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法律大人帮忙解释一下关于selbstaendige Erbewerbstaetigkeit
在校大学生,签证上是:Selbständige Erwerbstätigkeit ist nicht gestattet.这种情况是不是不可以在语言学校作nebenjob?比如Lehrkraft………… 理论上不可以。 这个问题在柏林外管局是这样处理:持16条签证的外国学生可以申请独立税号作为Kleiner Unternehmer从事如下兼职,
1:在学校任教职
2:各种类型的教练
3:帮忙做家务
营业额上限各地肯定不同,柏林这里是说不许超过6000欧元. 我的理解是这种不能单干,即不能自己当老板,但给别人干MINI 或 NEBEN JOB还是可以的吧? 可以的,Kleiner Unternehmer国家规定是年营业额低于17500欧元。 原帖由 ngqg 于 2008-7-3 20:4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理解是这种不能单干,即不能自己当老板,但给别人干MINI 或 NEBEN JOB还是可以的吧?
那必须先有一份HAUPTBERUF,然后才能有NEBEN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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