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居留目的已改签证是否还有效??
我以前在A校注册了一个学期,现在已经注销学籍,我的签证一直到明年6月底有效,但是上面注明了nur gueltig fuer Studium an der Uni A,那么我注销学籍的时候,是不是我的签证已经作废了?理论上我不能在德国居留了?但是我很想去B校,但是B校还额外需要英语,并且我只能在明年冬季学期申请,所以我想在德国再学8个月的英语(因为和男朋友在一起所以不想回国读),等到明年冬季学期去B校,我能否不去给签证官说,等到明年6月(也就是签证上的时间)在离开德国?然后在国内呆着,一直等到拿到B校的Zu,在国内申请签证再过来?
情况很特殊,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不是风险很大?现在好着急,恳求知情人帮忙,谢谢:( :(
[ 本帖最后由 ~ice.fisch~ 于 2008-10-6 22:47 编辑 ] 当然没效,
下次签证的时候签证官会知道的,
然后就是遣返,罚钱(挺多)。以后有非常不良的纪录。光是遣返的纪录以后来德国就成问题。
顺便你会触犯外国人法,而且还有非法居留,如果回国进出海关,就是非法出入境。
不是吓你,是我身边的人经历过的,和你经历一抹一样,我们花了很大功夫和精力才化大为小。
[ 本帖最后由 langenfeng 于 2008-10-7 12:19 编辑 ] 很危险.
如果你下次签证,
被使馆的,或外管的认真上了.
估计你五年内是来不了了. 你在学校A退学后,签证就失效了
保险起见你应该先学好你的英语,先申请B学校,拿到ZU以后去换签证,再注销A,注册B$考虑$
A暂时不退学不会有问题的,不考试也没事,你不用担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