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了也是坏同志 发表于 2008-11-6 22:14

奥巴马当选,黑人兄弟并没有从此站起来了 ZT

作者:陈文森

奥巴马在他天花乱坠的获胜演讲中不无自豪地称许,自己的当选使美国成为一个任何奇迹都可能发生的国度,一个“人人生而平等”立国信条焕发着生机的国度。

麦凯恩在承认败选的演说中也坦承,奥巴马的获胜对于非裔美国人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所有人一瞬间都开始欢呼,奥巴马的获胜是民主的胜利,是美国人跨越奴隶制历史、走出种族界限的标志。奥巴马的当选,似乎如同60年前东方中国的一声宣告一样,让黑人兄弟站起来了。

不过,称许奥巴马的当选是民主的胜利毫无意义,只要选举公平、公正、透明地进行,无论结果怎样,都是民主的胜利。奥巴马是否获胜与民主制度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仿佛麦凯恩当选民主就失败了,确实没有道理。

抛开民主制不论,黑人兄弟站起来的推论也相当可疑。奥巴马的出身和标准的非裔美国人有着巨大区别。传统非裔美国人祖先是来自非洲的黑奴,数代祖先都已在美国或邻近的加勒比海地区生活过,这样的非裔美国人深刻地构成了美国文化的一部分。

像美国前国务卿科林·鲍威尔、联邦法院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这样的黑人政要才算的上传统的非裔美国人。如大法官托马斯从小长在贫民区,享受政府的少数民族倾斜政策上了耶鲁大学,从此改变一生,代表了比较经典的黑人从政之路。

而奥巴马的父亲是肯尼亚人,母亲又是白人,不仅是黑白混血,也没有和非裔美国人一样的文化渊源。当众多年幼的黑人在街道歌唱嘻哈舞曲的时候,奥巴马正在印尼跟母亲一起生活。奥巴马的出身和生活经历都决定了,他无法真正的代表主流非裔美国人的文化。

即使在他参选之后,黑人民权领袖杰西·杰克逊还私下愤怒地要“阉了”奥巴马,就连奥巴马自己挑选的副手拜登都评价奥巴马“是第一个能言善道、聪明、干净而且好看的主流社会非裔美国人,简直是书上才有的。”由此显见,奥巴马和真正的黑人文化价值之间有着怎样的区隔。

许多黑人为奥巴马的参选感到激动与欣喜,但奥巴马的政策和政见却根本没有代表黑人族群发出任何声音,所以黑人为奥巴马而疯狂,其感觉颇有些像中国人对今年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钱永健的莫名激动一样,并不符合奥巴马的真实身份。

正因为奥巴马和传统非裔美国人有所不同,一些选民甚至没把他当成黑人。奥巴马自己也选择了一种超越族群,只谈“改变”的竞选策略。这样的策略吸引了众多温和的白人选民,他们或多或少具有种族偏见,但却被奥巴马身上淡化的种族色彩打消了偏见。

此外,经济危机的加剧让很多选民对共和党执政8年的经济政策彻底失望,进而怪罪到共和党候选人麦凯恩身上,而奥巴马又不断鼓吹他的贸易保护政策可以为美国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因此许多经济危机中受到影响的选民不得不为了现实利益而改投奥巴马。

所以,不能因为选民投票给奥巴马就断定他没有种族偏见,这充其量只能说明种族偏见没有成为他决策的最主要因素。换一种情境,当选民面对条件相仿的候选人时,种族偏见会不会发酵就很难说了。

虽然选举结果是一边倒地支持奥巴马,但仔细发掘选举数据就会发现,种族议题还是影响到了选民的投票。在一些黑人密集聚居的南方州份,如密西西比、阿拉巴马,原先预计投票率偏低的黑人选民会受奥巴马的激励,以史无前例的高投票率力挺奥巴马,从而拉近奥巴马与麦凯恩的幅度,甚至反超。

但选举结果却显示,奥巴马的得票比例并没有比4年前的克里改善多少。其原因在于,虽然许多黑人踊跃投票,但同样也有比往年更多的白人选民出席投票,他们大多支持麦凯恩,从而抵消了黑人多投的选票,这也很能说明种族问题的影响仍旧存在。在美国广大的中部、南部地区,种族的鸿沟还远没有改变。

民主党众议员约翰·默撒曾在评论自己的选区时说,“宾夕法尼亚州的西部毫无疑问有着很多种族主义者”,默撒后来不得不为这番言论道歉,但开票结果则显示,尽管奥巴马在宾州以11个百分点获胜,但在宾州西部,麦凯恩在几乎所有的县胜出,其中不乏2004年克里占优的地区。

因此,要说奥巴马的当选为美国消除种族界限迈出了重要一步尚还说得过去,但要大声地喊出黑人从此站起来了,未免还是太乐观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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