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1h 发表于 2008-9-9 08:58

人贱至无敌... $高$ $高$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4:52

原帖由 Klavier1983 于 2008-9-8 23:20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婊子,就不要立牌坊!
请LZ记住这句话,谢谢!
P.S.啥时候这里也可以匿名发帖了?
你不适合回复这个话题,请不要随便留言.也谢谢你!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4:54

原帖由 若叶繁茂 于 2008-9-7 14:3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发动政变?
说这话的人真不要脸啊。
你就是以隐形小三儿,人家才是正宫娘娘,犯得着发动你的政变?
不过是直接掐死了这苗头而已。
你说的话半对半错
正宫娘娘也会发动政变的.而且有权利这莫做.
掐死的对. 不该有的感情是不适合生存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4:55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9-8 21:27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看lz写的这些文字,我有点想骂人,那就匿名发泄一次吧: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你最好求神拜佛别让你遇到这莫不要脸的事.否则你未必比我处理得好.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4:57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9-9 15:5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最好求神拜佛别让你遇到这莫不要脸的事.否则你未必比我处理得好.

我不用求神拜佛也不会遇到这么不要脸的事!
补充一下:我也有很多异性朋友,是以前的好同学,现在我和他们还有他们老婆的关系都很好,跟您是性质不同的——不知道您能不能了解其中的区别。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8-9-9 16:04 编辑 ]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5:00

我们只是好朋友,异性的好朋友. 互相有好感,但不致于破坏家庭.
离爱情还差的远.没有相同经历的人你无法理解,所以你走过路过就好,省着点你的砖头吧.我知道自己该怎莫做.
我既没当婊子,也不需要牌坊.
谢谢大家的砖头.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5:06

在漫漫的人生路上,你会遇到谁,你根本不知道. 喜欢上不该喜欢的人,不是你的错.
谁能保证自己一生只爱一个人?
但是问题是发生了你会怎莫做?
有人喜欢当然开心,但是如果伤害了别人,我还是觉得很内疚的. 如果可以,我希望我消失.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5:08

楼主啊,一个人要有一定的社会道德观念。
我的好朋友,异性,如果他们有了女朋友我会自动减少联系,不是因为别的,只是不想让对方的另一半觉得不开心。这是做朋友最起码应该做到的。
当然啦,如果他们分手了,我就会经常打电话一起大家出来玩。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5:11

有些人可能被小三伤害过,接过话茬就开骂. 大概被气糊涂了.没搞清状况.
我只是感慨一下. 看这里那末多蓝颜蓝颜的.我又没干伤风败俗的事.
就随便八一下.
看来第四类感情还是可耻的.
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
还有阿还是嘴巴上贴上胶布.有事儿也别说.否则会被骂死的
难怪发帖的人越来越少.有故事的人不敢说.没故事的人没得说.
出了我这莫个不怕死的,来娱乐娱乐.
下次我也不发了.没事找骂呢不是吗?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9-9 15:12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8-29 00: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话说从前看到这个词儿
想到一个人儿,他很喜欢我.很关心我.也很在乎我.
就喜欢上他了,属于精神出轨
原来也以为会出事儿,实际上没有,因为不是爱情.
但又喜欢对方,欣赏对方, 这样的感觉,是配偶不能给的
很过瘾,刚开始因为我分不大清楚状况
所以比较痛苦. 还以为是爱情
后来慢慢的我竟习惯了这样的关系!
不会远一点也不会靠近
我觉得很好
可是这时候他的妻子似乎察觉了.
因为他好像有时很不懂在她面前掩饰对我得喜欢
冷淡了她,我也很抱歉.
现在好了, 妻子发动政变.
于是他也很少有机会再陪我聊天了


从这两句话就可以看出,lz是一个没有什么分寸的女人,可能,这是有潜力做三的这类女人的通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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