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觉得别人说错什么
“你朋友”的朋友连护照都没,“你朋友”还借税卡给她去打工
就应该想到后果如何~~~
难道同为中国人,就要不分事实的包庇袒护么?
美女阿
摸一下. 原帖由 wangxiaotudou 于 2008-9-21 21: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护照都没有是个什么概念,在国外没有护照难道又是福建那边游泳过来的?
呜呜呜福建的形象这么差吗 原帖由 alexyue 于 2008-9-21 15:2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虽然充满正义感,但是```真冷血```不明白都是自己的同胞,为什么一点同情都没有```所谓面子,丢脸真的比同情心重要么?
人说,衣食足知荣辱。都是出门在外,如果不是因为没钱想打工,谁会愿意担风险干这个? ...
我猜weiss之所以那么说,肯定是他(还有更多其他的人)看这种“我朋友怎么怎么样”的帖子看的太多了。是自己犯的事就自己招认,不是自己犯的事,推荐当事人自己上来陈述事情原委。没必要一个局外人对别人事情的过程细节不是十分了解却跟着瞎着急。
前面有高人也都说了,税卡、护照复印件到底是不是白借?如果是白借,那只能说明这人的确挺白的。如果是收了人家钱了,那就更没什么值得可怜的了。现在犯了事,早怎么想来着?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觉得没什么可值得同情的。 原帖由 fische 于 2008-9-20 15:51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心肠狠点的,就说是税卡被偷了,护照平时放家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复制了。
狠不下心的,找律师。
说税卡被偷这招的确比较高,但是就怕搬了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本来就已经是犯错了,如果在这个基础上再撒谎,那错误可就大了。人家警察是谁,咱是谁,人家还看不清咱这点儿小伎俩么,呵呵。圆谎圆不好,最后被人抓住说给假证词,那后果可就不好说了。所以还是建议后面那个说法:找律师。 原帖由 走走停停 于 2008-9-22 15: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猜weiss之所以那么说,肯定是他(还有更多其他的人)看这种“我朋友怎么怎么样”的帖子看的太多了。是自己犯的事就自己招认,不是自己犯的事,推荐当事人自己上来陈述事情原委。没必要一个局外人对别人事情的过 ...
$握手$ $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