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疗以及退税的一个问题,望大家不吝赐教
最近国内一个好朋友得病,医生推荐的药上海找不到,然后我帮他在这里买了,然后寄了回去。因为价格比较高,所以想在这里问一下,有没有可能,我用买药的发票,在年底退税的时候将这部分花费,作为额外支出退回来,谢谢答复。 你花了多少钱?超过你收入的5%了嘛? 超过了 一盒药100多块钱 原帖由 jjx 于 2008-8-28 19:1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超过了
一年才收入两千多,不用交税的吧。 5%是超过我一个月5% 5%的年收入 而且是5%的一年的毛收入 我重新说一遍,一盒药大概能吃1个半月,100多块钱,我想以后可能每2个月要寄一次,朋友国内也是工薪阶层,每个月1000rmb的药费还是挺贵的,所以我想要是可以从我这里的工资税里扣除一部分的话,会好很多,希望精通税法的朋友们能不吝赐教 嫩别瞎急啊,那个回复嫩的人提出的问题好好回答,如果一年才1200欧的开销,退税的可能性很小。
只有超过自己brutto的一定数目了,超过的才可以退,我记得一般阶层,至少2000欧以上才有希望。
[ 本帖最后由 趴趴 于 2008-8-28 21: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