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坏蛋蛋 发表于 2008-9-23 10:37

团聚签证开公司

我的一个朋友,男的,家庭团聚去年来德国,lp在这边上班,没有孩子,无聊的不行。他家亲戚想和他一起出资在德国开公司,他管理。这样的话是不是要回国换工作签证哪?能行么?不要到时候工作签证没拿到,还得重新申请家庭团聚。有知道的人来说一说吧!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9-23 11:12

变更签证形式,是需要回锅从来的.
但是如果他LP德籍就不一样了,不需要申请签证
想怎么开就怎么开.

live 发表于 2008-9-23 11:35

这个要看他的签证加注,他爱人工作签证的话,一般来说他的签证也应该可以工作,开公司问题不大。

小坏蛋蛋 发表于 2008-9-23 11:39

原帖由 live 于 2008-9-23 1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要看他的签证加注,他爱人工作签证的话,一般来说他的签证也应该可以工作,开公司问题不大。
但是他的签证上加注了,不好工作的。有关系么?他爱人倒是正规的工作签证。

live 发表于 2008-9-23 13:54

去外管局申请允许工作。

jjx 发表于 2008-9-23 17:26

Selbstständig不容易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团聚签证开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