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的这笔钱收的合理吗?
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是这样的,我07年7月搬到一家私房,合同上写的是每月房租里包含电费20欧,用多的话需要补.
转眼到了08年2月,房东的电到年底结算了.这里需要提到的是,我们和房东好象是一个电表,因为我在我住的屋子里没有发现电表,而她就住我隔壁.
问题出来了,房东拿这个补交电费的单子找我去缴纳差额.
单子上是这样写的:07年1月到08年1月,预付**欧 ,实花**欧,应补100欧.
在这期间我住的时间是7个月,那样多了100欧,平均给我就是我每月多了15欧.房东让我补齐100,然后每月再多出15欧,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我应该给她100吗? 没看懂
什么叫“房东让我补齐100,然后每月再多出15欧”?到底要补多少??
而且,lz应该去确定一下到底是不是合用电表,如果是合用,那么房东是怎么分摊的?
如果是有自己的单独电表,那么超出当初预付的金额,并且合同里也提到多退少补,那应该补啊。 如果你住进去的时候抄电表了,就算一下补要叫的钱。
一定要去试电表是不是合用的。
.房东让我补齐100,然后每月再多出15欧,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每月再多出15欧,就是现在开始35每月。这个是合理的,电费公司是这么收钱的。不是房东自己定的 原帖由 01638880163 于 2008-11-15 12:2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住进去的时候抄电表了,就算一下补要叫的钱。
一定要去试电表是不是合用的。
.房东让我补齐100,然后每月再多出15欧,请问这个要求合理吗。
每月再多出15欧,就是现在开始35每月。这个是合理的,电费公司 ...
$握手$ $握手$
还有就是确认你之前(07年1月到7月)有没有人住你房间,不然他也应该要补交的。 我表达的有点含混
是这样的,08年2月的时候我已经在那里住了7个月了,这个时候出的电费单子.单子是07年2月到08年2月的,而我是07年7月搬进去的,也就是说不应该全是我买单的.
进去的时候没有抄电表的,房东就在我隔壁住,感觉象是一大套房子兼并出来一部分给我的,虽然各自独立.所以直觉是电表合用,因为我在我的那小套房间里没有发现电表.
我主要想问,我只住了7个月,他一年超了100欧,都应该我来承担吗?况且还不知道是我自己超的还是两家一起超的.他当时找我过去说这个事情的时候我说把单子给我,等LG晚上回来跟他说声再把钱给你,当时他很不情愿的给了我,因为我们不懂德文,所以很多东西都不方便沟通的,所以也是因为他的不情愿引起了我的怀疑,不知道是那上面有他私人银行信息所以不爱给呢还是就因为不合理呢? 建议看原始单子,哪个电力公司,月租多少,每度电多少钱。
这些都是明帐 原帖由 BB兔 于 2008-11-15 13: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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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就是确认你之前(07年1月到7月)有没有人住你房间,不然他也应该要补交的。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 是私房$汗$ 原帖由 留声机 于 2008-11-15 22:4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建议看原始单子,哪个电力公司,月租多少,每度电多少钱。
这些都是明帐
谢谢斑竹 关键我没有那个单子啊 我更不知道我用了多少度电 我连电表都没有见到$汗$ 单独装电表吧 要他出示明细帐,每年结算的时候电力公司都有寄过来,另外再问他电表的事情,也去在地下室啊,不一定在房间里,如果他的房子长期出租,一定分电表的,没人会糊里糊涂的给钱的.总数35欧一个月也是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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