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17 12:46
bluemoon
发表于 2008-10-17 12:47
木有错,是要回国办团聚的。$汗$ $汗$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17 18:47
jochenkan
发表于 2008-10-17 18:53
法律规定改变居留目的只有离开德国才能改,也就是说别人让你回国办,是合法的;如果别人让你在这里换,是照顾你。但是你是没法要求别人不遵守法律,来照顾你。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17 21:49
bluemoon
发表于 2008-10-17 21:53
原帖由 angelazhu 于 2008-10-17 19: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是有人就是在当地换了呢。 这怎么说呢?
这个有人一般是在丹麦结的婚,属于欧盟的,他们的结婚证德国是认的,以前是好在德国直接换居留的,居说现在也是要回国换了。。。你系米国结的婚,和在国内结婚是一个级别的,结婚证都是被德国不直接承认地,回国办或回米国办是硬道理。。$汗$ $汗$
[ 本帖最后由 bluemoon 于 2008-10-17 22:59 编辑 ]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19 16:50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20 08:49
athena_hu
发表于 2008-10-20 08:51
还是那句话,回国换是道理,如果让你在这里换是人情$NO$
Berlinxiong
发表于 2008-10-20 08:56
这里已经不让再换了.
我同事和他中国的老婆丹麦结的.
死活都不给换,
请律师,律师也说这条路行不通.
只能回国换.
还要求靠德语.
angelazhu
发表于 2008-10-20 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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