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大家:可以在不同城市拥有住房合同并且同时anmelden么?
我现在在A城市和BF共住,有合同,现在由于学习的原因,我要搬到B城住,估计是一年吧,找到房子了,准备新签一份房屋合同去anmelden。当然周末和假期我回A地,毕竟那
里习惯了。A,B两地不远,只不过我实在受不了早上5点起来的日子。
现在请问:我可以不取消A城的合同,同时在两地anmelden么?因为A城的房东说了,少一个人多一个人,他都不会减低我们的nebenkosten,
既然如此,我就不想把我的名字划掉了,况且A地比B处好延签,我以后想杀回来延签也方便。
有人说,一定要去大学所在地Anmeldung和延签,可是A城也没有大学,这里的学生全是隔壁城市来的,他们也没问题啊。
希望我解释清楚了,就想问大家,我一定要去掉现在的合同么,以后延签想回来怎么办?再kun掉B的房子?$郁闷$
多谢回答$送花$
[ 本帖最后由 没头脑与不高兴 于 2008-10-7 19:39 编辑 ] 可以,你只要把其中一处在anmelden的时候告诉办事员你要作为hauptwohnsitz就行了。 nebenwohnsitz 可以的,一个城市的作为hauptwohnsitz,还有一个登记为nebenwohnsitz就行了 :) :) 不过全套材料都在hauptwohnsizt的rathaus
p.s. 我在巴符,曾经同时在两个城市an过,没问题 $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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