆筒上,然后印出了图记。他们已经迈出了走向印刷出版的第一步。但是,尽管我们现在感到,这种原理的进一步应用是多么容易,但是在古代却谁也没有想到它。后来是中国人首次想出了在木板上刻整页文字尔后大量印刷的方法。他们可能是在六世纪就已经开始这样做了。到十世纪他们在任何情况下,都采取了辛勤的书籍印刷方法。中国文字由于它的形体复杂多样而不很适用于活字版印刷,然而事实证明,中国人在较早时期就已经发明了这种方法。他们在十一世纪就已经采用赤陶土预制的或用胶泥烧制的活字版来印刷了。阿拉伯的作家们在十四世纪初记载了中国的印刷术;十分明显,这种技术正是由于阿拉伯人才传入欧洲的。此后,在欧洲很快就出现了所谓“木版书”。这类书是按中国方式用整页刻满字的木板印刷出来的。随后很快就出现了借助活动字母印刷的书籍。

  在古代的研究家和专家之间,很少进行过如此激烈的争论;那就是关于古田别格、福斯特以及其他人在发明印刷出版的崇高荣誉中所应享的一份荣誉问题的争论。这些可敬的人对人类的贡献不论有多大,他们也只是完善了中国人发明的简便方法。从那时以后,在印刷方面有了相当大的改进:铅字减价,有了机制纸,改善了印刷机,把蒸气力应用到印刷上等等,然而过程的本质仍然是一样的。

  简言之,印刷出版技术史就是如此。或许,这种印刷出版技术,比任何其他方面更多地决定了我们现代生活与中世纪生活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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