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欧盟其他国家工作,以后申请欧盟长居时间可否一并计算还是中断?
看了些网上的贴子,对欧盟长居还是不解.我现在的情况是,在德国工作了二年不到,明年去瑞士工作.这样三年后是否还可以申请欧盟长居.我的理解是,只要瑞士也加入欧盟的话,两边的工作时间可以加在一起算.
这个欧盟长居是不是只能在德国申请,其他国家是不能申请的?
如果我打算以后申请的话,在离开德国时需要办什么手续,还是要继续交德国养老金?
有没有人听说过如果去欧盟其他国家工作,可以申请继续保留德国的居留许可?
谢!
[ 本帖最后由 carryyou 于 2008-12-2 15:00 编辑 ] 只算在德国的时间。瑞士人是崇尚中立的,要他们加入欧盟,嘿嘿。 那德国五年必须连续吗?我这一走前二年就白白浪费了 也在痛苦中。还想问问楼主,瑞士的工资情况。谢谢!;) 原帖由 carryyou 于 2008-12-3 17:0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那德国五年必须连续吗?我这一走前二年就白白浪费了
对滴,你的理解没错$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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