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铅笔 发表于 2008-9-3 21:27

急问,收到警察局的Vorladung

原因是 Verstoss gegen Meldegesetz

为了签证方便,anmelden到了另外一个城市,却没有在那里住,被查了出来。
问问大家,这个严不严重?我需要找个律师吗?$郁闷$
我有rechtschutz的保险,这个属于保险范围吗?
在线等,谢谢了。

火之舞 发表于 2008-9-3 21:29

问问律师吧,我觉得问题不大,估计是罚点款的问题吧。

十八里铺 发表于 2008-9-3 21:30

挂个电话先, 给他们解释一下
有可能电话里奏能搞定
即使去一次也没嘛大不了

绿铅笔 发表于 2008-9-3 21:36

补充一下,当时在外办我已经承认了,我是为了签证特意anmelden回来的,外办的人还打了一大页的纸叫我签字,大意就是我anmelden到这个城市(A城),其实根本没在这里住,纯粹为了签证什么的。我已经签字了。
然后ummelden回我本来的城市(B城)。现在B城的警察局又叫我去解释,说是Zur Eröterung...
罚款我早就有准备了,就是担心会不会留案底。还有这个会不会算成欺骗阿?:mad:

火之舞 发表于 2008-9-3 21:39

欺骗也分很多种类型的,只要诚恳就行了。警察不会刁难你的。如果认错态度好,我觉得就是罚点款的事儿,再没有别的了,关键还能有什么啊?驱逐出境吗?肯定不能啊~:)

绿铅笔 发表于 2008-9-3 21:44

会不会在Fuehrungszeugnis上留底阿?
我还担心连累给我Mietvertrag的那个朋友。哎,没想到惹出这么大麻烦。

火之舞 发表于 2008-9-3 21:57

我个人认为,楼主的问题不大。其实,也看人的,虽然他们坚持你是犯法,但是你可以交代你的具体情况,他们也要酌情处理的。如果你坚持是你一个人的主意,也不会影响到你的朋友身上。其是我觉得anmelden啊,ummelden啊什么的,都是合法的,就只有一项不合法就是你根本没有在本城市居住。这个我觉得也不属于欺骗,居住也分好多种,住一个月,还是住一年,还是一辈子都住那。那这个说事儿,我觉得应该没有多大油水。具体相关法规,问问律师吧。他在信中肯定提到你侵犯了那条法律,你去网络上查一下,仔细读读。

绿铅笔 发表于 2008-9-3 22:01

谢谢ls的热心mm了

明天我找律师问问,希望这么短的时间能找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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