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拿个主意吧!
在我去fa那里检查得知怀孕的前一个晚上,我接到了一个教授的电话,说他有一个博后的位置很适合我。这不,接着第二天就知道怀孕了,后来,我去见了那个教授一次,算是个面试吧,但我并没有告诉他,我怀孕了。他当时知道我正在准备答辩,就让我答辩后再联系他,然后再具体谈谈课题,他还说,因为我10月30号答辩,他说希望我11月15号就开始工作。我自己对这份工作也挺满意的,实验室就在我LG办公室的隔壁,这样他对我也能有个照应。我下个周一又要跟教授联系了。我应该告诉他我已经怀孕了吗?告诉他,怕他就不要我了。也打算着15号开始工作,然后到月底才告诉他,如果他那时不愿意的话,我就再去取消合同。但后来想想,好像到时候休产假的话,要把mutterpass给教授看的,是吗?这样的话,不就露馅了,因为我已经在两周前就拿到了。
大家帮我拿个主意吧,我还是周一打电话给教授的时候就告诉我,我已经怀孕了,还是先拿到合同再说啊? 还是老实点先说吧,工作是个长期的事呢,瞒着骗着总是会露馅的,而且这样的心态,对怀孕也不好。如果他不愿意要怀孕的你,到时候工作两星期了,还是不高兴要的,到时候他骑虎难下,憋着气,你工作也不会开心的。
自己喜欢的工作是很难的,可宝宝也是一辈子的事呢,不要因小失大。 有半年试用期试双方可以随时结束合同的。你瞒不了半年的。我觉得星期一和他说刚刚知道比较好。:) 嗯,那我就周一跟老板直说吧。
谢谢大家!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