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berg 发表于 2008-10-17 11:54

紧急急急急急求助 关于住房所有人可能变更后的影响

我现在住的房子是一个公司名下的,当然周围的几十套房子也是这个公司的

很长时间以前这个公司就打算出手这些房子,现在的住户或者其他的第三方都有购买的权利。现在的住户也可以按照当时的住房合同继续承租下去。当然我选择了后者。

现在,公司找了LBBW的中间人找到我,说有很多人想来看我这个房子,可能也有人想买下这个房子。我问中间人,如果有人真的买下了,是不是我一定要搬走,最怕的就是这个。他当时告诉我的是,只是房子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我无需搬走。

可是后来想想,如果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如果新的房屋所有者要搬入的话,我怎么呢不走呢?

想问问各位,这个情况该怎么处理?

像所有权的转让是不是不需要像我这样的租户的同意就可以进行的?

原来的房子的所有者是不是可以以要转让的名义和我单方面接触合同(按照合同,这个租赁关系是不定期限的)?

谢谢各位了

Spiesser 发表于 2008-10-17 11:58

买房子的人必须自己住才能让你搬走。一般很难。所以一般买房子的人自己想住的话,不太考虑被出租的房子,因为,把租房的人弄做很麻烦

chenberg 发表于 2008-10-17 12:02

谢谢楼上的

如果他要真的自己住呢?

中间人说,他会和那些有兴趣的人联系,然后和我约一个看房的时间。我是不是可以不睬他们,或是有什么其他好的办法????????

2007的冬天 发表于 2008-10-17 15:24

当年的租房合同上有写到这个问题吗?
如果买家自己住,你是要搬出去的。
但也有可能买家会连你一起买下。你继续住,买家成房东。

zhigi 发表于 2008-10-17 15:48

他们买卖不需要你的同意。
但买家自动承担原来的出租合同,而且不能违背原来合同kun了你找别的房客。只有一种情况你会被kun,就是买家自己或者直系亲属入住,那你至少有法定3个月时间找新房。
看房的问题,如果合同上写了这种情况:“如果卖房,你要配合给看,blabla的“,那你要提供看房。如果没写,你就拒绝别人来看:按门铃,对不起,不能进来,强来,就打110!
再说了,即使写了配合看房,也是可以耍手段的:因为你只是“配合“,你可以对于他们给的termin不同意,给一个比较恶心时间的termin vorschlag。不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毕竟买家有可能成为未来房东,弄得不好以后会被穿小鞋。$汗$

chenberg 发表于 2008-10-17 20:18

多谢楼上二位!

再啰嗦一句,是不是我想在继续住下去的话,最好的办法是不要和他们约时间看房。采用拖延战术呢? 比如来信不回,来电话不接之类的

zhigi 发表于 2008-10-20 12:21

拖延战术是可以的。电话可以不接,但来信有点麻烦,因为我看下来,那个中间人还是有点经验的,来信一般会直接写上termin时间,那样就不会拖得无限长,你最多回信说这个termin没时间,拖个把礼拜。
还有,现在经济并不好,买房毕竟是个大事,没那么快卖的,楼主也别太担心了。中间人有点忽悠的成分,我就不信那么多人来看房!你可以强硬一点,让中间人把来看的人,集中到一个时间,否则哪有时间天天招待?

xxliang 发表于 2008-10-20 14:30

你不配合的话,没用的。如果买家是自住的话,房东发现你难缠,才不会束手无策呢,最简单的就是提前3个月把你的租房合同kun了

cd-f 发表于 2008-10-20 22:39

原帖由 2007的冬天 于 2008-10-17 15: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当年的租房合同上有写到这个问题吗?
如果买家自己住,你是要搬出去的。
但也有可能买家会连你一起买下。你继续住,买家成房东。
我知道的两个人都是这种情况的。

万年欢 发表于 2008-10-27 13:07

什么房子啊,条件这么好?

这么不舍得搬,这房子一定条件非常好,好奇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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