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路的我
我和我的德国老公是06年8月在丹麦登记结婚的。我们之前有过2年的甜蜜的恋爱。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他是个善良,温柔,急躁,固执,软弱,工作认真的人。结婚之后,因为我还在国内读书,而他也是公司里驻国内的办事处部门经理。由于工作性质,他经常全国各地地飞。而我那时,很愚蠢地把老公当作自己生活的重心,觉得他就是自己的全部。现在看来,这是我的错误。在06年9月的时候,他通过网上聊天,认识了一个曾经在德国留过学,并且有着婚姻的中国女人。这个女人比我大7,8岁左右,可以说很成熟,很独立。。呵呵,我今年24岁。之后,他们该发生的都发生了。我第一次发现的时候,是07年4月14日。那时,跟很多JM一样,不敢相信事实,不敢相信自己爱的人会如此。他在我面前痛哭,发誓,于是我们约好了重新生活,因为我,很爱他。当然,我再次犯的愚蠢错误就是,常常在他面前提起他对我的伤害,并且开始敏感多疑。第二次发现他们在一起,是07年的11月30日,那时候,我很受伤。。。那段时间,我是不正常的。他又如出一辙地说他爱我,不能没有我,要求再给一次机会,于是我,又点了头,只因为我,很爱他。人很大的悲哀之一就是知道自己在犯错误的时候,仍旧不能改变 。于是我依旧是怨妇`的生活,依旧地敏感和多疑。第三次发现他们在一起,是今年的10月,这段时间,我们是不幸福的,他,还有我。只是我开始发现,自己的心没有那么地痛了,取而代之的是冷。于是我接受了公司的安排,来到德国工作半年,我想我需要这样的时间来自己舔舐伤口。来之前,我查了他的通话记录,那个女人熟悉的号码,依旧告诉着我残酷的真相。但是这次,我选择了沉默。现在的我,在这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国度,一个人吃饭,工作,旅行,也一个人说话,和自己谈心。
不知道是否该离开,但是我仍然爱着他,只是,不愿意再受伤,也无法再去相信他。我相信他也是爱我的,我们未来的路,不知如何去走。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4:1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我的德国老公是06年8月在丹麦登记结婚的。我们之前有过2年的甜蜜的恋爱。在这里我想说明的是,他是个善良,温柔,急躁,固执,软弱,工作认真的人。结婚之后,因为我还在国内读书,而他也是公司里驻国内的办事处 ...
$支持$
[ 本帖最后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46 编辑 ] 原帖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1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Anonymous ,同志,你为啥总是匿名,又不匿好呢$考虑$
怎么没匿好$frage$ $送花$ $ok$
[ 本帖最后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47 编辑 ] 原帖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匿名为了不让被人知道自己是谁啊,可是现在知道她是Anonymous啦,没有看到吗
$m27$
哈哈 原帖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匿名为了不让被人知道自己是谁啊,可是现在知道她是Anonymous啦,没有看到吗
你的问题很有深度 原帖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匿名为了不让被人知道自己是谁啊,可是现在知道她是Anonymous啦,没有看到吗
建议你去查字典 原帖由 小胖猪 于 2008-12-5 14:2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她匿名为了不让被人知道自己是谁啊,可是现在知道她是Anonymous啦,没有看到吗
$高$ $NO$ $NO$ $NO$
英文字典的重要性
哦,这个是题外话
既然,他们三次全都断不干净,还能说什么呢
这个速食的年代,1个月的出轨叫出轨,一年的出轨,已经叫爱情了 趁你还年轻离婚吧!开始新的生活。总比这样貌合神离的生活好。
话不好听,劝你三思! 原帖由 至渝 于 2008-12-5 14:3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NO$ $NO$ $NO$
英文字典的重要性
哦,这个是题外话
既然,他们三次全都断不干净,还能说什么呢
这个速食的年代,1个月的出轨叫出轨,一年的出轨,已经叫爱情了
可见这男人还是长情的 原帖由 苏犹怜 于 2008-12-5 14: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可见这男人还是长情的
哈哈
真该谢谢他们的长情
$m7$ 你怎么会觉得他还爱你?
让我想起那写包2奶的,可能男人的确博爱吧,手心手背都是爱:P
[ 本帖最后由 凋零 于 2008-12-5 14:38 编辑 ] 。。。。。。
结婚真的那么好玩吗?$m14$ $m27$
都干嘛亟不可待地那么早结婚?$m27$ 如果不爱,那么作为一个西方人,为何总说他爱我,不要离婚呢??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4:3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爱,那么作为一个西方人,为何总说他爱我,不要离婚呢??
不要看他说了什么,而要看他做了什么。西方人嘴上有一套,但做的都是伤害你的事情,你自己说怎么办吧$m14$ 唉, 你把这个帖子在婚版再发一次, 然后让黑火药炸的你体无完肤, 也许你就能清醒了 原帖由 dgrxdgrx 于 2008-12-5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 你把这个帖子在婚版再发一次, 然后让黑火药炸的你体无完肤, 也许你就能清醒了
是啊,建议发到婚版! 有时觉得女人真悲哀,为着那些吃不着用不上的"你爱我"此类甜言蜜语,一次次原谅负心人,作贱着自己。
给自己一个限期,如果到那天对方还是没有改变,自己还是无法忍受,那么就是了断的时候了。 原帖由 dgrxdgrx 于 2008-12-5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 你把这个帖子在婚版再发一次, 然后让黑火药炸的你体无完肤, 也许你就能清醒了
黑火药被封了。
再者,他太偏激。$汗$ 趁着你在德国的机会寻找一下新的对象吧。
这边外国人的可选择度可比国内高多了,毕竟是资本主义的后方大本营呀。
至于你的那个真爱的男人,还是算了吧。。
你当外国人不喜欢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吗?这个方面男人不分中外都是一样的。
你要是不想和他离婚但是又感觉不爽,那么也只有找个情人一法了。。。 就这样,还善良呢。
假如换个中国男人,老早踢得远远的了。
自作孽。 就这种男人,LZ还好爱他?!不明白.$考虑$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5:0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就这种男人,LZ还好爱他?!不明白.$考虑$
呵呵,这个小MM没有爱过吧??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4:39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爱,那么作为一个西方人,为何总说他爱我,不要离婚呢??
你太不了解西方人了.我的体会时他们经常把我爱你挂在嘴边,可以今天说完明天就去离婚的.有些普通朋友间还说:ich habe dich lieb.当然不是有意欺骗,可能是文化性格的关系吧,因为"神爱世人",所以世人也互相爱:P 原帖由 dgrxdgrx 于 2008-12-5 14:44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唉, 你把这个帖子在婚版再发一次, 然后让黑火药炸的你体无完肤, 也许你就能清醒了
我考虑了下,还是听你的,再婚版发一次。 原帖由 装嫩卖老的不不 于 2008-12-5 14:3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
结婚真的那么好玩吗?$m14$ $m27$
都干嘛亟不可待地那么早结婚?$m27$
头像很牛x,我莱可。。
事实证明我们,早婚是不对的。
因为那个时候我们都不成熟,还是像我们老一辈学习30岁以后在结婚吧
回复 25# 的帖子
确实不了解,总觉得爱是通用的语言。。。没有因为他是西方人就爱,当初就是这样遇见了。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5:2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确实不了解,总觉得爱是通用的语言。。。没有因为他是西方人就爱,当初就是这样遇见了。
楼主是吧。。
唉。。西方人跟东方人。。。差异还是很大很大的。。跟环境有关,跟教育有关,跟文化有关
白皮肤蓝眼睛的人跟咱们对爱的理念是不一样的。
我男友跟我很恩爱。。但是,他对我说过,我现在很爱你,但是我不能保证将来一辈子都会爱你,反之你也一样
当然我回敬他的是,那我们结婚的时候一定要签署财产公证。。这样使得我在离婚的时候就不那么可怜可悲了。。
你看。。外国人就是这样的(当然我男友不算是老外了)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5 15:2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考虑了下,还是听你的,再婚版发一次。
晕,婚版好像不能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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