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个问题
小牛军队你好,有朋友指点,你是个高人. 向你请教个我换签的几个问题.: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 我拿的是DAAD的奖学金,以Gastwissenschaftler的身份在某个研究所里做我的博士,由于某些原因我不想再继续下去了. 我现在拿到了另一所大学的半个位置,继续读我的博士. 而且那边的教授也愿意给我出个证明, 证明我在那个课题组内为某个项目工作, 希望在那边申请个工作签证.我现在的签证是这样写的:
Rechtsgrundlage §18 AufenthG
Beschäftigung als Gastwissenschaftler / in (§5 Abs. 1 Nr. 2 BeschV)
.....insititut; DAAD Stipendium. 没有其它的加注了.
我的问题是, 我这样的情况需要回国去重签吗? 如果可以在这边换签的话, 我换签证的时候能得到工作签证吗? 还是只能得到读博士的学生签证?
有的朋友说,我这种情况是属于换雇主的签证,可以这样理解吗?
这样的换签一般都需要什么材料? 大约多长时间?
另外, 我想把我现在的合同继续到12月31号,而我的签证有效期是到明年的5月31号. 如果这样的话, 我结束合同后我的签证还有效吗?
非常感谢, 百忙之中恳请指点! 还没听说过,学习一下 $f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