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创百孔的心 发表于 2008-6-29 20:40

我真心谢谢大家的意见和忠心的提醒! 我说什么也要阻止他 $怒吼$

ngqg 发表于 2008-6-29 20:51

楼主说的对,无论如何不能做这种违法的事,我们在外凡事都要谨慎,更何况明知故犯,万万要不得$握手$

wintertears 发表于 2008-6-29 22:04

原帖由 kaeferin 于 2008-6-29 19:0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Ich habe einmal gehört, dass ein Schwarzer seinen Ehrschließungsvertrag gegen 30.000ou an einer seiner Landesleute verkauft hat.
前几年听说是2万的,但是对方是拿社会救济的,好象拿不了国籍。

bluemoon 发表于 2008-6-30 12:53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8-6-29 12: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cheinvater没用的,前几个月,外国人法又改过了,就改了一条,所以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

但那一条就是专门针对Scheinvater的,现在这样入籍或长居都算无效的,入了也白入,而且孩子母亲因此而获得的一并取消。

又胡说八道。。。把那条找出来啊。。$汗$ $汗$

bluemoon 发表于 2008-6-30 12:55

原帖由 tenerife 于 2008-6-29 13: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这个女朋友好可怜,人家宁愿假结婚都不和你结婚,你问得再明白有什么用?

一方面是想办假结婚赚钱。。另一方又怕承担法律责任。。$汗$ $汗$

hasecui 发表于 2008-6-30 17:49

yongzhang 发表于 2008-6-30 19:25

崔兔子,你好可怜啊.又要被关禁闭了.

天夏无霜 发表于 2008-7-1 18:27

听说如果两人不住在一起的话,被查出来的可能性比较大。
听说会有专人抽查,检查夫妻的状况。看过刘若英演的小鱼的那个电影吗?类似这种的。
建议不要冒险做这种事情,如果男生一定要通过这个来赚钱的话,那风险只能自己承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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