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先把第一份合同签好寄回去,然后拖着不去外管局办签证,如果第二家公司来了,拿第二家公司签证就行了。
$bs$ 鄙视一下这类人,过河拆桥,我当初找工作的时候就遇到一个公司被前面的中国人耍了,老板一怒之下通知人事部,锯掉了所有准备签约的中国人。 原帖由 jjx 于 2008-10-23 23:3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先把第一份合同签好寄回去,然后拖着不去外管局办签证,如果第二家公司来了,拿第二家公司签证就行了。
这个也太不厚道了吧!$NO$ 原帖由 ng82si 于 2008-10-24 13: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实在托不下去,就只当B没有可能,跟A签合同,并照常办理各种手续等。如果最后B的合同来了,要注意你在B开始的工作时间,一定要比A至少晚一个月。
然后去A上班,马上辞职,或者2周后辞职,因为你的在试用期的辞职 ...
做人还是厚道点!
LZ还是问清楚B什么原因,这个最重要。 如果正常理由,那没什么,你就等B. 不过B的做法不是很好。
这种事屡见不鲜
其实这样做不仅是中国人,我见过很多德国人也是如此。既然雇主不厚道,作为弱者的雇员,采取一些办法自我保护,也是有情可源的。
我还经历过更恶心的:公司给了你合同,你辞了现在的公司,然后新公司跟你说,项目拖延,不需要人了,你找了律师,写了信,才给你两周的补偿费,可那点补偿费都不够律师费...!这样就算对雇员公平,对中国人公平?
做人应该厚道,但厚道跟愚钝是有区别的。
经验之谈:如果你在一个公司稳定下来了,不是十分好的条件,别轻易跳槽。风险大,费用高,往往始料不及。 原帖由 baikai 于 2008-10-24 13:4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bs$ 鄙视一下这类人,过河拆桥,我当初找工作的时候就遇到一个公司被前面的中国人耍了,老板一怒之下通知人事部,锯掉了所有准备签约的中国人。
这样做很正常,德国人也会这么做的,其实这样比在试用期辞职好多了. 你那个公司怎么被中国人耍的,是一样的情况吗? 如果是一样的, 那只能说这老板脾气太大,德国人也会脚踩两条船的,我们在找工作的过程中是弱者,保护自己是应该的.难道公司可以让我们等,不停的说,我们要你,然后让你等着,最后说不行,而我们就不能用任何手段保护自己吗?
很多公司都这么做,一边说我们肯定要你,其实你只是第二,第三人选,所以找工作就是大家互相忽悠. 原帖由 ng82si 于 2008-10-24 23:3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其实这样做不仅是中国人,我见过很多德国人也是如此。
既然雇主不厚道,作为弱者的雇员,采取一些办法自我保护,也是有情可源的。
我还经历过更恶心的:公司给了你合同,你辞了现在的公司,然后新公司跟你说,项目 ...
$握手$ $握手$ $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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