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8-11-3 10:15
weichgekocht
发表于 2008-11-4 02:38
非常理解LZ,当妈妈的都能理解.买东西放在童车里太正常不过了,妈妈们又不是三头六臂的,要推童车,要拿购物筐,还要照看孩子!而且当孩子闹的时候,整个世界都不存在了,脑子里唯一的事情就是让宝宝安静下来.
生完孩子,别说这种事情能忘,我从客厅去卧室拿东西,到了卧室就忘了我倒底要拿什么东西.俗话说,生完孩子傻三年!
既然理解万岁,为什么总有人动不动就站在道德的高地上教训别人呢?
为什么来德国带孩子就是低人一等呢?就回被别人看不起呢? 这样的妈妈叫伟大,为了宝宝的成长放弃自己.现在德国的政策就是呼吁女性能重归家庭.能够看到宝宝每天的变化,成长,在宝宝身边教导他,保护他,是什么样的工作也不能替代的.无论是金钱还是事业的成就感都是无法和这种经历相提并论的.不要等老了的时候才说,我孩子的很多第一次我都没有经历过,如果这样的话,会是一个好妈妈吗?
到现在这个时代还有这种歧视,真不知道这种思想是进步还是落后!
换句话说,LZ的老公工作足以养活全家,而不用她放弃家庭出去工作,赚钱,是她的福气!
yimer
发表于 2008-11-4 14:15
我也是把东西放在婴儿车,这样太正常了,不过付款前一定要检查清楚。
xuqing420
发表于 2008-11-7 12:06
原帖由 隐隐笙歌 于 2008-11-2 22: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能够把法官的信抄上来看看吗,学习学习
法官给我的写的信:
sher geehrte Frau ..
das Ermittlungsverfahren habe ich gemäss § 153 Absatz 1 der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
In wiederholungsfalle können sie nicht mit einer erneuten Einstellung rechnen.
幽兰
发表于 2008-11-7 12:29
理解有孩子的推着车的妈妈去购物发生这样的情况,有次我去儿童店买东西,结果女儿闹,我就顺手在儿童店拿了个玩具给她玩,之后我还买了好多东西,当我把所有东西放在车上的时候,才看到女儿玩的那个玩具,没有给钱,而且这个玩具我还不想要,后来赶紧拿回儿童店还了,人非圣贤,孰能无罪阿,更何况不是有心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