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jan 发表于 2008-8-6 20:44

再次谢谢完美卷卷mm,哎,身在别人的国家有时候就是会被欺负,心里真是不爽!!!

sossos 发表于 2008-8-6 21:40

太欺负人啦,竟然还恐吓
支持跟他们斗!!

JOJO° 发表于 2008-8-6 22:31

看合同怎么写的,如果上面写明所有的水电暖气都算在500欧之内的,不是预收的那种。你根本不用理他,说什么叫律师,叫上帝都不管用的。
还有房子里少什么东西,你们有übergabeprotokoll吗?没有书面证明,他们凭什么说少东西,德国是法治国家,不是凭他凶就行的。

JOJO° 发表于 2008-8-6 22:33

原帖由 jianjan 于 2008-8-6 21: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再次谢谢完美卷卷mm,哎,身在别人的国家有时候就是会被欺负,心里真是不爽!!!

别这么想,在德国住私房这种事情很正常的,德国人也一样的,并不一定是因为你是外国人,他们才这样的。如果总这么想,真的会很郁闷的。

JOJO° 发表于 2008-8-6 22:41

另外,学生找免费律师,是应该先去所在地的Studentenwerk询问,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申请过程和地点。要先拿到免费的Schein,然后再去律师楼找律师,以后的费用就通过这张Schein由律师向城市相关部门结算。并不是有真正免费的律师存在的。

一般Studentenwerk也有律师坐班的,但一般只负责咨询,不能起太大作用的。但也有可以写律师信的,说不定也就解决问题了。

chulin870518 发表于 2008-8-6 22:50

真变态,别理他们。JP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8-7 08:33

我家房东还不错,下周开车来接我去她家吃饭。每年夏天都如此,一路上她一直安慰我说,老太太开车其实是最安全的,虽然现在让我再去考理论知识肯定不及格。$汗$



mm 说出来消消气。不要此类人一般见识。

jianjan 发表于 2008-8-7 09:20

恩,有JMS的安慰好多了,咖啡就是很温暖啊!

mildrose 发表于 2008-8-7 09:46

我觉得房东在吓唬你们,他们自己估计也是素质不高的那种,一点法律常识都没有,能吓一个是一个。所以mm现在要保留证据,不管是合同,书面信件,还是电话,邮件。打电话的时候用免提,两个人听,如果将来他们真的告你们,你们好有证据反驳。

杨痒痒 发表于 2008-8-7 10:05

这房东看来是穷疯了,MM消消气吧,手里有合同就甭怕他,他们口气恶劣那也不用跟他客气,拿律师吓唬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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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气死了,事一件接一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