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长居,想回国,想请教两个问题
想请教一下坛里的朋友,希望可以得到一些指点,先谢谢各位我拿长居两年了,在德国有Gewerbeanmeldung,和亲戚一起做点小生意的。现在想回国了,打算每半年往返一次的。想知道如果一年内在德国停留的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即使每次出境不超过180天,被查到了是否也会被取消长居?另外因为生意是和亲戚一起做的,由我挂的牌,如果我把牌照abmelden的话,那么我在德国就没有明收入了(当然我也不会去领社会救济),这样外管是否也会来查呢? 德国政府能相信你没有收入? 不要救济至少也得报个达到最低生活标准的收入. 不过如果结婚了的话以Hausfrau身份就可以坦然报无收入. 本帖最后由 lisa_len 于 2011-7-17 04:26 编辑
还是欧盟长居好点 德国长居是要求1年内至少6个月在德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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