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以后不要找旅行社出票,多一道手续。我绝大多数直接在航空公司订票,价格不会比旅行社的贵。就是带行李少点,一般旅行社可以带30公斤,直接定一般就20公斤。
涉及到第三方的问题往往复杂,互相扯皮。
虽然我同情楼主的遭遇,理解楼主更看重的是汉莎的服务态度而不是内容。但是沟通起来大家言语都不会好,而且还都用双方的外语,英语来沟通。(不是用德语沟通吗?)
措词很容易激烈出错。
还是先稳定情绪,搞清楚这件事情是谁的责任。
原帖由 小猫 于 2008-7-16 11: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这件事旅行社要负主要责任,因为,整个冲突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导致的(不然后来也不会帮lz定第2天的票),所以应该由他们来善后。
lz一开始就不该直接跟汉莎交涉。从交易关系上说,lz的直接交易对象是旅行 ... 怎么一听他们要报警,你就软了, 让他们报啊, 你又不是没有理. 楼主mm是不是着急回家有什么事情?要是我宁愿不回家也要把这件事情处理清楚,太气人了 LZ kann schon einfach ohne weiteres dierekt von 汉莎 Ausgleichszahlung i.H.v. 600 Euro wegen Nichtbeförderung verlangen (Artikel 4 und Artikel 7 von Verordnung (EG) Nr. 261/2004) , soweit旅行社 Erfüllungsgehilfe von 汉莎 ist (§278 BGB).
Dies kann LZ auch nach dem Urlaub machen. 同情LZ一下,我一向坐国航,吃的好,看的好,呵呵 原帖由 drach 于 2008-7-16 11: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LZ一下,我一向坐国航,吃的好,看的好,呵呵
你这厮幸灾乐祸,回家本是开心的,却这样,我也以后直接从航空公司订票
[ 本帖最后由 kakalein 于 2008-7-16 11:42 编辑 ]
楼主起飞前又确认机票吗?
还有,有飞机票,难道不说明,付钱了吗?没钱怎么回有票呢?就算有纠纷,也是旅行社和航空公司之间的,既然航空公司出了票,就应该让楼主登机,钱没倒账,也该找旅行社要,难道机票,不意味的有登机的权利吗,又不是假票 lz,能透露一下是那家旅行社吗?$m19$ LZ 应该已经在回国的飞机上了。这次祝lz一切顺利$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