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ia105 发表于 2008-11-19 15:09

请指点关于拿到长居后每年必须在德国呆6个月的法律条文

总是看见论坛里的发言说,拿到长居后, 不仅每6个月要回德国一趟,而且每年必须在德国呆6个月。

我自己要找法律条文,没有找到关于每年必须在德国呆6个月的条文, 所以来这里请教高手们。。。

请指点。。。 谢谢先。。。

完治 发表于 2008-11-19 18:21

您搜索一下,以前有过这样的帖子。

JAZZYNOTE 发表于 2008-11-19 19:16

原帖由 julia105 于 2008-11-19 15:0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总是看见论坛里的发言说,拿到长居后, 不仅每6个月要回德国一趟,而且每年必须在德国呆6个月。

我自己要找法律条文,没有找到关于每年必须在德国呆6个月的条文, 所以来这里请教高手们。。。

请指点。。。 谢 ...

没有必须在德国待6个月,就是不能在国外待超过6个月而已。

carrier 发表于 2008-11-19 19:51

法律条文上是说,离开德国半年之内没有回来,我没有见过说必须在德国待半年的。
但是,如果一年只回来两次,仍然是危险的,因为法律上还有一条是,如果外管局认为你已经事实上不是在德国经常性居住的话,也有权取消长居。
据说外国人局对外国人是进行抽查的,前两天还有个人发帖子说,得到警察的信,后来发现是因为外国人局抽查外国人的时候,发现他没有及时登记住址。这说明外国人局的抽查还是确实进行的。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8-11-19 20:15

julia105 发表于 2008-11-19 21:46

谢谢大家的答复... 终于解开我的疑惑了...

原来 没有 法律条文对这个每年要居住在德国半年有硬性规定.... 但是会抽查, 而且长期不在这里交税, 不交房租等等... 应该也会被发现的...

杉杉来迟 发表于 2008-11-19 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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