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仁 发表于 2008-6-4 17:29

最后的PP有些喧宾夺主啊~~$汗$

请问图里是LZ不? 为啥姿势都。。。。。$闭嘴$

celinecy 发表于 2008-6-4 17:43

$m22$ 这个算是偶见过的FRJJ最精彩的一个帖了,是不是原创?是的话真要PF一下$高$

cheerful 发表于 2008-6-4 20:52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6-4 14: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十,如果以上的建议都不能消除你的忧郁的话,那我只有一句话了——“得了,还是出了柜算了”。


:D :D :D

sosrr 发表于 2008-6-4 23:36

五,想做什么就去做好了。
                不要总为别人活着。人生只有短短的几十年,能真正做什么的时候更短。如果你喜欢画画,买点纸笔颜料开始画;要是喜欢音乐,去买个二手小提琴学着拉。可能最后你画出来的天使还是像猪八戒,拉出来的小提琴和电锯一个动静,但是你的后半生不用惦记着“当时我要是这么这么着就好了……”要是你爸爸逼着你当律师,你就说“要当律师你当,我还要接着画我的猪八戒呢。” 不这么说的话,没完没了的要求才刚刚开始。养育之恩虽然深厚,但是不代表要用一生的幸福来还。
六,不要强迫别人。
被父母逼婚是谁都不喜欢的事情,既然如此,你又何苦去强迫别人,更何况你还不是人家的父母?不管是交朋友还是谈恋爱,强扭的瓜都不会甜。如果大家喜欢彼此,自然会成为朋友,如果都有了要求,自然又会慢慢成为恋人。假如有一方不是那么起劲,或是渐渐的失去了兴趣,那么即使拼命拧在一起也没什么意思。你越想强迫别人,往往遇到的抵抗越强烈。趁甜美的记忆变坏之前,不如好聚好散。

我怎么觉得这两条相互矛盾啊!!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6-8 19:42

柠檬蜂蜜汁 发表于 2008-6-8 21:05

:D :D 原来是这样,看完前九条都在立志,最后原来是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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