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8-31 17:42 编辑 ]
发表于 2008-8-30 22:02
为什么说是bus版主,是因为戒烟支持那个ID辱骂WJ的言论,说如果不是版主的话还要给那个骂人的ID一个大红包,还为那个ID辩解说性工作者也是正当职业,说称呼别人性工作者不算骂人。既然如此按照戒烟的理论,说别人BUS版主也应该不是骂人的话,FCB此举只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而已。 LZ, 你如此苍白的投诉, 简直不堪一击啊还有什么问题吗?:)
乖, 回家再练练哈 三楼的话引自: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798596&extra=page%3D2&page=13 原帖由 fcb 于 2008-8-31 17: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Z, 你如此苍白的投诉, 简直不堪一击啊
还有什么问题吗?:)
乖, 回家再练练哈
这已经是练过一次了,没上来就骂别人“称霸X版的垃圾”$bs$ $汗$ $汗$ $汗$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8-8-31 17: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已经是练过一次了,没上来就骂别人“称霸X版的垃圾”$bs$
嗯, 说起来, 这也是戒烟的首创绝作, 是她在咖啡版公开先把婚版修改成X版的
忒TM有创意了
额看直接叫XXOO版得了:D
[ 本帖最后由 fcb 于 2008-8-31 18:28 编辑 ] 同情live啊,等live钱赚够了,把dolc卖了也清静了阿。$汗$ 原帖由 qiqiqiqiw123 于 2008-8-31 19: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同情live啊,等live钱赚够了,把dolc卖了也清静了阿。$汗$
:D :D :D 支持楼主您也搞个DOLC法律条文出来哈。$支持$ 匿名28日晚上在咖啡版发了这么一个帖子
这样的带有攻击侮辱一个群体的言论,可以发表出来,我对咖啡版主相当有看法
如果引用某位网友的话:是人都知道这样的话不对
那么............
其次,这个帖在发表前,得到了戒烟的修改编辑
所以,他无理由说,这个时间不在,或者没看到帖子及时处理
相反,身为版主,没有进行对自己版面言论的控制
还把这样有争议的帖子通过发表
他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失职
再次,他不懂得尊重别人,自然,无法得到别人的尊重
他认可别人说一个群体连鸡都不如
那么,我对他本人,称为BUS,也不算为重和过分
请管理员深思,尊重是来自彼此的
本来我这个星期就不想来的,吵什么吵$bs$ 原帖由 zittrone 于 2008-8-31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tella这个人,在婚版污蔑戒烟版主是个“bus版主”,光天化日之下,造谣中伤一个女孩子的名节,实在是道德上有问题。这样嚣张跋扈的女人,至今没有为自己犯的错而受到惩罚。
而且居然还在咖啡恬不知耻的挑衅版主说 ...
你们知道女人要清白
未婚女人要名声
我们有家庭有儿有女
被你们整天指着骂是鸡是卖*的
你们自己算不算过分
还有脸来这里喊? 没有看过那个贴,不高兴爬楼,不过要挺stella一下,没人惹她,她是不会发彪的。 原帖由 Awa 于 2008-8-31 19: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看过那个贴,不高兴爬楼,不过要挺stella一下,没人惹她,她是不会发彪的。
Nod一下 $x2$ 还要还清白啊???现在这年头有几个人是清白的?LZ你洗洗睡了吧,清白不清白你自己最清楚$x11$ 原帖由 Awa 于 2008-8-31 19: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看过那个贴,不高兴爬楼,不过要挺stella一下,没人惹她,她是不会发彪的。
$握手$ $握手$ 那我还要问你LZ, 为什么姐妹斑的斑竹没有被离职 :cool:
如果真的这样计较起来,那岂不是要没完没了 $NO$ $NO$
[ 本帖最后由 WegezumGlück 于 2008-8-31 21:28 编辑 ] LZ就是那个浅绿吧。 嗯, 支持LZ把stella0183逮回来, 额要惩罚她鞭打她, SM:cool: 原帖由 fcb 于 2008-8-31 2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 支持LZ把stella0183逮回来, 额要惩罚她鞭打她, SM:cool:
$m22$ $m22$ 原帖由 fcb 于 31/8/2008 18: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嗯, 说起来, 这也是戒烟的首创绝作, 是她在咖啡版公开先把婚版修改成X版的
忒TM有创意了
额看直接叫XXOO版得了:D
$m22$ 原帖由 zittrone 于 31/8/2008 17: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stella这个人,在婚版污蔑戒烟版主是个“bus版主”,光天化日之下,造谣中伤一个女孩子的名节,实在是道德上有问题。这样嚣张跋扈的女人,至今没有为自己犯的错而受到惩罚。
而且居然还在咖啡恬不知耻的挑衅版主说:
“我说BUS是在婚版说的。
就算处理也该婚版处理呀不是吗?”
链接地址如下: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 ... &authorid=69451
FCB当时还是当值的版主,居然容忍了这样的造谣。咖啡的版主也因为她不是在咖啡说的这些话而无法惩罚她。
请问live,污蔑一个女人的清白,攻击一个版主的生活作风,该当何罪?
名节?给你立个牌坊木?$m12$
[ 本帖最后由 蛇妖MM 于 2008-8-31 23:35 编辑 ]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8-31 2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节?给你立个牌坊木?$m12$
小蛇,你真让俺们开眼界了:D :D
那两根链,很时髦的嘛!会不会下次巴黎时装节上亮相?$考虑$ $考虑$ 原帖由 stella_0183 于 2008-8-31 19: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匿名28日晚上在咖啡版发了这么一个帖子
2021573
这样的带有攻击侮辱一个群体的言论,可以发表出来,我对咖啡版主相当有看法
如果引用某位网友的话:是人都知道这样的话不对
那么............
其次,这个帖在发表 ...
这个匿名Id实在过分!!那个戒烟版主也应该被撤下!!!$bs$ $bs$ $bs$ 原帖由 蛇妖MM 于 2008-8-31 2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名节?给你立个牌坊木?$m12$
被图片雷到了$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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