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attewhen 发表于 2008-12-3 02:13

请教医疗保险的Familienversicherung 什么条件才符合?

怎样才是被保险公司承认的Lebenspartner?
是不是只要注册在一个地址就可以了?
比如我的BF和我不再同一个城市,只要我们一人在另一人的地方报一个Nebenwohnung就可以了吗?
多谢指教~~~$kiss$

weiss 发表于 2008-12-3 08:02

koch 发表于 2008-12-3 08:58

必须有结婚证,都是学生的话,都一样,有人工作了的话,保费跟收入高的那个人走,
如果两人都工作了,那就各交各的了

并非如此 发表于 2008-12-3 10:01

不用再一个地方登记

只要结婚就可以
还有,mit的那个每月收入不能超过400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08-12-3 23:20

$kiss$

zzxx214 发表于 2008-12-4 21:41

有固定工作的每月不能超过400,非固定工作的平均下来每月不超过350好像~~

随风 发表于 2008-12-4 22:04

既然是Familienversicherung,那必须是一个家庭啊,不结婚是享受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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