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ble... 发表于 2008-6-25 13:08

$汗$ 看来大家的意见都比较统一了。

有趣的是,这里大家的意见和“姐妹cafe“那边都不太一样的哦,信仰的事,看来信的人和不信的人观点真的是有很大不同。

我还是劝她再试试看吧。跟之前mm讲的一样,既然爱上了这样的gg,还是要努力尝试接受他的全部$握手$

vitaminb6 发表于 2008-6-26 01:32

gg的思想一直很挣扎对吧~~~
信仰和生活不是完全抛开,分离的。
因为基督信仰是需要用爱活出来的,我想问一下,GG是德国人吗?
或是中国人?他信主多久了?
朋友谈了多久,还是刚开始?有没有超越界限的关系?
如果有超越界限的关系,就当结婚~~~
信与不信不能共负一轭 这个圣经原则不是婚姻的全部原则,有特殊情况的~~

半坡居士 发表于 2008-6-26 02:37

基督徒也是讲信仰自由的吧,互相尊重是基本原则。那个GG以不是基督徒为借口,要么他自己已经走火入魔,要么他自己也不是完全懂得上帝的真正含义。更可笑的是所谓的和MM相处是在被判上帝。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要当牧师的话,按照严格基督教教义,牧师是不可以有性生活的。

ananbear 发表于 2008-6-26 12:01

原帖由 半坡居士 于 2008-6-26 0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基督徒也是讲信仰自由的吧,互相尊重是基本原则。那个GG以不是基督徒为借口,要么他自己已经走火入魔,要么他自己也不是完全懂得上帝的真正含义。更可笑的是所谓的和MM相处是在被判上帝。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要当牧 ...

我想你不是基督徒,或者不了解基督,不然你也不会写出这样的话。

collboy 发表于 2008-6-26 12:13

原帖由 半坡居士 于 2008-6-26 0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基督徒也是讲信仰自由的吧,互相尊重是基本原则。那个GG以不是基督徒为借口,要么他自己已经走火入魔,要么他自己也不是完全懂得上帝的真正含义。更可笑的是所谓的和MM相处是在被判上帝。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要当牧 ...



没有信仰的人是无法理解信仰对于有信仰的人的重要性

gbm 发表于 2008-6-29 06:49

原帖由 半坡居士 于 2008-6-26 03: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基督徒也是讲信仰自由的吧,互相尊重是基本原则。那个GG以不是基督徒为借口,要么他自己已经走火入魔,要么他自己也不是完全懂得上帝的真正含义。更可笑的是所谓的和MM相处是在被判上帝。不过,话说回来,如果要当牧 ...
基督教的牧师是可以结婚的,当然可有性生活,从马丁路德时就已开始了。天主教的
神父不可结婚。

gbm 发表于 2008-6-29 07:01

神父不能结婚,也没有圣经依据,旧
约大祭司(摩西的哥哥)就有俩个儿子。这是天主教自己定的,所以后来马丁路德将
它改了。

ellenwx 发表于 2008-6-29 09:37

我二舅是后来成的基督徒,因为表弟一次事故,他觉得是上帝救了他的儿子,自那以后就虔诚信耶稣了。

不过,他儿子,他老婆还是寻常百姓,没有什么信仰阿。

[ 本帖最后由 ellenwx 于 2008-6-29 10:41 编辑 ]

ellenwx 发表于 2008-6-29 09:39

我想。。。。。耶稣肯定希望自己的信徒都过的幸福吧,至于信徒的伴侣不是信他,也不会太。。。。。 $汗$

难道过日子都谈圣经。:P

如果是,受不了拉 。$m17$

gbm 发表于 2008-6-29 11:42

圣经是世界上销售量最大的一本书,是上帝对人的启示,如不了解,人生有憾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爱与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