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帖由 艳阳高照 于 2008-7-21 09: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几个月前因偷窃求助的事情 不是 有购物小票的事情,几个月前因偷窃求助的事情中的当事人是故意偷窃被超市保安抓到并报警,不存在被冤枉。
免责声明:本人不是律师,不保证在此做出的回复正确,按此行事造成的后果由行 ...
哦,重点是脱罪。据我所知即使是偷窃,也要看情节,没有超过90天的Strafe都不会记录到Führungszeugnis上,也就是说,还是"清白"的。
既然这样,我就更不明白艳阳兄发这个帖子的意义何在? 没明白是哪个案子
回复 天上的一片云
原帖由 天上的一片云 于 2008-7-21 21:2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哦,重点是脱罪。据我所知即使是偷窃,也要看情节,没有超过90天的Strafe都不会记录到Führungszeugnis上,也就是说,还是"清白"的。
既然这样,我就更不明白艳阳兄发这个帖子的意义何在?
在法律版我以前发过一个帖子解释联邦档案与个人档案,没有超过90天的Strafe虽然不会记录到个人档案Führungszeugnis上(仍然可以开出无犯罪证明),但仍会记入联邦档案,也就是说,不再是"清白"的,被记入联邦档案后,不能从事政府,律师,教师等对个人品行要求严格的职业,入籍则是负面因素,若再次犯案(即使金额很小),加重处罚等等。
在此发贴的意义在于当事人发了求助贴后,许多人回了贴,回了贴的人有权利知道这件事的结果。
因为时间精力有限,我今后一段时间不会再来此版,也不能保证能及时回复email。已经答应帮助的朋友我会善始善终。 lz挺不容易的,又要工作,还要帮人,送朵花慰问下$送花$ 14# 艳阳高照
我不是故意偷窃!请你不要乱说!
我只是回国了,上不了dolc还以为你是个好人呢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的乱发贴呢?我没接受你的帮助并不表示我说谎不敢接受你的帮助啊!只是我已经委托律师去帮我办这件事情,我回国前你2次电话联系我,我已经清楚的告诉你所有的事情,(包括案件发展到那一些细节)而且你是知道我要回国的。你怎么可以说我“不存在被冤枉”?你是我委托律师吗?
我是清白的!这是我的律师告诉我的,在这我要感谢我的律师,在我最无助的时候给我援助使我可以洗脱我的不白之冤。我会再联系我的律师如果她愿意,我将告诉大家她的名字或是她的事务所的名称。在大家有需要的时候可以向她咨询(至少她可以给与真诚的帮助) 14# 艳阳高照
我不是故意偷窃!请你不要乱说!
我只是回国了,上不了dolc还以为你是个好人呢怎么可以这么不负责任的乱发贴呢?我没接受你的帮助并不表示我说谎不敢接受你的帮助啊!只是我已经委托律师去帮我办这 ...
susanne070905 发表于 2009-5-11 12:24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误会了,LZ不是在说你,说另外一个当事人不是被冤枉的,那个人是故意偷窃,不是你。{:5_392:} 还是不知道说的哪个事情
前一段几乎天天都有偷窃求助贴。。。。 还是不知道说的哪个事情
前一段几乎天天都有偷窃求助贴。。。。
gabbie 发表于 2009-5-11 17:19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往后得编个号排个队啥滴
嗯,往后得编个号排个队啥滴
fcb 发表于 2009-5-11 20:05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嫩应该也弄个发号机。
来一个,领个号。
偷东西的领白色条,离婚的红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