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hewei 发表于 2008-11-4 20:10

内容已没有

谢谢!版主是否可以帮我把帖子删掉。

[ 本帖最后由 yanhewei 于 2008-11-5 15:45 编辑 ]

留声机 发表于 2008-11-4 20:12

可以反悔的,偶就是被德国鬼子放过鸽子

口头承诺没有法律效应

yanhewei 发表于 2008-11-4 21:56

那如果当时还有第三者在场听到我们说想租这个房子,那我们说的话还有法律效率啊?

亚洲俱乐部 发表于 2008-11-4 23:47

鱼跃 发表于 2008-11-5 00:22

打电话和人家说不要了,再说声抱歉吧。德国人放过我鸽子,也没对我说抱歉。越快越好,不要托。不然耽误人家找新的房客就不好了。

建伍 发表于 2008-11-5 14:40

LZ$NO$ $NO$ $NO$

pureepuree 发表于 2008-11-5 15:20

本帖最后由 pureepuree 于 2011-2-17 10:33 编辑

w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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