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材料提问?谢谢回答!
请问大家!户口本上写清楚了女儿和父母的关系及户口本上家庭住址也是现居住地址,还需要在当地派出所盖章,开住址和亲属证明吗?另外“居住在德国的邀请人的 经 济担 保 书,由德方邀请人居住地的外国人管理局出
具(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这个是不是就是verpflichtungserklaerung!!!还是邀请人的工资单,什么的!
[ 本帖最后由 子霁 于 2008-8-21 09:32 编辑 ] 没人回复马?$考虑$ 对,就是那个Verpflichtungserklaerung, 但是你得拿着工资单去申请。 抱歉,第一个问题不清楚 我妈妈去签证的时候就是带了户口本和复印件,没有去派出所盖章。 第一个问题就是:户口本上有母女关系和家庭地址,还要去派出所另外开证明吗?
在上海,是需要另外公证的。
而且不是到派出所盖章,是到公证处办理亲属关系公证。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