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tze 发表于 2008-9-4 08:44

求助-邀请函的问题

我在4月份申请了母亲探亲的邀请函,邀请她10月份过来,但是因为地震,奥运会等原因我妈妈刚刚和使馆把签证日期约上,可是在这段时间当中,我因为更换了居住城市,户口也迁移了,那么原来那份邀请函是不是就作废了呢?
重新开新的邀请函再寄回国已经来不及了,我让我妈妈用原来的那份邀请函签证会不会有问题?-

[ 本帖最后由 catze 于 2008-9-4 11:30 编辑 ]

bluemoon 发表于 2008-9-4 11:52

原则六个月有效,你母亲十月来,停留后加起来应该超过六个月,那就无效了,你看来得重新开一张了。

catze 发表于 2008-9-4 14:14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8-9-4 12:5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原则六个月有效,你母亲十月来,停留后加起来应该超过六个月,那就无效了,你看来得重新开一张了。
还有这个规定啊!$m4$

火之舞 发表于 2008-9-4 14:28

恩 6个月 没有过来就重新申请吧 25欧元打水漂的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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