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人法
本人不会德语,但有无固定期限的工作合同,想把老婆和孩子接过来团聚,但老婆需要照顾小孩,不可能去歌德学院学德语,因此考虑让老婆拿语言签证而让小孩拿家庭团聚签证过来。今天去外管局咨询了一下可能性,外管局工作人员很生硬地说不行。问其原因还不愿意解释,说需要找个会说德语的人一起来才给法律解释。请问有谁了解外国人法规定不允许这样吗?不胜感激! 家团签证是这样的.她拿语言签证的机率很小.
因为你在德国. $ok$ 建议找个律师,一切都好办的,事先先咨询一下,看看有没有比较好的律师,花不了多少钱,律师出面后sb签证官们全傻。希望楼主好运。$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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