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呀 发表于 2008-11-18 16:09

公司 k人了个人 理由让我迷惑

标题改了下跟我没关系地

最近可能要被裁 所以特别留意这方面的动向 今天听说公司K了个 已经有正式文件 K的理由 是 偷了公司的圆珠笔 $m9$ $m9$
这种破笔国内5元一大把 不知道到底偷了多少 可以被 K$NO$

[ 本帖最后由 啊呀 于 2008-11-19 11:15 编辑 ]

tottisfan 发表于 2008-11-18 16:19

BT公司

gwyneth 发表于 2008-11-18 16:20

$汗$

糨糊狗 发表于 2008-11-18 16:38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ps,要是真的因为偷圆珠笔而开除,估计这哥们儿一次性偷了不下1000支才能有这效应:D
说500支都有点丢人。。。

guesswhoesis 发表于 2008-11-18 16:42

啊, 这你要跟公司交涉一下, 宁可是被裁员掉, 也不能因为这个理由被辞退了, 这要是写在你Arbeitszeugnis里你在德国就很难找到工作了。

要不自己辞职。反正也是要被辞了。

紫色火 发表于 2008-11-18 16:46

赶紧走吧,跟头说,收回这个决定,让他自己辞职,公司省了不少的钱,应该会答应你的,不然的话这个理由影响继续找工作啊。。。

walterwang 发表于 2008-11-18 16:59

应该不是真的吧$考虑$

JBD 发表于 2008-11-18 17:06

:o :o :o 很牛的公司...

黄沙百战穿金甲 发表于 2008-11-18 17:13

这么点小便宜也占,确实该轰走

自己都没做到不让人找茬儿,又怎能埋怨他人?

养牛佬 发表于 2008-11-18 17:15

哼!要真是这个理由就让他去arbeitsgericht吧!没有谁能相信, 能证明一个员工会偷一支圆珠笔!充其量就是不小心带走了!
你同事德国人? 要是外国人,公司就是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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