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shufune 发表于 2008-6-21 15:52

关于Übergabeprotokoll的格式和内容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和一个房东签了合同,这个合同关于押金的条款(第5款)很简单,只规定了押金的数目,还有押金的用途,这个用途是作为房屋损失和装修(Schönheitsreparturen)安全保障。但是在合同的第9款里规定关于装修,设备维护和运转的内容非常细,而且基本上规定的都是房客的义务。其中第9款第3条这样规定的:

租赁关系如果终止于房屋更新周期结束之前或者承租人在装修周期结束前的最后一年未进行维护工作,他将承担按百分比份额确定的更新费用,此费用根据一家有租赁人选择的专业粉刷公司所提出的成本预算来核定。

简单的说,如果我将来搬出去了,刷房子的钱就得按照房东指定的粉刷公司提的预算来从我的押金里扣除。谁知道这个有房东指定的所谓“专业粉刷公司”和房东之间有什么样的猫腻啊!!!

所以现在想通过签收Übergabeprotokoll的方式来严格控制房子在我入住时侯的质量。还有一个不得不提的情况,这个房子原来房客的一些家具我已经买下了,包括衣柜,床,还有一些订在墙面上的吊柜,卫生间的浴帘的挂杆(这些基本上在墙面上有个洞)。房子是个半地下室。估计会有点潮,所以墙壁长霉危险也有。要是藏在衣柜和床等我不容易检查的角落,这些问题将来岂不是都由我来承担?

所以,我将来搬出去后可能会因为Schönheitsreparturen的工作可以被房东挑刺,而这样的隐患又特别多,由此押金也很容易被房东扣。所以想请教各位大牛,这个Übergabeprotokoll的格式和内容到底是怎么样的啊?我在交接房子的时侯该注意一些什么样的情况?如果有大牛有德文的Übergabeprotokoll那就不胜感激了。在此先谢过了。

[ 本帖最后由 henshufune 于 2008-6-21 16:57 编辑 ]

henshufune 发表于 2008-6-21 16:02

自己先想了一些东西,希望有人提提意见:

一、如果房东直接来了一个条款,就说什么房子经承租人验收没有任何问题(这样的内容不能签)。
二、房东列了很多小项目,要我一一确认,如果有什么问题,可注明,这个可能比较合理。
结合以上分析,以下内容可在收房子时参考:
1、有绝对字样的词句,最好不要接受,例如:完好无损,没有任何问题等等。
2、房东的列项要一一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认可,对于需住一段时间才能确认的问题,可注明因刚收到房子,还未居住,还无法完全确认。
三、可在确认书上补充以下内容:
1、该房不是新的房子,墙、地板、天花板等所有装修以及厨、卫、门、窗等所有设施已经过前房客的使用,已有一定的磨损。
2、墙面:多处污渍、划痕、墙洞、霉斑。
3、地板:已有多处损耗、划痕,家具(前房客留有)所覆盖的地板情况无法确认。
4、插座、开关、灯具(房东没提就算了)
5、门、窗,(我可以检查一下)
6、厨房:龙头、水槽、下水(我可以检查一下)
7、卫生间:龙头、水潮、马桶(我可以检查一下)
8、鉴于交房时间有限,仅就以上房屋情况双方予以了共同确认。

目前暂时想到以上项目,有其他想法再及时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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