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烦, 工作两年了,该延签了, 会被拒签吗?(且明年初就要Mutterschutz了)
我和老公在德国, 老公也是中国人。到今年12月31号, 我在德国同一家公司工作正好两年了, 签证也是到这个时候到期。 明年2月中旬就可以进入Mutterschutz 了, 本想顺利延签, 安心过年。没想到, 今天跟人事部的一番谈话和外管局的一封信却让我现在寝食难安。事情是这样的, 当时我被招进公司的时候,是准备让我负责中国项目协调的,但是这个项目一直都在跟客户谈, 最终还是没有谈下来, 所以就让我先在采购部做一些Sacharbeit, 跟中国也没什么关系。当然这个位置也不需要什么念过大学的人来做,(尽管我在德国大学毕业), 但是那时项目未决, 我想如果能谈成, 那我做的Sacharbeit也只是暂时的, 所以也就一直做着。
最近本来想找人事部谈一下关于Mutterschutz之前的假期问题, 没想到人事部却对我说,我的工作许可就是到今年12月31号, 如果我得不到新的工作许可, 我就从明年1月1号起失业,什么前六后八都跟公司没关。 而且他们还重新填写了一份Stellebeschreibung, 说我现在做的就是Sacharbeit,也没说跟中国有没有关系, 有Ausbildung 的人就可以做,还传真到了外管局。话里话外, 就是我根本不会得到什么新的劳动许可,但是公司又把事情撇的一干二净, 都推到外管局。而且还跟我说,如果我得不到劳动许可, 可以以我老公在德国工作为理由, 签一种家庭签证。
因为一直以来, 我都觉得, 连续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两年的人, 没有什么理由不给延签的, 而且也不需再经过什么劳动局审批,外管局可以直接签给我。 况且, 我现在又不是失业, (因为怀孕, 公司也不能随便裁人), 但我想现在经济不好,我又怀孕, 公司只是拿我签证的问题做挡箭牌。
接着, 今天收到外管局的一封信, 说我要延签, 需要带上我和我老公的工资单, 这里我很疑惑, 为什么还要我老公的?还有就是一份表, 叫 Lebensgemeinschaft mit ausländischen Familienangehörigen, 其中有一句Hinweis:
Der Aufenthaltstitel wird einzig aufgrund der vorstehend bestätigten familiären Lebensgemeinschaft/ lebenspartnerschaftlichen Gemeinschaft erteilt/ verlängert. Eine spätere Verlängerng ist vom weiteren Fortbestand der Lebensgemeinschaft abhängig.
看了这个我就有点傻了, 什么意思, 难道是让我申请家庭签证? 为什么? 是不是真的不给我正常的工作签证?外管局又会拿什么理由来拒绝我?没有什么根据, 又怎么会给我发一个这个东西?
现在真的很烦, 希望懂这方面事的朋友帮我看看,究竟问题会出现在哪里? 有什么法律依据? 我有什么应对的措施?
先谢谢了!
注:如果最坏的事情发生,我又要生小孩, 我都可以申请什么经济来源,差别有多少,和如果我正常工作去比。 感觉应该问题不大,只不过是换了个工作岗位去办理延长,应该不会被拒掉的。
即使是拿的团聚居留,如果是有工作许可的话,那就和原先也没啥区别。 原帖由 xxliang 于 2008-12-6 01:0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应该问题不大,只不过是换了个工作岗位去办理延长,应该不会被拒掉的。
即使是拿的团聚居留,如果是有工作许可的话,那就和原先也没啥区别。
谢谢楼上的朋友,想问一下, 如果拿团聚签证且有工作许可的条件是什么? 你已经工作了两年了,如果还在德国读过两年书的话,可以直接换不和公司挂钩的工作许可,直接在外办办的。
换了家庭团聚的签证,对你的影响不会很大的。该拿的钱还是可以拿到的。 原帖由 liuafe 于 2008-12-6 07: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已经工作了两年了,如果还在德国读过两年书的话,可以直接换不和公司挂钩的工作许可,直接在外办办的。
换了家庭团聚的签证,对你的影响不会很大的。该拿的钱还是可以拿到的。
嗯, 我就是有点疑惑, 外管局是知道我已经工作两年了,而且还要继续工作下去,正常的话, 应该可以延像你说的那种,又何必给我寄一张家庭团聚的申请表,让我填。
其次,如果道理讲不通, 我变成失业, 拿到家庭团聚的签证,那么我在生小孩期间, 从Krankenkasse 能拿到多少钱呢? 因为跟公司所谓的前六后八都已经不存在了。
还有, 不知道能不能申请到Arbeitslosgeld, 我已经工作两年了,到时怎么说,不是公司解雇我,也不是我不干了,是没得到工作许可,而且生小孩, 在一段时间内还没工作能力,这样可以吗? 公司已经在轰你走了, 随便编了个烂理由,真恶心.
不过话说回来, 你项目没谈成,对公司没有贡献,走人也是正常的. 原帖由 qaob 于 2008-12-6 09:06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公司已经在轰你走了, 随便编了个烂理由,真恶心.
不过话说回来, 你项目没谈成,对公司没有贡献,走人也是正常的.
项目不是我谈的, 因为项目很大, 销售部和我头一直在努力争取。 一再拖延, 还是没成。 而这中间我就转做其他的工作。 就这样。 原帖由 Nina31 于 2008-12-5 22:1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老公在德国, 老公也是中国人。到今年12月31号, 我在德国同一家公司工作正好两年了, 签证也是到这个时候到期。 明年2月中旬就可以进入Mutterschutz 了, 本想顺利延签, 安心过年。没想到, 今天跟人事部的一番 ...
不用担心,签证不会有问题的,因为你老公还工作的。
关键是在你你做Sacharbeit做多久了?你的这个暂时是多久?如果有半年了,那么公司的理由,你做这个工作不合适是不成立的,那么公司不要你,只有解雇你,但是你怀孕了,是受保护的。你可以找律师讨回公道。当然你以后就不用去那里做了,重新找别的工作。但是你的Mutterschaftsgeld公司还是要付你,或者付一笔相当赔偿费,而且你应该还可以得到Elterngeld,这个也跟你的工资高低有关,这个也要算上的。如果你是呆在家里,那么每月只有300欧元。Arbeitlosgeld I可以留到以后再用。
不过,记得Mutterschaftsgeld、Elterngeld、Arbeitlosgeld I虽然是不交税的,但是在填表退税的时候一定要填上去,因为在计算收入税率的时候要算在你们一年的总收入里的(我相信你们是共同报税的),所以税率会高一些,你的老公会被要求补交税的,这钱虽然不是税务局发的,但是税务局是知道你拿了多少的。一定要填,切记,切记。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8-12-6 10:30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担心,签证不会有问题的,因为你老公还工作的。
关键是在你你做Sacharbeit做多久了?你的这个暂时是多久?如果有半年了,那么公司的理由,你做这个工作不合适是不成立的,那么公司不要你,只有解雇你,但是你 ...
那么什么情况下才能拿回Mutterschaftsgeld, 如果我没得到工作许可,那我就跟公司没关系了。
还有, Arbeitlosgeld I 留到以后再用是怎么回事?有什么讲究吗?或者有什么影响吗?留到以后还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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