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缘 发表于 2008-9-22 19:33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8-9-22 20:03

原帖由 Klavier1983 于 2008-9-22 20:06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家表说我酸葡萄,可是到底啥叫“精英”、啥叫“人才”呐?


你这个问题问得很棒!我也很想知道!

光是以学校来论精英,论人才!可笑:D

举个例子,一个清华毕业的“精英”,替别人打工一辈子,辛辛苦苦。一个无名学校毕业的“蠢材”,自己开个了公司,创造了好多工作岗位,为社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大家说说,到底谁是精英,谁是人才?

补充一下答案,省得无脑的人骚扰啊!他们两者都是人才!

[ 本帖最后由 开心小子 于 2008-9-23 00:33 编辑 ]

三爷 发表于 2008-9-22 20:49

情缘 发表于 2008-9-22 21:51

da-sein 发表于 2008-9-22 22:44

德国SB多得很,也没有必要太当真,好多加油站上面都写着SB-Tankstelle,前几天还看到一个餐馆的牌子上面写着SB-Restaurant

开心小子 发表于 2008-9-22 23:31

原帖由 情缘 于 2008-9-22 22:51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有你这样举例子的么?

清华确实出的精英和人才比国内其他学校多 那只是总体做比较 你要这样拿特例来比那什么都没法比了

拿一般大学的最牛的和清华最差的比你得出的结论是清华是中国最差的大学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只要是能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都是XX!

以上这句话,本人免费赠送,有空慢慢琢磨去吧

另外说句,我不希望你是中国清华大学的学生

情缘 发表于 2008-9-23 00:23

vdc 发表于 2008-9-23 03:21

原帖由 三爷 于 2008-9-22 21: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扯B蛋~

那个SB有病,

1一般性的在德国境内针对私人用户的公共论坛中,如果通过IP查询等简单方式可以最终确认原告和在德国境内确认被告用户自然人身份,被告公共场合公开发表的针对个人的辱骂性言论是否合法问题不用你在这里急着下结论。
2“人身侮辱”作为非民事诉讼的一般刑事案件“公诉”的费用问题不用给你解释了吧?
3作为合法的公共论坛排除“连带责任”的免责声明中的“用户言责自负”问题及协助公诉调查的问题也不用给你解释了吧?
。。。。。。。
这些IT行业相关的法律课题(即所谓项目的“边界条件问题”)还是比较新颖的,能套上跨学科的头衔了吧。
也挺有普遍意义,可以借这个机会针对此人在公共场合骂人做个试验,此人还敢书面骂人,呵呵。这就不费事了,Snapshot稍微把关键字翻译一下及网页存档打包电子邮件给公诉方即可,现在警方也有邮件报警方式。既然没风险没成本,又让我这个以前就习惯通过法律解决问题的人已经花费了点时间,这次就奉陪到底。
呵呵,既然此人有勇气和意愿在德国冒此风险,是否诉讼是否立案你可以等等看。。。

[ 本帖最后由 vdc 于 2008-9-23 23:49 编辑 ]

三爷 发表于 2008-9-23 09:50

三爷 发表于 2008-9-23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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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德国华人和美国华人没有可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