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工作,为何签德国协议?
请问坛子里的兄弟姐妹们,有没有工作地点在国内,可是工作关系需要留在德国的?我最初的工作协议是老板在德国以国内分公司的名义和我签的,
工资应该由中国的分公司付。
可是目前因为各种原因,老板打算让我和德国总部签工作协议,
工资由总部发。
关于这点我有一些疑问,恳请大家帮忙
1。如果和总部签协议,那么个人所得税,还有其他的社会保险
是不是都要在德国被扣掉?
2。可是因为我人在中国,医疗保险等法定的保险还是得在国内缴纳的。
这该怎么操作?
3。另外,因为当初谈的是按中国的待遇走,那如果把协议换成德国的合同,
那待遇该怎么谈?
4。 如果签德国合同,那我是否可以申请德国的工作签证? 我目前的学生签证还没有
换过来。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tiptotop 于 2008-6-4 10:34 编辑 ] 原帖由 tiptotop 于 2008-6-4 10: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坛子里的兄弟姐妹们,有没有工作地点在国内,可是工作关系需要留在德国的?
我最初的工作协议是老板在德国以国内分公司的名义和我签的,
工资应该由中国的分公司付。
可是目前因为各种原因,老板打算让我 ...
4。 如果签德国合同,那我是否可以申请德国的工作签证? 我目前的学生签证还没有
换过来。
最后一点倒过来了。没有工作签证你的德国合同不会生效的。所以你必须申请工作签证。
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什么的都不是问题。自然有解决方法的。工资的德国发的话,如果你在中国183天以上,你也必须在中国交税。如果你在中国交的税不够多(比本来你在德国交的少),那你还需要在德国补上差额。
医疗保险你是德国合同的话,必须有法定保险(刚毕业工资不会就已经非常高了吧?)。它只负责你在德国的保险。你可以增加买一个海外附加险(在德国买,1个月30欧左右)。你要是乐意在中国再买一份,也可以的。
养老保险是你自己的福利,德国合同的话,肯定要在德国交的。
很奇怪的是,德国公司拼命给别人中国合同而不是德国合同,为什么你的公司反过来做呢? 非常谢谢 吃晚饭了 的热情解答。
我还有以下一些问题:
1. 如果申请工作签证的话,我目前人在中国,该如何去申请呢?是否可由公司代办?
2. 我工作地点都在中国,如果还要交纳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其实也享用不到,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3. 另外,如果在德国传统的生产制造行业,总经理助理的职位一般薪水会多高?
4. 你们觉得德国合同较之中国合同,有何Vorteile u. Nachteile?个人认为,交了这么多税和社会金给德国,还不如交给咱中国政府。
接下来回答/吃晚饭了/的疑问:至于公司为何要把我工作关系转回到德国的原因,
主要是两投资方利益争夺的产物。
公司在中国的分部,是中德合资,只是德方控股。
两方在对该公司的掌控权上使劲的争夺,哪怕是我目前这个
无关重要的位置。很多人觉得这不大可能,因为很多事情,
理应由明确的章程规定的。但是事实上,在合资企业里就是不停
的出现这样扯皮的事情。
扯皮的结果,德方经理说,他要给我besorgen一个德国协议。或许他们认为,
这样的话,中方经理就无权再干涉我的工作。 原帖由 tiptotop 于 2008-6-5 03: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非常谢谢 吃晚饭了 的热情解答。
我还有以下一些问题:
1. 如果申请工作签证的话,我目前人在中国,该如何去申请呢?是否可由公司代办?
2. 我工作地点都在中国,如果还要交纳德国法定医疗保险,其实也享用不到,是否有其他替代方案?
3. 另外,如果在德国传统的生产制造行业,总经理助理的职位一般薪水会多高?
4. 你们觉得德国合同较之中国合同,有何Vorteile u. Nachteile?个人认为,交了这么多税和社会金给德国,还不如交给咱中国政府。
申请工作签证有标准的流程的。你在中国没关系,1张机票没多少钱的。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肯定要交的。你其实是可以享受的,就是说,你有权力到德国来看病。享受这边的待遇。生病了工资照发(保险公司付)
薪水很难说。和自己的背景相关。但是你要是拿着国内标准6到8千人民币的月工资,你是申请不到德国工作签证的。这边的话,硕士毕业总归在38k,40k上下 (年薪)
不管你是哪国合同,在中国你都要交所得税的。你的税是交给中国政府的。德国合同好处很多。假期多,工资高,保障好。公司为此必须多付很多钱。
总之一句话,签德国合同。而且你就认为你自己是在德国工作,和中国没有任何关系(有可能你还必须在德国租房子,或者有地方住,否则你签不下工作签证的)。弄好合同,签证之后,公司派你去哪里你就去哪里。 1,看你常住那里。如果不常住德国,需要源泉扣缴,而且不管结婚否,都是1号税卡。(除非配偶在德国常住)
如果常住德国,正常扣税。
2,社会保险可以在德国申请免交。
其他的不清楚。
在中国也需要咨询税务师。
因为德国的源泉税少不了,中国的哪部分需要筹划。
在中国不连续居住一年,可以不算居民纳税人,不需要在中国报税。
最好一年之内单次离开中国要超过30天,这样才不算在中国连续居住。
关于这点我有一些疑问,恳请大家帮忙
1。如果和总部签协议,那么个人所得税,还有其他的社会保险
是不是都要在德国被扣掉?
2。可是因为我人在中国,医疗保险等法定的保险还是得在国内缴纳的。
这该怎么操作?
3。另外,因为当初谈的是按中国的待遇走,那如果把协议换成德国的合同,
那待遇该怎么谈?
4。 如果签德国合同,那我是否可以申请德国的工作签证? 我目前的学生签证还没有
换过来。
[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08-6-5 12:10 编辑 ] 税的部分有不同意见。
中国不是像德国按照纳税年度居住183天无义务报税。
不过中国年收入12万人民币必须报税,强制报税义务。
需要咨询中国的纳税筹划师
原帖由 吃晚饭了 于 2008-6-5 08: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申请工作签证有标准的流程的。你在中国没关系,1张机票没多少钱的。
德国法定医疗保险肯定要交的。你其实是可以享受的,就是说,你有权力到德国来看病。享受这边的待遇。生病了工资照发(保险公司付)
薪水很难 ...
[ 本帖最后由 pidi 于 2008-6-5 12:06 编辑 ] 原帖由 pidi 于 2008-6-5 11: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税的部分有不同意见。
中国不是像德国按照纳税年度居住183天无义务报税。
不过中国年收入12万人民币必须报税,强制报税义务。
需要咨询中国的纳税筹划师
中国年收入12万人民币必须报税,强制报税义务。这里指得是在中国的收入。你在德国年收入50k欧,需要给中国报税不?
楼主是德国合同的话,德国给工资。工资直接进入德国银行的账户。中国政府根本不知道。但是如果楼主是长期在中国工作的话(1年超过183天),就有义务就其全部收入在中国纳税。否则的话,在华外国人都可以在母公司领工资,逃避中国的所得税了。如果是少于183天每年,只需要就其在中国的收入,在中国纳税。 非常谢谢 Piti和 吃晚饭了。
目前我的常住地是北京,回德国的概率很少。
所以德国发工资的话需要转到我国内的账户。
我的德国上司今年有几个月在中国分公司领的工资,
是在中国被扣的税。然后他自己转回德国账户,德国
那边不扣他税。
关于税,心里一直还是那个想法,只要是给中国的,无所谓,
毕竟是自己的国家,但是如果交给德国,那就太亏了。
有朋友说,可以先签德国合同,工作几年,拿到绿卡,
然后再在德国找其他更合适的机会。
只是目前,较之德国绿卡,一纸北京户口于我更为实用一些。
不过如果签德国协议能拿到38/40K的话,似乎也不错。
只是,还真不善于和老板谈薪金。不知道该怎么说服
鬼子把我的薪水从中国水平调到德国标准。 12万的定义是包括境外收入。
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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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发〔2006〕162号
成文日期:2006-11-06
字体:【大】【中】【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完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制度,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和税收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式样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方便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规范自行纳税申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依据个人所得税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二)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三)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四)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五)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纳税年度终了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至第四项情形的纳税人,均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于取得所得后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本办法第二条第五项情形的纳税人,其纳税申报办法根据具体情形另行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第二条第一项所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
本办法第二条第三项所称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
原帖由 吃晚饭了 于 2008-6-5 13: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中国年收入12万人民币必须报税,强制报税义务。这里指得是在中国的收入。你在德国年收入50k欧,需要给中国报税不?
楼主是德国合同的话,德国给工资。工资直接进入德国银行的账户。中国政府根本不知道。但是如果 ... 我常住地不在中国,当然不在中国纳税。
现在中国查税已经开始严了,特别是拿工资的人,简直找不到空子。
现在中国的各种措施越来越多,游戏规则正在改变。
另外,183天是德国的居住时间,中国不是这么算的。是按年度算。
中国年收入12万人民币必须报税,强制报税义务。这里指得是在中国的收入。你在德国年收入50k欧,需要给中国报税不?
楼主是德国合同的话,德国给工资。工资直接进入德国银行的账户。中国政府根本不知道。但是如果楼主是长期在中国工作的话(1年超过183天),就有义务就其全部收入在中国纳税。否则的话,在华外国人都可以在母公司领工资,逃避中国的所得税了。如果是少于183天每年,只需要就其在中国的收入,在中国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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