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夏夜之星 发表于 2008-10-8 21:08

急问:把两处房子中的一处作为Haupt Wohnung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因为内部工作调动在工作所在地新找了一个房子,
想把它作为Neben Wohnung
原来所在城市的房子也保留了,但想作为Haupt Wohnung
Anmeldung的时候遇到困难,请问需要什么样的Nachweis

仲夏夜之星 发表于 2008-10-9 19:53

$汗$ $汗$ $汗$

傻麦兜 发表于 2012-4-10 21:41

我也要anmelden了
请问lz遇到什么样的困难了?

applebooapple 发表于 2012-4-11 20:15

啥也不要啊,原来房子的合同都不要啊,拿新房屋合同去新城市,说要anmelden成hauptwohnung就可以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急问:把两处房子中的一处作为Haupt Wohnung需要符合什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