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鱼悠哉 发表于 2008-6-29 10:26

原帖由 千创百孔的心 于 2008-6-29 1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也是怕她将来不离啊. 我男朋友帮她找了一个德国人, 也是花点钱. 结果那个女的还嫌德国人, 说没法交流. 因为和我男朋友是朋友所以放心. 所以说她不要脸啊.
这件事后我也觉得他越来越靠不住. :(
不就是假结婚弄居留么,需要什么交流啊,根男人找妓女一样,一手交钱一手上床,也没见有多少交流,想交流就是想产生点感情!!像在德国居留,还先跟德国人交流麻烦不方便,她来干啥的?还是那句话啊,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她不要脸,什么都可以成为非你男朋友不可的理由。
美女,你男人本来就不能靠了,更别说靠不住了
看你年龄不大的,以后咱们还有很多个5年,别因为一个5年就放弃了以后n各5年的幸福

yoyoyo 发表于 2008-6-29 10:32

刚才在爱版发的贴过来:
oh my god 这是旧社会吗,mm这样的男人你留恋个什么
是初恋吗
所有人分手都是分的死去活来的,可是总有重生的那一天!
我看不到这个男人的半点好处,所以还是劝你分手。
对自己好点,想想你家里人,你要对得起大家。

活在德国 发表于 2008-6-29 10:38

$汗$ $考虑$ 只要男的有本事有身份,女的打了也就打了,照样贴过来,贴着不走?$考虑$$汗$

[ 本帖最后由 活在德国 于 2008-6-29 11:39 编辑 ]

bonnmathe 发表于 2008-6-29 10:38

分分分!!当然要分!!
不过分了之后第一时间去警察局报警 说你Ex和那个女的假结婚!!他给你造成脑震荡 你给他来一个案底 扯平了!
当然最好临走之前 找那个女的说 说如果那个女的出一笔钱 你的Ex就会同她假结婚 当然不能留下黑子白字 然后钱自己拿着 把他们送入警察局~~~

苏犹怜 发表于 2008-6-29 10:39

原帖由 ___寂___ 于 2008-6-29 11: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cool:
莫非嫩是~~~~``

;)
$x17$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8-6-29 10:40

乖乖猪 发表于 2008-6-29 10:40

原帖由 ___寂___ 于 2008-6-29 11: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郁闷$
哪是震地住震不住的问题
谁不是爹妈手里的宝贝疙瘩啊?你都被折磨成轻微脑震荡了,竟然还这么对他,你爹妈知道不心疼死才怪
我也这么觉得,以后lz要是再被他打成个重度脑震荡怎么办?到时候你家人要是知道是被你男朋友常年打出来的,你爸妈不疯了!lz为什么都不为自给父母想想.要是我妈非杀了他不可$汗$ lz换个角度想想,要是你妹妹发生这样的事情,你会怎样?还帮你妹妹出主意把那个男人留在身边,让他时不时的练练手?而且吵了架了就改变想法,要考虑考虑,这么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ps 最讨厌打老婆,女朋友的男人了,有本事在外面使,对自己家女人逞能算什么东西!
   想起一句话,属破车子的.$m27$

sbwjy2002 发表于 2008-6-29 10:47

5年,和50年,你选择哪个呢,现在决定只是5年的青春5年的痛苦,要么就是50年的青春和痛苦。我想mm也不是那种抛出去没人要的那种,何必自找苦吃呢。我觉得你男朋友是人品有问题,以后谁敢说不会再出其他犯法的事,到时真的结婚了,把你也拽进去那就更惨了。
我也是和我EX在一起将近5年,也是分了。不过我们是因为他家里不同意,他骗了我5年也。
我现在的LG不知比他好多少倍,而且我们的宝宝10月底就要出生了。看看我,想想你自己,很好的例子。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6-29 10:49

原帖由 活在德国 于 2008-6-29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汗$ $考虑$ 只要男的有本事有身份,女的打了也就打了,照样贴过来,贴着不走?$考虑$$汗$
没本事没身份 照样打男人$m12$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6-29 10:51

先别说什么假结婚
光是打人这一条,就够你分手分几百次了。
还脑震荡呢,他以后要是把你打成痴呆了,谁来照顾你? 你家人怎么办? 你小孩怎么办?
还是说你已经被打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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