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ml
发表于 2008-9-29 15:49
原帖由 ourgame 于 2008-9-29 02:5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不是你干的。你怕什么。总有人举报什么的。一对口供就知道搞错了。
是有人举报的,可是名字也不是他本人的名字,他这个人用了好几个名字。 $郁闷$
brml
发表于 2008-9-29 15:52
原帖由 tirkew 于 2008-9-29 10:3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怕,麻烦不小,但是问题不大,你现在能上网,应该不是在警察局,警察也没有直接证据逮捕你,还不是最糟的情况。
如果确实不是你做的,要坚持真实的口供,一旦有前后不一致,你就彻底无法翻身了。
你的突破 ...
现在郁闷的是,这个人的户口也不是按在这个房子里面的。我说我根本不认识他,可是警察不相信,而且房东老太说,这个人人来人往交际广泛,她不确定以前有没有见过我。 :mad:
brml
发表于 2008-9-29 15:54
原帖由 housing 于 2008-9-29 14: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跟那个人应该签合同了吧,或者跟房东,有证据说你从什么时候开始入住吧,肯定跟电脑上的数据时间有出入的,应该慢慢可以澄清的。
现在警察也没一定说是我做的,但是他们说至少我也是个帮凶,你看他的东西都在我这里,而且警察找到的时候我就在这个屋子里,所谓人脏并货.
:mad: 我现在害怕死了
娃娃于
发表于 2008-9-29 16:49
害怕没有用,别慌,别露出你做贼心虚的感觉,你又没干过。
电脑你动了吗,你应该没有指纹在上面。
还有,楼上有人说得经济收入什么的很关键,你没有黑钱,
你给那个人100欧,是转账还是现金,有没有收据,写没写作为kaution收款。
娃娃于
发表于 2008-9-29 16:54
等我意大利玩了回来搬了一个箱子去慢慢打扫卫生,
那个箱子,可以作为一个很好的理由证明你是确实打扫卫生去的,你有没有带其它的打扫工具,好好想想
klsharp
发表于 2008-9-29 16:54
LZ不用惊慌,德国法律的原则是证明有罪原则,警察现在对你态度比较硬是他们办事的技巧,因为这样做,如果真正的帮凶就可能害怕而坦白,实际上警察掌握的证据都是侧面证据。并没有正面证据是你作假或者是帮凶,你只要证明
1.你是刚搬进这个屋子的,让你前房东作证你搬走的日期。你现在房东虽然无法确认你和那人的关系,但他也能证明你是刚搬进来的
2.证明你无任何非法收入。1年的AUSZUG打出来,里面没有解释不清的支入支出就行
3.找些朋友证明搬家连带把家具电器卖给下个租房者是件普遍的事情。
只要警察没有确切证据证明你和那个人之间有频繁的现金来往,或者抓拍到你们一起去交易的照片,就没法证明你是帮凶。
xumeng
发表于 2008-9-29 16:56
你这最多算是大意, 不过大意的尺度到多少就转化为帮凶,要听法官的。 总体来说还是要相信政府,毕竟这里不是中国
就情况,租房只有口头协议, 电脑等财产的交换也是口头。 法院判案, 要的是物证,人证是不能定案的
西门
发表于 2008-9-29 17:09
不懂,帮不上忙,不过既然没做坏事,就别怕被冤枉,先祝福lz一个!
小灯泡
发表于 2008-9-29 17:32
~電視劇~德國還真有很多電視劇厄~樓主你這個有點麻煩厄~一定要請律師了~
銀行帳單什麽的都不能説明什麽問題,因爲如果警察假設你是犯罪嫌疑人或幫兇的話,你完全可以收取現金。難道造假的人會傻到做這種高風險的生意使用可以查到的個人轉賬記錄?我覺得,反而你以前房屋合同,保險記錄什麽的或許還有點作用,至少可以説明至少你以前不住在這裡。電腦裏造假的證明一恢復,大概可以揪出很多接受造假人的信息了,對一些人而言是坏消息,對你而言可能是個好消息,因爲他們有可能會被揪到警察局錄口供交待,或許會從側面證明不是你厄。你現在需要一個律師。律師的經驗比論壇裏任何一個人都要多,好律師的建議幾乎張口就來,會給你最實質而有效的幫助和建議。
娃娃于
发表于 2008-9-29 17:37
还有,一定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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