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28 01:09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16 16: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很久以前喜欢一个人,告诉了我一个最好的姐妹,天天跟她说这个男的好,怎么说也说不够的那种,虽然她不这么认为,觉得他又矮又胖。
一天没忍住,短信表白了,写信的时候姐妹也在看,男生回信,把偶给拒绝了,说国内 ...
吐血$汗$
love.jing
发表于 2008-12-28 08:22
原帖由 winnieY 于 2008-12-13 2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第三者我个人理解为,第3个进入那个关系里面的人。不论那对是否已经结婚。
这个观点我同意。
男朋友就是男朋友(女朋友就是女朋友),这个就是在婚前的一个名份,否则出门介绍给其他熟人时,大家都可以把男女舍掉,大家都是朋友,没区别了。
为什么男女朋友在介绍手拉手逛街,接吻大家认为正常呢,因为他们彼此给了对方一个名份,有个意识行为上道德在里面。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08-12-28 15:19
原帖由 winnieY 于 2008-12-13 21:18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第三者我个人理解为,第3个进入那个关系里面的人。不论那对是否已经结婚。
所谓第三者我个人理解为 三个人中不被爱的那一个 :cool:
我是不是太狠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28 15:22
原帖由 nomattewhen 于 2008-12-28 15: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第三者我个人理解为 三个人中不被爱的那一个 :cool:
我是不是太狠了
你尝尝滋味就明白自己狠不狠了$汗$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08-12-28 15:23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28 15:22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尝尝滋味就明白自己狠不狠了$汗$
尝过啊$汗$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28 15:25
原帖由 nomattewhen 于 2008-12-28 15:19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所谓第三者我个人理解为 三个人中不被爱的那一个 :cool:
我是不是太狠了
啥叫爱,啥叫不爱.谁也不是被包办在一起的.
奶宝
发表于 2008-12-28 15:30
不算第三者,算贱人$m14$
nomattewhen
发表于 2008-12-28 15:33
原帖由 Anonymous 于 2008-12-28 15:25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啥叫爱,啥叫不爱.谁也不是被包办在一起的.
正因为没有包办的事,所以没有绝对对错。 个人意见哦!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28 15:37
原帖由 nomattewhen 于 2008-12-28 15:3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正因为没有包办的事,所以没有绝对对错。 个人意见哦!
感情的事本来是没有什么对错.但非要给自己找一个正义的理由,心里想想安慰安慰自己就得了.说给别人就有点恶心了.
Anonymous
发表于 2008-12-28 15:42
原帖由 nomattewhen 于 2008-12-28 15:2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尝过啊$汗$
是3别人吧?
那不算的啊
不过,出来混迟早要还的啊
你家gg可能还会被4,5,6...抢走的$汗$
[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09-1-31 21:41 编辑 ]