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nyuyu 发表于 2008-8-21 08:28

被ddd

本帖最后由 lanyuyu 于 2013-6-24 08:48 编辑

!!!!

苹果狗狗 发表于 2008-8-21 08:45

:o :o :o
谁给解释一下?真受不了!

LZ别难过了,搞明白,再签!

lanyuyu 发表于 2008-8-21 08:53

按照《外国人居留法》77条第二款,没有理由,拒发签证、居留许可。
就是“无理由拒签”,没有任何可以理解的地方。太让人郁闷了。
我父母和我一年多没见面了,我这个暑假要待在德国准备Vordiplom口试,所以不能回家。我父母很想念我所以很想到德国来探亲。:( :mad:

依_依 发表于 2008-8-21 09:57

别着急,慢慢找原因。过程中有没有什么不平常的表现?是自保还是他保?是不是需要居住面积?$考虑$

没见一年多不是理由啊。$汗$

淼淼森森 发表于 2008-8-21 09:58

啊, LZ能说说你家的具体情况嘛,我妈下个月也要去签呢,真让人担心$郁闷$

lanyuyu 发表于 2008-8-21 10:02

§77 Schriftform; Ausnahme von Formerfordernissen.
(2) Die Versagung und die Beschränkung eines Visums und eines Passersatzes vor der Einreise bedürfen keiner Begründung und Rechtsbehelfsbelehung; die Versagung an der Grenze bedarf auch nicht der Schriftform.
我正好有本外国人法,这条法律就是霸王条款嘛!
我家是自保,资金很充分,住房面积也没有问题的。材料当初面签是都审核过了,签证官还说回家赶快问机票,五天后来拿签证。我当初以为根本没有问题的。
我爸爸说今天上海7、8个人都被拒了。
不明白为什么$怒吼$

lanyuyu 发表于 2008-8-21 10:08

原帖由 依_依 于 2008-8-21 10:5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别着急,慢慢找原因。过程中有没有什么不平常的表现?是自保还是他保?是不是需要居住面积?$考虑$

没见一年多不是理由啊。$汗$
但是申请探亲签证也不需要这么多理由吧!

ahlalei 发表于 2008-8-21 11:07

灌水1 发表于 2008-8-21 11:21

1。77条确实规定拒签不需要理由。但是在递交签证申请时,都签了名的,这个签名就代表愿意接受德国法律,自然包括愿意接受第77条。

2。一天拒签这么多人,可能真的是签证官心情不好吧。

3。探亲签证,不属于Anspruch。也就是说,没有人有权获得探亲签证。在完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给你签证,但是也可以不给你签证。你无权要求获得签证,即便符合所有条件。

总之,给你签证是客气,不给你签证无可厚非。

以上是从德国使馆的角度出发的分析。

灌水1 发表于 2008-8-21 11:23

原帖由 lanyuyu 于 2008-8-21 11: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明白为什么

唉,德国人压根就不需要你明白为什么,权力在德国人手里。$NO$

77条已经说了,拒签不需要理由。人家要是就告诉你,不为什么,就是不给你签证,你也没办法呀。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被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