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piaopiao 发表于 2008-7-4 16:32

关于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有效期的问题。

网上说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有效期是六个月。
今天去办verpflichtungserklaerung,那儿的办公人员说法不一致,一个说我父母在六个月内申请签证即可,另一个又说我父母的三个月居留时间必须在办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六个月有效期内,如果按照第二种算法,我父母将有20天超期$郁闷$ 。不知道听谁的好$frage$ 。

bluemoon 发表于 2008-7-4 22:59

原帖由 longpiaopiao 于 2008-7-4 17: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网上说verpflichtungserklaerung的有效期是六个月。
今天去办verpflichtungserklaerung,那儿的办公人员说法不一致,一个说我父母在六个月内申请签证即可,另一个又说我父母的三个月居留时间必须在办verpflichtungs ...

应该是按照第二种说法。。。超期有可能会被拒签或少给居留天数的,你今天才去办,为什么不把日期写后面点呢?$汗$ $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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