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工作合同中Konkurrenzverbot 条款的问题。。。欢迎进来讨论阿。
近来刚找到一份工作,一家很小的咨询公司,跟中国有关的项目,我很感兴趣的工作内容和职业前景。但是由于我本人技术背景欠缺, 于是公司给了一个angebot,先是6个月的有报酬的实习,然后再签订无限期的正式合同。
现在拿到手的是 实习合同,其中居然有 Konkurrenzverbot, 意思是说,我离开公司以后,2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的工作,不得自己开业竞争,。。。。
我觉得非常不可理解,不过是个实习,以后怎么样谁也不能保证啊, 凭什么绝人后路,以后万一想干点什么都不行了,也限制了自己以后的发展。
我没打算签,正在跟公司谈, 能不能把这条去掉, 或者改改。。。。
我也仔细上网查了,发现奥地利法律规定, 工资2150欧以下的, 合同一年以内的不能有这种Konkurrenzverbot条款。
德国法律似乎没有明确的规定,还没找到合适的说明。
请教大家,有谁知道相关的法律有什么规定吗?有谁有这方面的经验吗?
怎么跟他们谈判呢
[ 本帖最后由 Kleiner Nabel 于 2008-6-19 20:43 编辑 ] 没有人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吗??:( :(
没人对这个话题有兴趣吗?
:(:([ 本帖最后由 Kleiner Nabel 于 2008-6-20 18:48 编辑 ] 如果是杜塞的那个咨询公司,劝你尽早走人.那老板忒能忽悠了. 原帖由 回首又见他 于 2008-6-21 0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杜塞的那个咨询公司,劝你尽早走人.那老板忒能忽悠了. [/quot
不是的,是慕尼黑的,在中德一共有20个人左右的小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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