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求到,可删
谢谢大家$送花$ $[ 本帖最后由 yawk 于 2008-12-8 18:04 编辑 ] 是akten anschauen.律师要先从警察局掉出你的档案。 原来是这个词,谢谢LS的回复:) 是申请Akteneinsicht,
律师申请了这个东西了后,你估计需要等一段时间了,等他跟你联系。
警察局的Vernehmung你可能没必要去了,你的律师估计会根据事情的严重性直接和检察官联系的,小事就算了,大事就上法庭咯。
如果事情不是很大的话,根本就没什么必要请律师,纯粹就是浪费钱。
收到警察的信也没有必要慌张,先搞清查什么事情再说。
[ 本帖最后由 Interchina 于 2008-11-21 16:43 编辑 ] 谢谢楼上亲,$送花$ $送花$ 我德文不好,所以只能花钱消灾了。:(
[ 本帖最后由 yawk 于 2008-12-8 18:05 编辑 ] 你的意思是Einstellen把,这种结案有很多情况,从§153 §170§205 StPO都是,到时候你肯定会收到书面文件,这个文件你一定要给外管局看,就是你不给他看,他也会跟你要的 谢谢楼上亲的回答,最后一个小问题,
请问我最后收到的这份书面文件的德文名称是什么? $送花$ $送花$ 原帖由 Interchina 于 2008-11-20 21:4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意思是Einstellen把,这种结案有很多情况,从§153 §170§205 StPO都是,到时候你肯定会收到书面文件,这个文件你一定要给外管局看,就是你不给他看,他也会跟你要的
既然已经EINGESTELLT了,就说明已经撤诉,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和外管局联系 原帖由 yawk 于 2008-11-21 00:3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楼上亲的回答,最后一个小问题,
请问我最后收到的这份书面文件的德文名称是什么? $送花$ $送花$
Beschluss 原帖由 kona 于 2008-11-21 00:4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已经EINGESTELLT了,就说明已经撤诉,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和外管局联系
一般来说警察会在之前通知外管局现在有个Ermittlungsverfahren gegen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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